1、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守则 一、严格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相关内容。 二、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 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 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 试。 四、只准携带 2B 铅笔、0.5 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直 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和透明 笔袋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和其他用品等,否 则按违规论处。 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 机、对讲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考场内设 置时钟,为考生
2、提供时间参考)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 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 律按违规论处。 五、考生应主动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场内监考员将使用 金属探测器检查违规物品,并引导考生使用考务通进行身份 验证。考生须自觉接受检查和验证,并对场内监考员予以协 助和配合;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 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 六、 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 须检查所得答题卡 A、 B 卡类型(语文答题卡、 和数学答题卡、 均不分 A、 B 卡)是否与自己应持卡一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和指定位 置准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等栏目。场内监考员贴好条形码 后,考生须核对条形码上打印
3、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是否与本人 相符。如有问题,须立即报告场内监考员。 七、考生考前 25 分钟(语文、外语为考前 30 分钟)进 入考场,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 15 分钟 后(外语考试开考前 15 分钟起)不得入场,考点发出考试 结束信号后立即停止作答。所有科目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 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 除外语科目外, 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作答选择题时,必须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按照填涂示例将 对应的选项涂满、涂黑;作答非选择题时,必须使用 0.5 毫 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作图时, 用 2B 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
4、等须加黑、加粗。不准 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语言文字答题,不 准在试卷、草稿纸及规定的答题卡答题区域外作答,不准在 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无效。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 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 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答题卡、 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 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十、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 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场内监考员询问。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答 题卡、试卷、草稿纸整理好,根据场内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 考场,不准在考场及附近逗留。 十二、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有关规 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根据刑 法规定,凡组织作弊、替考或帮助他人作弊的,移交司法 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