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
2、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同业务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