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厂用电定期切换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厂用电的状态管理,使备用电处于完好状态,运行电处于可控状态,确保设备均衡、安全、经济、有计划的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厂用电定期切换工作。3.职责3.1场长负责对厂用电定期切换制度的审批与检查、考核。3.2各班组负责厂用电定期切换制度的落实。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厂用电定期切换的要求4.1.1各光伏电站切合实际制定切换周期及实施细则,各班组在实施细则中,要严格执行运行操作规程,在进行备用电切换前,应根据运行方式对切换中可能出现的事故做好事故预想,充分协调,明确分工,确实保证人员、设备、生产运行的安
2、全。4.1.2在备用电切换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各参加人员要立即中止切换操作,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处理事故。4.1.3班组在对备用电进行切换时发现的故障隐患,一定要及时上报运维部处理。4.1.4定期切换情况应记入定期切换记录本,以便于分析设备技术问题和核查制度执行情况。4.1.5各班组必须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掌握,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厂用电切换工作由值长亲自指挥,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担任切换工作的操作人,应熟悉电气运行方式,有较强的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4.1.6在厂用电备用期间,必须按照正常运行标准按时巡检。4.2厂用电切换的范围:所用变及高压室、UPS不间断电、直流供电屏。4
3、.3厂用电切换的周期4.3.1 切换周期原则为一个月,切换时应选择在现场无其他操作和影响其他设备工作的状态,如果在切换周期内发现厂用电工作异常,经修复后应作切换试验。4.3.2厂用电切换工作结束后,应在定期切换记录本上做好记录。4.4定期切换的内容及方法:4.4.1厂用电切换前一天汇报场长,由值长通知运行人员做好配合准备。4.4.2对厂用电切换前,应仔细检查备用电的备用状态,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检查厂用电装置本身的各信号,元件等状态良好,隔离开关、断路器等位置指示正常。4.4.3厂用电切换后,应调整好退出运行的设备的运行方式。4.4.4切换工作必须写操作票,经有关人员审核无误后,严格执行。4.4.5定期切换前,本文规定参加的人员必须到位。4.4.6参加切换的人员要做好记录,对切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完善措施。5.考核5.1无故未进行切换的考核当日该班运行人员。5.2切换完毕后未进行记录的考核当班运行人员。5.3由于切换未按规程正确操作造成损失的,视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分。6.附则6.1本管理制度由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6.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