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汽焊工防火安全责任制 1) 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对自己焊接区内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 2) 焊割前必须到消防、保卫部门开具 动火证 ,持操作证上岗,带灭火器材方可操作, 动火证 不能连续使用,只限当天 动火证 指定地点有效,换地点焊接作业量必须重新办理 动火证 。3) 焊割作业要选在安全地点,焊割前应仔细检查操作点的周围情况,若有可燃物必须清除,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挡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严禁将未冷却的喷咀和电焊把手及焊条放在可燃、易燃的物品上,焊条头严禁乱扔。4) 盛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
2、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5) 严禁在胡可燃蒸汽、气体或粉尘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焊接,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必须按照消防部门制定的操作规定去做,并保持一定距离。6) 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工种做同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7) 在高空焊接时不准将氧气瓶放在焊割地点,下面应保持3-5米水平距离。8) 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支架、钢筋等上面必须设专线,不得借线。9) 不准使用权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这些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严禁与氧气瓶、软管接触。10) 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时,在操作完毕后,检查有无火险,以防止发生火灾。11) 焊割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对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12) 遇到5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现场的高空,露天焊割应停止作业。13) 对因违章焊接不执行本责任制的焊工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肃处理,赔偿经济损失并罚款500-2000元,直到追究其刑事致责任。 责任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