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1.1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3.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3.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 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生产技术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3.2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
2、或拆除。4.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4.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4.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4.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4.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 2.5;室外应 3.5;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 5。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 .。4.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4.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电气临时线路敷设审批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