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 哈尔滨市兴华建筑公司 2003 年 6 月 6 日 安管表 5 工程名称 金太阳 2 号商贸综合 楼 分部分项工程 十不吊 工种 吊车司机 交底内容: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 不准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 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伯等零 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 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 3m,在同一轨道 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交底人签字: 接受人(安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必须一式二份,生产班组,生产班组栋号工长各一份 XXX 城乡建设安全监察站监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