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为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 进一步强化现场 安全管理,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王家岭矿安全 生产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领导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各分管矿长 成 员:各副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办公室主任:安监科科长 (二)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科室成立以下工作组 1、安全管理组,由安监科科长负责。 2、地测防治水组,由地测科科长负责。 3、“一通三防”工作组,由通风科科长负责。 4、机电组,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5、技术组,由技术科科长负责。 6、生产调度组
2、,由调度室主任负责。 7、辅助运输组,由辅运队科长负责。 8、地面安全组,由基建协调科科长负责。 职责:每旬由矿长牵头,各分管领导组织开展本系统内的隐 患排查。各专业组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职责划分 (一)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分管矿领导负责 组织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 (二)各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本单位 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行政正职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 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预防 措施,并组织实施,整改落实。 (三) 各科室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组织实施和监 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预防措施进行检查,
3、 落实隐患整改、验收、考核工作。 (四)各队组对所施工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整改落实责 任,负责按方案、措施、规程进行整改落实。 (五)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所有隐患排查、整改与防范 措施落实的监督工作,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规定进行汇 总、上报和考核。 三、安全隐患的分级 (一)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一 般安全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 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隐 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现后能够立即整 改排除的隐患。 (二)按隐患解决的
4、难易程度 A、B、C、D 分四级。 A 级:须由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 B 级:须由公司解决的事故隐患。 C 级:须由矿解决的事故隐患。 D 级:科队能够自行解决的事故隐患。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 (施工作业) 现场、 生产设计、 生产工序、工程质量、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方面所存在的可能 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 全条件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按隐患的类型可分为:顶板、通风、 瓦斯、煤尘、煤与瓦斯突出、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 坠落、坍塌、泄漏、滑坡、中毒、窒息和其它类隐患等。 五、事故隐患排查及例会制度 (一)隐患的收集
5、1、为了及时准确地发现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王家岭矿各科室、队 组必须进行事故隐患的收集。收集渠道主要包括:三定表、隐患 整改通知单、现场安全检查表、逐级汇报、班评估、业务部门隐 患排查、各级各类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等,通过检查及时整改现 场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2、各级管理人员在各类检查中,要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认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在现场采取临时措施,避免事 故发生。 3、检查结束后,对现场发现的隐患一律填表登记,由各专 业组负责筛选分级。 4、各单位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实施细则,从隐患的收 集、筛选、确认、上报,到隐患的跟踪
6、排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建立一整套的管理办法,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5、各单位必须及时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 A、B 、C 级隐患上 报王家岭矿安监科。 6、每月在矿长安全办公会前将 A、B 、C 级隐患整改进展情 况及下月 A、B、C 级隐患以书面形式报王家岭矿安监科。 (二)隐患的整理 隐患整理是指对各类隐患信息进行归纳整理的过程。 进行隐 患整理的目的是为各级领导及时提供信息, 为排查处理隐患提供 依据,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 收集事故隐患后,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由王家岭矿事故 隐患排查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档案, 实行微机管理,做到警示提示。 2 对收集到的事故隐
7、患按照隐患级别、类型进行分级、分 类,王家岭矿事故隐患排查办公室将 C、D 级隐患以“三定”方 式及时反馈给各队组;将、级隐患汇总后及时反馈给山西中 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牵头组织领导组成员进行确认。 (三)隐患的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是隐患治理的核心内容, 也是优化作业环境的重要 手段。为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针对性的排查措施,必须进 行隐患排查。 1、D 级事故隐患填写“三定表”或下达“事故隐患处理通 知书”,由科室、队组负责处理,王家岭矿安监科备案。 2、C 级事故隐患必须填写“三定表”或下达“事故隐患处 理通知书”,经科室、队组负责人签字认可,报分管矿领导签字 认定, 由分管矿领导
8、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 制定整改措施, 确定整改时间、整改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限期整改。对可能危及矿 井与职工生命安全的 C 级隐患,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 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并报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 监局备案。 3、A、B 级事故隐患报送公司,经其签字认定后,并组织召 集有关单位研究,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方案。 4、王家岭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组办公室接到 A、B 级事故 隐患报告后,及时认定、汇总报送公司,同时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将召开事故隐患排查例会,研究制定隐患处理方案。 4.1 隐患到整改期限后,要及时按照“谁检查,谁复查” 原则组织复查。整改结束后,要及时进行销项。
9、到期未整改的隐 患,要重新进行“三定”落实。 4.2 对新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程度确定隐患等级,制定整改 措施,落实项目、资金、解决时间和负责人。 4.3 对于特别严重直接危及矿井与职工生命安全的 A、 B 级 隐患,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落实资金,制定方案,采取措施。 5、对于国家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定 内容规定的隐患,各单位要对照标准每月逐条进行排查治理。 6、隐患排查单位应按照王家岭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 度规定周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排查范围、内容应符合要求, 排查时要认真仔细。 7、隐患责任单位要按照“三定”要求合理安排人员按期完 成整改,同时要及时复查、销项,若因客观原因需进
10、行隐患升级 或整改延期的,应履行相关手续。 8、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有记录,“三定表”、“复查表” 要填写规范、描写准确、字迹清晰,禁止弄虚作假,隐患排查治 理信息要及时登录隐患系统。 9、隐患治理要彻底,施工单位要不定期开展隐患分析,查 找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采取措施减少直至杜绝重复性问题。 (四)王家岭矿隐患排查例会制度 1、分管矿领导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隐患排查专题会议, 对本系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发现可能危及矿井与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时, 矿长必须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召开隐患排查治理例会, 根据隐患程 度进行分级分类,制定防范措施,编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 针对性的措
11、施。 3、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 、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 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令第 446 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85 号令)中所列出的十五条重大隐 患表现形式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内容与公司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规定,进行逐条排查确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逐条落实工程项目和资金,整改单位和负责人。 4、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必须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 全面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 (五)隐患的复查 1、D 级隐患由王家岭矿相关科队牵头,组织有关人员严格 按照“三定”要求进行复查。 2、C
12、 级隐患王家岭矿隐患排查领导组牵头,组织本部门相 关人员,严格按照“三定”要求进行复查。 3、A、B 级隐患上报公司,由公司隐患排查领导组牵头,组 织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按照“三定”要求, 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 行复查。 4、各级复查部门要对复查结果及时进行登记汇总。 (六)隐患的上报 1、报告时间:各专业组必须在每月 3 日前将本单位上月隐 患整改情况以及当月隐患排查情况汇总到安监科,经整理汇总 后,由王家岭矿安监科上报公司。 2、报告形式和内容:D 级隐患报告排查整改条数;A、B、C 级隐患必须提交书面报告, 包括隐患内容、 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 资金落实、整改单位、时间和负责人等情况。 (
13、七)隐患的销项 隐患销项是与隐患收集相对的一项工作, 是隐患消除后及时 进行闭环管理的过程。 1、对队组 A 、B 级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已整改完成的在公司组织召开的隐患排查会上履行销项手续; 未 整改的要查找原因,重新履行排查手续,并制定安全措施。 2、对 C、D 级隐患已整改的,在王家岭矿召开的隐患排查例 会上履行销项手续,未整改的要查找原因,重新履行排查手续, 并制定安全措施。 3、各队组要指定专人每月 3 日前将上月安全生产隐患的排 查治理情况汇总整理,报王家岭矿安监科,整理汇总后上报上级 有关部门。 六、奖励与处罚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 预防煤矿生
14、 产安全事故的规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消除事 故隐患,采取预防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工作,王家岭矿隐患排 查领导组要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考核。 (一) 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组织得力, 排查严细, 整改到位, 上报及时、准确,工作认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未按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的,对责 任单位处罚 5000 元。 (三) 对未按照规定开展隐患排查的单位处罚 1000 元5000 元。 (四) 对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区队处罚 2000 元; 对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不完整、弄虚作假的区队处罚 500 元1000 元。 (五)重大隐患整改进度滞后,于规划时间或未按矿井
15、、公 司规定时间内消除隐患, 每条对责任单位处罚 5000 元10000 元。 (六)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上报未上报,应发现未发 现,由上级检查发现的每条处罚 5000 元10000 元。 (七)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按规定时间 解决,排查整改不力或者扯皮、推诿、顶着不办的科室、队组每 条处罚 500 元。 隐患整改不落实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1.隐患整改时限到期整改不彻底、 不整改或或未按要求整改 的; 2.隐患整改完成但未按要求进行闭合的。 (八) 对因事故隐患发现、 上报、 处理不及时, 造成事故的, 除按公司有关文件处罚外,对责任单位加罚 1000050000
16、 元。 (九)对未按要求报送各类安全资料的,给予责任单位 500 元2000 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十) 针对重复出现的隐患、 问题, 对责任单位处罚 100-500 元/条。 (十一)对隐患整改极为不力、现场存有较大以上安全隐患 或行业明令禁止的行为, 各科室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并进行追责。 (十二)隐患系统的录入应及时、规范,违者将按相关规定 予以处罚。 (十三)隐患的销项要及时、有效,最迟不得超过“三定” 日期后一天,上级检查问题由矿井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销项,矿井 自查问题由检查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销项,违者处罚 200-5 00 元/条。 (十四)对隐患查处不利造成不良后果的,可给予相关责任 人相应的行政处分。 (十五)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 任人,日常要切实履职、认真负责,及时排查消除本责任区域或 专业内的安全隐患,违反规定的可根据矿井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本单位书记受同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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