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安全交底记录 施管表 5 2005 年 10 月 25 日 工程名称 南宁市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 工程配套道路-锦春路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机械修理 机械修理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 、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 、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定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4)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 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5) 、用台钳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 2/3。
2、 6)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7)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 垫稳。 8)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 、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 、检修有毒、易燃物的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1) 、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 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伸手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2)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交底单位 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 道路-锦春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