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卫健系统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推动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二、整治内容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推进村卫生所医保端口开通建设,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履约质量;完善分类救治机制,持续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好控制医药费用目标,确保到202a年年底,全市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治疗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
2、大病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5%以内。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30日前完成)1.全力实施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持续落实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抓签约数量转变为抓履约质量。配合医保局积极开通村卫生所医保定点刷卡工作,完成全市所有贫困村卫生所医保定点刷卡开通工作。责任领导:责 任 人:责任单位:市总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全面完成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户户清”专项行动;认真落实精准医疗叠加保险制度,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健全完善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的机制。责任领导:责 任 人:责任单位:市总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复核
3、检查阶段(8月31日前完成)由市局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责任股室负责,通过现场走访、入户核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对我市健康扶贫各项指标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及患者就诊就医费用报销等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和资料复核,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立即整改。责任领导:责 任 人:责任单位:基层与公共卫生股、医政股。(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各自履行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收集整理反映工作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和目标要求整理归档,在做好全面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于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局基层与公共卫生股。四、工作
4、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取得实效。市局成立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基层与公共卫生股、医政股、市总医院及各分院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合理安排力量,精心组织筹划,认真落实到位,按规定时间和任务要求完成。(二)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等,实行集中整治分级负责制,项目化推进集中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完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这次集中整治工作,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制定或修改相关管理办法,堵塞漏洞。市局基层与公共卫生股要做好下属单位履行职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汇总,于每月23日前报驻局纪检组。(四)严格督查落实。强化问责问效,由驻局纪检组牵头,市局纪检干部配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滞后等问题,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及股室限期整改并落实反馈。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推进整治不力的,科学精准稳慎实施问责。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