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协调的主要任务1、组织协调对象与监理之问的关系。(1)监理班子内部的协调,即监理班子,上下组纵向之间的协调;(2)近外层内部各方之间,即与设计单位,承包商(总包、分包)、供应商(设备供应商、材料供应商)等之间的协调或设计单位与承包商、承包商与供应商之间以及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的协调。这一部分所占的工作量最大,工作的难度也最大。(3)远外层内部之间以及近外层与远外层之间的协调工作。2、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训工作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需要监理协调事件和事情,其中有一部分是经常性的、有规律性,而另有部分则是突发性的、偶然性的。要达到项目建设目标,要求监理班子组织内所有人员都必须主
2、动的早自己负责的范围内进行协调,并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为了搞好组织协调工作,需要对经常性事项的协调加以程序化,事先确定协调的内容、协调方式和具体的协调流程,需要经常通过监理组织系统和项目组织系统,利用权责体系,采取指令等方式进行协调;需要设置专人进行协调;需要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进行协调。只有这样,项目系统内各类系统、各专业、各项资源以及时间、空间等方面才能实现有机的配合,使工程项目成为一体化运行的整体。3、组织协调的主要方法对于项目系统内即内层和近外层,一般采用签定合同或协议、建章立制、设置工作流程图、召开工程例会或协调会、召开监理单位内部碰头会、口头指示、书面通知等方式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协调工作主要由监理方负责。对于项目系统外,主要采用指示、汇报、报告、送审、取证、说明、开会等方式进行关系协调和信息沟通,这部分协调工作主要由负责,监理方将尽力协助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