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文件,为组织实施好我县202x年度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增加优质苜蓿草产品供给,提高奶牛等草食动物综合生产能力和养殖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建设原则(一)突出优势,合理布局。在我县苜蓿优势产区和奶牛、肉牛、肉羊等草食动物养殖主产区开展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重点支持水土资源和产业基础等方面优势突出的地区,提高优势产区的苜蓿综合生产能力和产业化经营管理水平。(二)草畜结合,协调发展。鼓励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企业(场)、家庭农(牧)场等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促进苜蓿生产与养殖有机结合,提高日粮营养水
2、平。(三)专业生产,示范带动。按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的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和企业的潜力,加强关键技术应用,充分发挥示范片区带动作用,提高苜蓿产业整体水平。(四)政策引导,多元投入。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充分调动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企业(场)、家庭农(牧)场等经营主体的积极性,鼓励配套整合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形成国家、集体、个人多元化的投入格局。(五)权责统一,公开透明。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政策落实不走样。建立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公开、公正、透明。二、任务与目标202x年,农业
3、农村厅下达我县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任务1.2万亩,每亩补助资金600元,补助资金720万元。2019年结余项目资金30万元,一并用于202x年度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补助,共计75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提升苜蓿产量和质量,提升奶牛等草食动物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在灌溉条件下苜蓿干草亩产达到800公斤以上,旱地苜蓿干草亩产达到400公斤以上。苜蓿草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级以上,其中,粗蛋白质(CP)含量高于18%,酸性洗涤纤维(ADF)低于35%,中性洗涤纤维(NDF)低于45%,相对饲用价值(RFV)高于125。三、实施内容、标准及方式(一)实施内容。一是推广苜蓿主导品种。推广使用高产、优
4、质、抗逆性强的苜蓿优良品种。主要品种包括皇冠、4020MF、巨能7、阿迪娜、三得利、DS310FY、WL343HQ、甘农3号、甘农4号、中苜3号、中苜1号、WL168HQ等。二是实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苜蓿种子根瘤菌接种、抗旱精量播种、测土施肥、病虫草害等高产集成技术。推广应用机械刈割压扁收获、茎叶同步干燥、田间快速脱水、田间快速打包青贮、高密度草捆加工等关键设备和技术。三是改善生产条件。深松平整土地;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和灌溉条件,改造中低产田,改良土壤;修建仓储设施,配置和扩容储草棚、青贮窖、农机库等。四是加强越冬管理。做好越冬前适时刈割、留茬、追肥及灌水等措施。五是提升质量水平。配备检测设备
5、,对苜蓿粗蛋白含量、酸性洗涤纤维、中性洗涤纤维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保证苜蓿草产品质量。(二)补助标准。在有灌溉条件下相对集中连片种植300亩为一个补助单元;无灌溉条件下相对集中连片种植600亩为一个补助单元。在满足一个补助单元的基础上,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的整百数给予补助,每亩补助600元。(三)补助方式。补助资金按照“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验收,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一次性拨付项目建设单位。四、项目进度安排202x年3-7月,做好国家对“高产优质苜蓿示范
6、建设项目”支持政策宣传,开展苜蓿种植情况统计摸底。202x年7-8月,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完成苜蓿种植、基础设施等建设任务,申报补助资金。202x年8-9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x年9-10月,中卫农业农村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县级初审通过的建设单位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一次性拨付项目建设单位。五、组织管理(一)申报要求。由各乡镇对本辖区内饲草种植企业(合作社)进行摸底调查,对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企业(场)
7、、家庭农(牧)场等经营主体进行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并填写附件3202x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申报表和附件4项目申报单位情况表,按照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根据自身实际,按照项目补助内容确定建设内容,并同时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土地的建设单位,需提供土地租赁证明、土地流转费支付凭证等。土地租赁年限有灌溉条件的在5年以上,无灌溉条件的在7年以上。(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合作社需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建立了成员账户,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企业具有A级以上资信(未申请过
8、银行抵款的企业除外)。申报单位具有适宜苜蓿标准化种植的土地,集中连片,水浇地面积300亩以上,旱地面积600亩以上,四至界限清楚, 拐点标明GPS坐标点,种植时间为2019-202x年7月20日期间。优先考虑具备水源、配套电力等种植灌溉基本条件的单位。优先支持有灌溉条件种植面积大,养殖苜蓿种植一体化或与养殖场(户)有供求关系的企业。申报单位必须出具种植地块保持高产优质且不得拆翻的承诺函,其中有灌溉条件的土地承诺年限为5年,无灌溉条件的土地承诺年限为7年。(三)项目审核。项目审核按照“县级初审、市级终验、区级抽验”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苜蓿种植面积需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或公司出具报告,并将实施方案、真
9、实性承诺函等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单位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项目进行初审。按照项目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后,按照宁夏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审核标准表(附件1)现场进行审核评分,以评分排序从高到低筛选建设任务的115%为项目单位,确认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单位确定后,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将最终审核结果报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四)项目验收。对经审核入选的项目建设单位,中卫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按照宁夏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验收标准表(附件2)进行实地验收评分,并根据验收评分结果自高向低排序,在市级相关媒体上进
10、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补助建设单位。(五)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投放的物资、设备购置等进行登记,中央补助资金设立专帐管理,做到项目申报、立项、实施方案、年度总结、生产记录等档案资料齐全。项目建成后,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各项目建设单位使用,项目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县农业农村局定期跟踪监督项目运行情况。在项目运行期限内,每年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每年8月底前向农业农村局上报苜蓿当年生产、加工及销售情况。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各项任务指标顺利完成,采取分级管理、
11、分工负责的方式,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主管领导负责,乡村产业中心、畜牧水产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政策、资金落实,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督促高产优质苜蓿示范项目的实施。同时,畜牧水产中心成立项目技术指导服务组,开展项目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组织项目审核和验收。(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建设单位在申报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资金的基础上,要加大自筹资金投入力度,同时积极争取扶贫等惠农资金、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苜蓿标准化规模生产基地,推进产业化经营。(三)强化科技培训。建设单位要积极与区内外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技术协作关
12、系,加大苜蓿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力度;定期选派员工外出学习,切实提高员工的素质。同时,利用举办培训班和现场观摩、指导的方式,加强对周边苜蓿种植户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苜蓿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四)抓好示范推广。项目建设单位除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外,还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在苜蓿标准化生产技术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及时向养殖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服务,带动周边农民提高苜蓿种植经营水平。(五)广泛宣传报道。加大宣传国家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支持政策,做到政策公开,相关合作社、企业、家庭农(牧)场苜蓿种植者知晓,宣传项目建设对推动苜蓿产业发展和提升奶业生产水平的重要作用和战略意义,充分调动全县苜蓿种植积极性。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宣传报道项目建设的成效和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扩大影响,为推动种养一体化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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