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冬季施工管理措施一、冬施动火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工作,有效的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实现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1、进行电焊、氧割等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征作业证,办理动火证后,持证上岗,方可进行操作。无证人员或未办理动火证的一律不得进行动火作业,否则按照规定进行处罚。2、电焊(氧割)作业场所必须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30m以上的安全距离,作业场所不得堆放其它易燃物品;建筑物内作业,必须先将周围可燃物品清理干净;高空作业时,地面必须有监护人员,设置接火斗,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自身要有防护措施,如:手套,面罩等;工作结束后必
2、须检查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3、各单位进行动火作业前,动火部门或人员必须提前一天填写动火证报项目安全部门审批,落实相应的防火措施,安排专人监护,经项目保卫部门审核合格由项目生产经理签发动火证后方可施工。4、电焊、氧割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不准进行电焊、氧割等的作业。(2)不了解焊接地点周围情况不准进行作业。(3)使用可燃材料的部位不准动火。(4)装过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容器和密闭的压力容器不准进行电焊、氧割等动火操作。(5)不了解电焊物件内部情况不准进行动火操作。(6)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未弄清情况或有险情的未采取措施不得
3、进行作业。5、电焊作业使用的氧瓶和乙炔瓶,要分库存放;安全距离不小于5m,与明火安全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距离不小于30m,电焊工具及其安全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二、冬施用电管理措施1、电、气焊工经专门培训,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行操作,禁止非焊工进行作业。2、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当日有效。3、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由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器具。4、乙炔发生器发生冻结时不宜用火烤。检查漏气时要用肥皂
4、水,禁止使用明火试漏。5、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乙炔发生器、氧气瓶与电、气焊用火地点不得小于10m。6、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热源,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氧气瓶不得接近油脂。7、电、气焊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气源,焊钳、焊枪使用后,不得放在可燃物上级周围,焊条头不得随意乱扔。8、电气焊禁止与木业、油漆、防水等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5级以上大风,停止露天及高空焊割作业。9、禁止在“严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围进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经清晰地可燃气、易燃气,液体及喷漆用过的容器和设备。10、用电管理执行施工现场现场安全用电实施细则。使用电热器具,必须经过批准设专人负责管理,冬季施工保温,采暖大面积用电设备时,应制定详细方案,报消防保卫部门备案。11、施工现场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吸烟室,贴明显管理要求和标志,配备烟头容器和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