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学总支委员会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文章来源初 中教师网 w 9 1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充分彰显全体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心聚力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提升党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党章和中共凤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的通知(凤教体党委发【2015】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按照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和党员服务承诺事项,参照学校有关教育教学、服务管理等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现制订我校党员考核积分细则如下:一、基本原则1、围绕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以提升办学水平、办人民群众满意的高中教育
2、为目标,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激发全体党员教工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2、贴近党员工作实际,使全体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倡导积极向上氛围,弘扬正能量。3、按党员工作岗位履职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公开民主进行考评,积分程序规范完整。4、结合本校工作特点,并参照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管理等常规工作检查考评、年度目标考核、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量化积分。二、主要内容(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2、积分构成。(1)基础分:按照党章规
3、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主要从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从教、师德师风和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等方面考核,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2)任务分:根据党员个人所承担的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参照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目标任务检查考核结果、学生及家长评议情况,按月考核积分,每月赋56分(总分70分)。(3)奖励分: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对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
4、另行加分程序:党员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校党总支申报、局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评议折算比例按照凤县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党员;(3)
5、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的党员;(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5)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6)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在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与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校总支、局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1、合理制定党员积分考核细则。考核细则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县局党委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2、严格积分登记。认真填写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按月汇总积分,并在每月10日前将积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
6、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3、搞好民主评议。每年12月底,按照凤县党员民主评议办法认真开展评议工作。规范评议程序,注重工作实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党员进行评价。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三、操作流程积分制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1、制定积分考核细则。积分考核细则与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绩效的检查、考核相结合;2、确定记录员。记录员每月收集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和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积分公示、上报。3、党员申请。党员每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汇报本月
7、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支委会初评,提出党员积分初步意见,经党员大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评议通过。若有异议进行复议。4、公示登记,上报备案。5、年底评议。评议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6、评定格次。依据党员年度积分,评定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四、党员积分结果运用根据县局党委【2015】2号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党员积分结果。五、赋分标准根据每位党员所承担工作任务特点,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考核类别按学
8、校管理、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离退休四类设置,赋分标准如下:(一)、基础分(20分/年) 内容 标 准 分值 评分办法 政 治 素 质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经常学习党章,理想信念坚定。(1分) 党性意识强,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1分) 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服从组织安排。(1分) 3 分 倒扣计分 扣分 标准 传播、散布、发表同上级决定精神相悖言论的扣1分;未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扣分;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的扣1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服务群众 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建议。(1分) 热心服务
9、群众和工作对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1分)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活动,及时参加社区安排的服务活动。(2分) 4 分 扣分 标准 对群众疾苦不关心的扣1分;承诺未落实兑现的扣1分;未到社区认领岗位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1分)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2分) 3 分 扣分标准 若出现有损党员形象,在党内闹无原则纠纷等现象的,经查实每次扣1分;生活中不讲文明的扣1分;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1分;
10、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查实每次扣1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活动的此项不得分。 道德示范 带头弘扬社会文明新风,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各项集体和公益活动。(1分) 弘扬延安精神,勤俭节约。(1分) 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公道正直、爱岗敬业、群众口碑好。(1分) 3 分 扣分标准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的扣1分;无特殊原因,不参加集体和公益活动的,每次扣分;生活奢侈腐化、铺张浪费的扣1分;办事不公道的扣1分;不团结同事,群众口碑差的扣1分;工作配合协作不主动积极的扣1分。扣完为止。 组织生活 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的组织活动。(2分)
11、 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1分) 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分) 4 分 扣分标准 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因私请假的每次扣分;未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或消极怠工的扣1分;不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的扣1分,扣完为止。 廉洁奉公 模范践行廉洁从教责任书中各项承诺。(1分) 密切联系群众,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1分) 依法依规从教、服务、做事。(1分) 3 分 扣分标准 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度较低的扣1分;群众反映有较突出的问题,经查实的扣1分;作风松散、群众反映不好的扣1分,扣完为止。 (二)、任务分(70分/年) 内 容 标 准 分 值 评分办法
12、 共同性 任务 1、个人理论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理论学习):认真记学习笔记,撰写学习材料;并按时提交本项工作资料,积极接受检查与交流。 1分/月 计 得 分 2、集会、会议:准时按要求参加学校集会与会议(升国旗仪式,教工例会,校班子行政例会,党员会议,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校各处室组织的会议,报告会及临时性会议)。(无理由旷缺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1分/月 3、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与服务性活动(含社区服务),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群众观念坚定。 1分/月 学校管 理岗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并确保有效落实;切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心、事业心强,勇于担
13、当。 分/月 2、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顺利开展,协调学校各机构合理科学运作,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分/月 3、关爱全体师生,平等公正、作风严谨,民主科学。 1分/月 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和服务师生活动之中,科学指导活动开展,效果明显。(管理工作出现明显失误、差错,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1分/月 教育教 学岗 1、认真完成教学各个环节工作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班级、共青团、学生社团)任务。(效果显著,得1分;效果一般,得分;效果差,得0分。) 1分/月 2、学校教育教学常规检查评定为A档次,得2分;B档次,得1分;C档次,得分;D档次,得0分。 2分/月 后勤管 理岗 1、积极热情服务教育教学、
14、服务师生的意识观念强烈、坚定。 1分/月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模范履行后勤服务及管理职责,工作中出现失误(由校相关处室认定、校总支审核),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1分/月 3、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数量与质量情况由校后勤教辅党小组评议积分:优良,得1分;一般,得分;较差,得0分。 1分/月 (三)、奖励分1、党员获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按下列标准加分(每年累计不超过10分)(1)学校年度考核合格,加1分;优秀,加2分。(2)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加2分。(3)校级优秀班主任或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加2分。(4)经常探究并实施新课改,教学实绩显著,加2分。(5)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岗位具体工作
15、中成绩显著,加2分。(6)在学校临时性活动中彰显模范作用,加2分。(7)获县教体局表彰,加2分。2、党员获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按下列标准另行加分(1)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5分。(2)获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的,加4分。(3)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委、省政府部门表彰的,加3分。(4)获得县委、县政府及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5)在急难险重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分。(四)、离退休党员评分标准 内容 标 准 分值 评分办法 基础分 同上述(一) 20分/年 同上述(一) 任务分 1、积极参加社会有益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1分/月 按月记 分(全年累计积分不超过70分) 2、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生活情趣,倡导正能量,做文明、守法、有德公民,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分/月 3、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学习方式(报刊、电视、网络等),了解时政新闻。 1分/月 4、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自觉接受学校“送学”等活动。 1分/月 5、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分/月 奖励分 参照上述(三) 10分/年 参照上述(三) 文章来源初 中教师网 w 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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