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打击制贩假纪念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打击和防范借制贩假货币谋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在持续抓好反假货币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问题导向、市场导向、民生导向”,决定开展打击制贩假纪念币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好市场监管关口,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公众利益,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以人为本,重在长效”原则,从管理、培训、宣传、合作等多维度,从线上到线下,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反假货币工作。二、整治时间202*年3月-202*年12月三、整治重点(一)坚决整治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等市场乱象。加大对纪念品市场排查力度,依法从严查
2、处营销宣传各类伪造“纪念币”“纪念钞”、禁止销售的“勋章”“奖章”“纪念章”及“纪念邮票”等物品的违法行为。(二)加大对妨害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对辖内从事制章、刻模、标牌、贵金属加工的厂家、作坊进行排查,依法从严查处臆造纪念币(钞)、以*为题材的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实施步骤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年5月1日前):宣传发动,全面排查。各成员单位全面开展宣传发动,由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牵头,各银行机构及县有关部门、各重点乡镇(本文所指重点乡镇为昆阳镇、鳌江镇、万全镇、浙南产业集聚区滨海分区,下同)通过新闻媒体、自媒体、电子显
3、示屏以及纸质宣传资料等多维度、全方位开展大规模宣传。各重点乡镇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公安部门、人民银行对辖内易制贩假纪念币从业单位开展1次全面排查,全面掌握辖内易制贩假纪念币情况。重点排查制章、刻模、标牌、贵金属加工厂家、礼品市场、小作坊、三无厂点等场所部位。同时建立举报热线,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分析,然后分解到各牵头部门做好督查落实。第二阶段(202*年7月1日前):集中攻坚,全面整治。在发现的问题线索上,由职能部门对问题较轻、存在潜在风险的单位与对象组织专门约谈告诫,责令其立整立改,对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对违法情形严重、社会影响恶
4、劣,及约谈告诫后屡教不改、同一违法违规行为屡次被监测发现或群众举报的,由职能部门依法从严查处。第三阶段(202*年7月1日后):验收销号,长效管控。开展验收销号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各牵头单位要深入总结整治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建立长效、常态管控机制。各重点乡镇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公安部门、人民银行对辖内易制贩假纪念币从业单位再次开展1次宣传和排查,重点排查第二阶段查处的单位及小作坊、三无厂点等场所部位,查漏补缺,防止死灰复燃。五、工作职责县人民银行:发挥好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加强假币舆情监测,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反假货币常态化宣传,将反假货币宣传纳入公益广
5、告宣传范畴。加强对制模、冲压、礼品、包装等重点行业的反假宣传。做好假纪念币鉴定工作。继续实施、推进假币线索举报和打击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举报假币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假币信息获取的快捷性,调动公安机关打击假币犯罪的积极性,减少假币社会危害。县公安局:加强假纪念币犯罪数据化情报导侦工作,全面搜集、研判、串并假币案件线索,进一步提升合成作战、主动打击能力。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立案打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制模、冲压、礼品、包装等重点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印刷、包装、礼品等行业及农村地区非法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会同公安部门、人民银行
6、、各重点乡镇对辖内易制贩假纪念币从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昆阳镇、鳌江镇、万全镇人民政府,浙南产业集聚区滨海分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制贩假纪念币问题整治负属地管理职责,将“制贩假纪念币”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部门、人民银行开展本辖区“制贩假纪念币”问题排查,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和各重点乡镇人民政府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抽调专门人员开展整治。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点位责任落实到人。(二)强化督导问责。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此次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检查督导。(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及各重点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好杂志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网络期刊等新兴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打击制贩假纪念币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省假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调动社会各界组织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制贩假纪念币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