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学校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20202020)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理学校安全工作中出 现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 学校稳定,确保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减轻和消除 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促进我校安全、健康、 有序、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 地震、火灾事故、用电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校 内食物中毒、学生校内活动伤害事故和社会实践伤害 事故、 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事故、 学生 24 小时以上离校 走失等事故、重大盗窃案件、师生违法犯罪、政治事 件、反恐怖事件、学生非正常死亡等情况。 二、异常情况处置领导小组二、异常情况处置领导小
2、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XXX XXX 成 员:校行政人员、各班班主任 三、报告程序及内容三、报告程序及内容 1、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 重特大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发生后,学校应立即 报告教育局政保科。 2、学校必须在 24 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 级上报。 3、 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 伤亡人数, 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 区域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 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还应及 时进行补报。 4、异常情况报告人: 书面报告人: 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 班级班主任。 报告核准人:XX 四、报告原则四、报告原则 1、突发事件发生后,以“先口头,后书面”的原 则第一时间迅速上报。 2、 突发事件知情者必须在知情后第一时间报告异 常情况处置领导小组, 不得隐瞒、 缓报、 谎报、 漏报。 五、报告制度类别五、报告制度类别 1、 向学校部门报告制度: 对一般偶发事故或轻微 细小事故向学校部门责任人报告,由部门责任人作初 步应急处理,再向校长室报告。 2、 向上级部门报告制度: 重特大事故直接向校长 报告, 学校一方面快速组织力量进行有效的应急救护, 另一方面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XX 学校 2020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