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知识点提纲精华版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内容。(1)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享有民事义务,承担民事义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到终止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拓展】自然人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自然人)、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未成年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
2、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2)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 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3)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3.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原则。4.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1)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2)身份权:亲权、配偶权、监护权、亲属权。5.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3、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6.姓名权:(1)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2)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盗用、假冒他人的姓名权。7.肖像权(1)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作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2)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8.名誉权和荣誉权(1)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英烈条款:侵害英雄烈士等姓名、肖像、名誉、
4、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9.隐私权-不愿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1)法律保护个人隐私;(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10.个人信息与隐私权(1)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需要获取他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2)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1.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2.财产制度规定财产权的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劳动、保护发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激励人们创业创
5、新。3.保护财产权的措施:国家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4.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5.所有权(1)含义: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类型: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3)取得方式:不动产:依法登记。动产:依法交付。6.他物权:(1)含义: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2)类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
6、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抵押权、质权)7.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作品法定许可使用(1)著作权(保护创作):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分类: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可转让)和著作财产权(可转让)。保护期限: A、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法律保护。B、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C、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是作品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是作品发表后50年。8.专利
7、权(激励创新):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1)专利申请: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2)专利保护期: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5年。(均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9.商标权(点石成金)(1)商标的价值:体现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上的信誉。(2)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商标的,构成侵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商标,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注册商标有效期限:10年。到期可以申请
8、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1.合同(1)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2)作用: 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加社会财富。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2.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1)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2)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求: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确定期限内到达; 承诺的意思表示内容要与要约内容一致。3.合同生效的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适格)、意思表示
9、真实(不得强逼、欺诈)、内容合法。4.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行为产生的合同。5.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相对简单,但维权时难以举证。6.书面合同:适用于权利义务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情形,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双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证据,有利于案件公正裁决。7.合同履行的含义: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8.履行合同的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要求正确履行义
10、务【正确履行、适当履行原则】(2)诚信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协调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9.明确合同内容:履行合同的关键(1)必备条款:明确的当事人、合同标的、一致意思表示。 (2)一般条款:价款、履行期限和地点、违约责任等。缺少合同一般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10.合同解除(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2)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1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11、。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诉讼时效:三年。2.侵权责任一般规定:三个构成要件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损害事实)行为
12、人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时存在因果关系。3.过错推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要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因被损害方举证困难)4.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有损害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产品缺陷)、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5法律对著作权的限制(1)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2)法定许可使用:在特定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不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
13、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注意: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6.妥善处理相邻关系(邻里因权利行使超过边界导致侵权)(1)相邻关系: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2)相邻关系表现:相邻用水、排水,相邻能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装,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3)相邻关系处理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4)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为相邻权利人提供必要的便利;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1)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
14、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2)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3)保护义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注意: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2.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要求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要求子女尊重、体谅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3.成年
15、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进,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4.继承:继承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1)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2)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取得继权的方式注: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嘱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
16、,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注意: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1)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正遗嘱六种。(2)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3)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4)遗赠和遗嘱继承优于法
17、定继承。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特殊保护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1.珍惜婚姻内涵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
18、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法定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符合一夫一妻制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登记程序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
19、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2.离婚要慎重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1)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2)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
20、解除夫妻关系。裁判离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2)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3)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3.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平等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意味着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的人身关系表现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21、。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不受“男主外女主内”思想束缚。平等的财产关系表现夫或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约定优先(1)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2、、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1.劳动法(1)含义: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2)基本原则: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的首要原则。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特殊劳动保护原则。(3)意义:这些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23、。(4)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2.劳动合同(1)含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作用: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3)原则: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3.劳动合同条款:(1)必备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4、,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2)可备条款: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4.无效劳动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5.劳动者的权利:(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有休息休假的权利;(3)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4)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5)平等
25、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7)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8)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6.劳动者的义务:(1)应当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7.劳动者维权的途径:(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2)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3)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愿
26、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申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其他途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1.经营主体形态:(1)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
27、企业出资人对经营主体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和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创业要求:(1)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2)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3)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创业之路,法律相伴。(4)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3.不正当竞争的表现(1)混淆行为“搭便车”行为: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
28、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2)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4.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因: 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出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5.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安全消费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
29、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2)知情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6.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
30、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7.依法纳税的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8.我国的主要税种:(1)增值税:含义: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征税对象:增值额就是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作用: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2)企业所得税:含义: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
31、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3)个人所得税:含义: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作用: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1.调解(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2)调解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调解。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他们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
32、仲裁机构主持进行。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调解。注意: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2.便捷经济选仲裁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1)地位: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2)种类: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不能仲裁的纠纷: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特点: 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
33、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注意: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3.诉讼(1)含义: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2)地位: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3)特点: A、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B、程序性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C、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D、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3.诉讼的主要类型比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诉讼目的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提起
34、诉讼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举证责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委托诉讼代理或辩护人原、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委托辩护人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1.诉讼权利: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
35、利。2.法律援助:(1)目的: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2)条件: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3)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
36、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3.诉讼程序【一审程序】(1)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2)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3)应诉: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4)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核心】、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二审程序】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第 15 页 共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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