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第三章 公司法公司法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公司是营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公司是营 利性法人。利性法人。 (二)公司的特征(二)公司的特征 公司是人与资本联合体共同经营的高级形式,而公司是人与资本联合体共同经营的高级形式,而 合伙企业则是人与资本联合体共同经营的低级形合伙企业则是人与资本联合体共同经营的低级形 式。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具有以下显著的特式。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具有以下显著的特 征:征: 1成立根据不同。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成立的,成立根据
2、不同。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成立的, 它需要合伙人之间的合意,没有合意就不能它需要合伙人之间的合意,没有合意就不能 经济法完整教学课件 成立合同。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发起人制定成立合同。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发起人制定 的章程。章程是共同行为的标准,同意者即可加的章程。章程是共同行为的标准,同意者即可加 入。因此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而公司是股权入。因此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而公司是股权 式企业。合同法多为任意性规范,当事人之间可式企业。合同法多为任意性规范,当事人之间可 以按自己的意愿规定合同条件,“合同就是法以按自己的意愿规定合同条件,“合同就是法 律。”所以合伙的设立的条件比较宽松,国家干
3、律。”所以合伙的设立的条件比较宽松,国家干 预较少,实行契约自由原则。而公司法特别是股预较少,实行契约自由原则。而公司法特别是股 份有限公司的规范基本上都是强制性规范,当事份有限公司的规范基本上都是强制性规范,当事 人不能任意自行规定公司的各种条件,它必须严人不能任意自行规定公司的各种条件,它必须严 格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格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人身信任性质不同。合伙企业是人的组合,人身信任性质不同。合伙企业是人的组合, 普通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其人身信任性质更普通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其人身信任性质更 大。普通合伙人之一死亡、破产或退伙的,合伙大。普通合伙人之一死亡、破产或退伙的,合伙 企业
4、解散,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每一普通合企业解散,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每一普通合 伙人都是另一普通合伙人的代理人。公司是加入伙人都是另一普通合伙人的代理人。公司是加入 行为,新股东入股无需全体股东同意(无限公司行为,新股东入股无需全体股东同意(无限公司 与合伙同)。股东不能作为公司代理人(授权管与合伙同)。股东不能作为公司代理人(授权管 理者除外),更不能作为其他股东代理人。理者除外),更不能作为其他股东代理人。 3是否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不同。公司是法是否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不同。公司是法 人而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大多数国家,是否具有人而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大多数国家,是否具有 法人资格仍是区别
5、公司与合伙的最主要的分水岭。法人资格仍是区别公司与合伙的最主要的分水岭。 合伙企业原则上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享合伙企业原则上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享 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但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国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但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国 合伙企业有法人资格。英美在某些特定场合把合合伙企业有法人资格。英美在某些特定场合把合 伙视为一个实体,如美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伙视为一个实体,如美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 独立于合伙人的一个组织体,可以合伙名义起诉、独立于合伙人的一个组织体,可以合伙名义起诉、 应诉。应诉。 4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普通合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普通合
6、 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即使承认合伙是法人的国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即使承认合伙是法人的国 家也如此。而公司股东以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家也如此。而公司股东以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 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5是否作为纳税主体不同。合伙企业像个人独是否作为纳税主体不同。合伙企业像个人独 资企业一样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人格,因此合伙资企业一样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人格,因此合伙 企业本身不是纳税主体,合伙人的收益则由合伙企业本身不是纳税主体,合伙人的收益则由合伙 人缴个人所得税。即一重征税。而公司是独立的人缴个人所得税。即一重征税。而公司是独立的 法人,公司本身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法人,
7、公司本身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 分红,股东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双重征税。分红,股东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双重征税。 二、公司的分类二、公司的分类 (一)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的法定分类(一)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的法定分类 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根据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根据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 和组织形式的不同所作的分类。和组织形式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1无限公司。无限公司(无限公司。无限公司(un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是指由)是指由2名以上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名以上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 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股东应为自然人。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8、。股东应为自然人。 日本称无限公司为“合名会社”。日本称无限公司为“合名会社”。 2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limited company,简称,简称Ltd. )是指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出资是指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出资 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日本称有限责任公司为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日本称有限责任公司为 “持分会社”。“持分会社”。 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publicly held corporation,简称,简称Co.)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 为均等的股份,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其所认购的股为均等的股份,股东对公司债务以
9、其所认购的股 份金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日本称股份有限公份金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日本称股份有限公 司为“株式会社”。司为“株式会社”。 4两合公司。两合公司(两合公司。两合公司(joint venture company)是指由一个以上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是指由一个以上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 以上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无限责任股东以上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无限责任股东 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并对内执行业务,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并对内执行业务, 对外代表公司,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对外代表公司,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 以其出资额为限。两合公司与英美法系的有限合以其出资
10、额为限。两合公司与英美法系的有限合 伙企业类似。日本称两合公司为“合资会社”。伙企业类似。日本称两合公司为“合资会社”。 股份两合公司是指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份两合公司是指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 股东,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股东,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 资本划分为均等股份的公司。有限责任股东的资资本划分为均等股份的公司。有限责任股东的资 本为股份,兼有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本为股份,兼有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股东大会不是最高机关,只代表有限股份股东,股东大会不是最高机关,只代表有限股份股东, 股东大会决议不能约束无限责任股东。股东大会决
11、议不能约束无限责任股东。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的法定分类(二)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的法定分类 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按持股对象以及股权转让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按持股对象以及股权转让 的不同,对公司进行分类。的不同,对公司进行分类。 1封闭式公司。封闭式公司,英国称为封闭式公司。封闭式公司,英国称为 “Private Company”,美国称为“,美国称为“Close Company”,其类似于大陆法系的有限公司。,其类似于大陆法系的有限公司。 2开放式公司。开放式公司,英国称为开放式公司。开放式公司,英国称为 “Public Company”,美国称为“,美国称为“publicly held
12、Corporation”,其类似于大陆法系的股份有限公,其类似于大陆法系的股份有限公 司。司。 (三)公司的学理分类(三)公司的学理分类 第一类是人合公司,公司的信用以股东个人为基第一类是人合公司,公司的信用以股东个人为基 础而不侧重于公司资本,无限公司是其典型。第础而不侧重于公司资本,无限公司是其典型。第 二类是资合公司,公司的信用以公司资本为基础二类是资合公司,公司的信用以公司资本为基础 而不是侧重于股东个人信用,股份有限公司是其而不是侧重于股东个人信用,股份有限公司是其 典型。第三类是人合兼资合公司,兼具股东个人典型。第三类是人合兼资合公司,兼具股东个人 信用和公司资本,两合公司是其典型
13、。由于有限信用和公司资本,两合公司是其典型。由于有限 公司股东很多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因此有限公公司股东很多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因此有限公 司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人合兼资合公司。司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人合兼资合公司。 (四)母公司、子公司与总公司、分公司(四)母公司、子公司与总公司、分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是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或支配母公司和子公司是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或支配 关系作的划分。关系作的划分。 1母公司。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或支配关系,母公司。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或支配关系, 把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又称控股公把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又称控股公 司司,是指持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
14、以上的股份或通过是指持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 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实际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实际 控制是指母公司占子公司出资或者持有的股份控制是指母公司占子公司出资或者持有的股份 50%以上;股权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以上;股权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股权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但依其股权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或者母子公司签订的控制协议已足以对股东权或者母子公司签订的控制协议已足以对股东 (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控制。母公司又(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控制。母公司又 分为纯粹的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的控
15、分为纯粹的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的控 股公司其本身不从事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混股公司其本身不从事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混 合控股公司除了控制子公司的活动外,本身又合控股公司除了控制子公司的活动外,本身又 直接经营。直接经营。 2子公司。子公司指被另一公司持有一定比例子公司。子公司指被另一公司持有一定比例 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 的公司。母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就是的公司。母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就是 公司法上的公司,有自己一整套的组织机构,如公司法上的公司,有自己一整套的组织机构,如 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有独
16、立的财产,能独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有独立的财产,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公司法没有对子公司专门规定。母公司对子我国公司法没有对子公司专门规定。母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如果像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一样实行公司的管理如果像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一样实行 直接管理,即对子公司业务的经营、资金的调度、直接管理,即对子公司业务的经营、资金的调度、 人事的安排直接决定,子公司就丧失其独立人格,人事的安排直接决定,子公司就丧失其独立人格, 就要对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只就要对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只 能实行间接管理,即通过股东(大)会或能实行间接管理,即通过股东(大)会
17、或 董事会的决议,让母公司的意思志转化为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让母公司的意思志转化为子公司 的意思才是合法的,否则母公要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意思才是合法的,否则母公要司承担连带责任。 母公司往往控制或支配着许多子公司,这种控制母公司往往控制或支配着许多子公司,这种控制 关系的确定化或稳定化,就形成了以母公司为核关系的确定化或稳定化,就形成了以母公司为核 心包括下属许多子公司的团体,甚至还包括被持心包括下属许多子公司的团体,甚至还包括被持 有一定股权但未达到控股程度或有长期合作合同有一定股权但未达到控股程度或有长期合作合同 的、有合作关系的公司或企业。此团体就是公司的、有合作关系的公司或企业。此团体
18、就是公司 集团。集团。 3总公司。根据公司的管辖系统,可以分为本总公司。根据公司的管辖系统,可以分为本 公司和分公司。总公司或本公司就是公司法上的公司和分公司。总公司或本公司就是公司法上的 公司,只是它设有分公司而已。没设分公司的不公司,只是它设有分公司而已。没设分公司的不 能称总公司。所以我国公司法没有对总公司进行能称总公司。所以我国公司法没有对总公司进行 专门规定。专门规定。 4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 的概念,是总公司或本公司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的概念,是总公司或本公司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 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只构。分公
19、司没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只 能以总公司的名义活动,可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能以总公司的名义活动,可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 “分公司”;能以分公司名义起诉、应诉;不设“分公司”;能以分公司名义起诉、应诉;不设 董事会等管理机构,只有业务管理人;没有独立董事会等管理机构,只有业务管理人;没有独立 财产。业务的经营、资金的调度、人事的安排,财产。业务的经营、资金的调度、人事的安排, 均由总公司统一指挥决定。分公司实质上并非公均由总公司统一指挥决定。分公司实质上并非公 司。在我国“分公司”名称并不是按上述严格的司。在我国“分公司”名称并不是按上述严格的 法律意义使用的。如“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上海法律意
20、义使用的。如“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实际上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只是与总分公司”,实际上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只是与总 公司存在上下级的管理关系。总公司在登记机关公司存在上下级的管理关系。总公司在登记机关 领的是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也要登记,领的是领的是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也要登记,领的是 营业执照。日本、韩国的“株式会社”在中国应营业执照。日本、韩国的“株式会社”在中国应 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五)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 依据公司的国籍不同,把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和外依据公司的国籍不同,把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和外 国公司。国公司。 1本国公司。本
21、国公司就是指依据本国法律设本国公司。本国公司就是指依据本国法律设 立的公司。我国以设立公司依据的法律来确定国立的公司。我国以设立公司依据的法律来确定国 籍。依据我国法律设立的公司就是中国公司,如籍。依据我国法律设立的公司就是中国公司,如 外商投资企业是依据我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是中外商投资企业是依据我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是中 国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国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 2外国公司。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外国公司。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 国境外设立的公司。在实际中,外国公司,一般国境外设立的公司。在实际中,外国公司,一般 就是指外国公司在本国的分公司。外国公司在就是指外国公司在本国
22、的分公司。外国公司在 我国设立的子公司,无论是合资公司、合作企业我国设立的子公司,无论是合资公司、合作企业 或外资企业,都是中国公司。外国公司只有得到或外资企业,都是中国公司。外国公司只有得到 该国的认许或批准、并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后才该国的认许或批准、并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后才 可在该国营业。各国一般允许外国公司在境内活可在该国营业。各国一般允许外国公司在境内活 动,并适用普通公司法,享有国民待遇。外国公动,并适用普通公司法,享有国民待遇。外国公 司的代表处不是分公司,不能在本国经营,只能司的代表处不是分公司,不能在本国经营,只能 为外国公司收集或传递信息。外国公司在中国境为外国公司收集或传递
23、信息。外国公司在中国境 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 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 记,领取营业执照。记,领取营业执照。 (六)跨国公司和一国公司(六)跨国公司和一国公司 根据公司是否有分支机构在国外,公司分为根据公司是否有分支机构在国外,公司分为 跨国公司和一国公司。跨国公司和一国公司。 1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是相对于一国公司而言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是相对于一国公司而言 的,指以本国为基地或中心,
24、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指以本国为基地或中心,在不同国家或地区 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或举办合资经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或举办合资经 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从事国际性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从事国际性 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中国公司可形成跨国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中国公司可形成跨国公司, 外国公司也可形成跨国公司。就严格的公司法意外国公司也可形成跨国公司。就严格的公司法意 义来说,跨国公司并不是一种公司而是公司之间义来说,跨国公司并不是一种公司而是公司之间 形成的一种特殊联系。形成的一种特殊联系。 2一国公司。一国公司是指只在一国经营,没一国公司。一国公司是指只
25、在一国经营,没 有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司。有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司。 (六)国营公司、公营公司与民营公司(六)国营公司、公营公司与民营公司 根据公司资本构成的不同,把公司划分为国营根据公司资本构成的不同,把公司划分为国营 公司、公营公司与民营公司。公司、公营公司与民营公司。 1国营公司。国营公司在西方国家中是一种不国营公司。国营公司在西方国家中是一种不 同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组织形式,不受公司法调同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组织形式,不受公司法调 整,而是由公法调整。其特点是全部资本由政府整,而是由公法调整。其特点是全部资本由政府 投资,并由政府承担其亏损,公司的经营管理由投资,并由政府承担其亏损,
26、公司的经营管理由 国家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的董事会负国家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的董事会负 责,同时其资本也不分为股份。因而它被视为国责,同时其资本也不分为股份。因而它被视为国 家“独资”经营的公司。家“独资”经营的公司。 2公营公司。政府资本超过公司总资本额的公营公司。政府资本超过公司总资本额的 50%以上的公司为公营公司。以上的公司为公营公司。 3民营公司。私人资本超过公司总资本额的民营公司。私人资本超过公司总资本额的 50%以上的公司为民营公司。公营公司与民营公以上的公司为民营公司。公营公司与民营公 司属于公司法上的公司,受公司法调整。我国把司属于公司法上的公司,受公司法调整
27、。我国把 专家、学者和媒体习惯把私营企业称为民营企业专家、学者和媒体习惯把私营企业称为民营企业 是不对的,民营企业是相对国营企业与公营企业是不对的,民营企业是相对国营企业与公营企业 而言的。我国现在的国有企业国家也不再直接经而言的。我国现在的国有企业国家也不再直接经 营,已经把经营权授予给企业,所以原来国营企营,已经把经营权授予给企业,所以原来国营企 业就改称现在的国有企业。国家工商局曾几次下业就改称现在的国有企业。国家工商局曾几次下 文指出,私营企业不能称为民营企业。文指出,私营企业不能称为民营企业。 三、公司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三、公司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一)公司法的特点(一)公司法的特点
28、 第一,公司法是组织法。公司法全面调整公司第一,公司法是组织法。公司法全面调整公司 的设立、公司治理等各个方面。第二,公司法是的设立、公司治理等各个方面。第二,公司法是 行为法。它调整公司特有的活动,如股票和公司行为法。它调整公司特有的活动,如股票和公司 债的发行与股权的转让等。第三,公司法体现了债的发行与股权的转让等。第三,公司法体现了 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主要由强制性法律规范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主要由强制性法律规范 构成。而合同法主要由任意性规范构成,体现的构成。而合同法主要由任意性规范构成,体现的 是契约自由原则。是契约自由原则。 (二)公司法的适用范围(二)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公
29、司法规定,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 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商 投资企业中调整有限公司的规范,是公司法的特投资企业中调整有限公司的规范,是公司法的特 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特别法有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特别法有 不同规定的适用特别法,特别法无规定的适用普不同规定的适用特别法,特别法无规定的适用普 通法。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通法。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 用其规定
30、。用其规定。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一、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的独立人格一、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的独立人格 制度制度 (一)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一)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超过公司股东出资或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超过公司股东出资或 股份的债务,股东没有义务承担责任,除非股东股份的债务,股东没有义务承担责任,除非股东 滥用公司的独立责任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法律之滥用公司的独立
31、责任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法律之 所以规定股东的有限责任,因为投资的风险太大,所以规定股东的有限责任,因为投资的风险太大, 为了鼓励投资,就规定了股东的有限责任。为了鼓励投资,就规定了股东的有限责任。 (二)公司独立的法律人格(二)公司独立的法律人格 公司有独立的人格,独立于股东,有独立的民公司有独立的人格,独立于股东,有独立的民 事主体资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事主体资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依)依 法成立;(法成立;(2
3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有 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能够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这四个条件就是一个组织能成为法担民事责任。这四个条件就是一个组织能成为法 人的法律特征,其中最本质的特征是有独立的财人的法律特征,其中最本质的特征是有独立的财 产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产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其独立的人格最根本的是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其独立的人格最根本的是公司 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说明公司能独立承财产对公
33、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说明公司能独立承 担财产责任,包括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担财产责任,包括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 公司责任与其法定代表人及其工作人员责任的独公司责任与其法定代表人及其工作人员责任的独 立、公司责任与其他法人组织包括其母公司责任立、公司责任与其他法人组织包括其母公司责任 的独立。的独立。 公司股东享有有限责任的对价是其失去对投资的公司股东享有有限责任的对价是其失去对投资的 所有权,转而为对公司享有股权。其投资也变为所有权,转而为对公司享有股权。其投资也变为 独立于股东的公司财产。公司只有拥有独立的财独立于股东的公司财产。公司只有拥有独立的财 产,才可能独立承担责任,才能最
34、终成为独立的产,才可能独立承担责任,才能最终成为独立的 法人而享有法律上独立的人格。有的人把股东的法人而享有法律上独立的人格。有的人把股东的 有限责任误解为公司负有限责任。其实,公司与有限责任误解为公司负有限责任。其实,公司与 自然人一样,对债务是负无限责任的,只有破产自然人一样,对债务是负无限责任的,只有破产 时例外。公司承担的是独立责任。时例外。公司承担的是独立责任。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法人财产权”是否是所有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法人财产权”是否是所有 权呢?西方国家的公司法一般直接规定,公司对权呢?西方国家的公司法一般直接规定,公司对 公司财产享有所有权。财产权主要包括物权、债公司财产享有所
35、有权。财产权主要包括物权、债 权、知识产权和期权。而法人财产权不是一个很权、知识产权和期权。而法人财产权不是一个很 明确明确 的概念,甚至无法和国有企业的经营权相区别。的概念,甚至无法和国有企业的经营权相区别。 规定公司对公司财产享有财产权,虽说比起国家规定公司对公司财产享有财产权,虽说比起国家 所有权有进步,但毕竟这样的规定不彻底。因为所有权有进步,但毕竟这样的规定不彻底。因为 没有所有权,公司就没有独立财产,没有独立财没有所有权,公司就没有独立财产,没有独立财 产就不可能承担独立责任,最终不能成为法人。产就不可能承担独立责任,最终不能成为法人。 这反映了立法者的顾虑,但也为国家干预公司经这
36、反映了立法者的顾虑,但也为国家干预公司经 营留下隐患。营留下隐患。 案例:夫妻公司争“公”“私”案例:夫妻公司争“公”“私” 南京市东南图文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沈有军南京市东南图文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沈有军 发现公司的大部分钱发现公司的大部分钱54万元被转到证券公司。他万元被转到证券公司。他 知道只有一个人可为即公司两名股东之一的妻子知道只有一个人可为即公司两名股东之一的妻子 刘无文。他到证券公司要求对证券帐户给予冻结。刘无文。他到证券公司要求对证券帐户给予冻结。 因是个人帐户,公司不能申请冻结,公司款被因是个人帐户,公司不能申请冻结,公司款被 解冻并被再次转走。沈不是回家找妻子协商解决解冻并
37、被再次转走。沈不是回家找妻子协商解决 而是到公安机关报案,当知道是其妻所为时,公而是到公安机关报案,当知道是其妻所为时,公 安机关不立案。沈认为,公司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安机关不立案。沈认为,公司财产不是个人财产, 转走公司财产,这是抽逃公司资金、职务侵占公转走公司财产,这是抽逃公司资金、职务侵占公 司财产甚至是犯罪。刘有点害怕。刘咨询了律师司财产甚至是犯罪。刘有点害怕。刘咨询了律师 后,认为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都是夫妻财产。原后,认为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都是夫妻财产。原 来沈与另一人成立此公司,对方退出,为使公司来沈与另一人成立此公司,对方退出,为使公司 的性质不改变,就让妻子成了股东。沈占股份的
38、的性质不改变,就让妻子成了股东。沈占股份的 90.29%,刘占,刘占9.8%。沈称,公司是他一手办起来。沈称,公司是他一手办起来 的,妻子成为股东是因为他赠与她股份。就是要的,妻子成为股东是因为他赠与她股份。就是要 分财产也是按此比例分。刘称,沈常夜不归宿,分财产也是按此比例分。刘称,沈常夜不归宿, 双方遂生离婚意。为了主动,她转走了公司的双方遂生离婚意。为了主动,她转走了公司的54 万元。沈起诉,要求返还公司财产。刘万元。沈起诉,要求返还公司财产。刘 反诉,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她转走的是家庭的反诉,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她转走的是家庭的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 法院判决:公司不具有法人资
39、格。工商局随后吊法院判决: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工商局随后吊 销了其法人营业执照,因为他们的财产未分割,销了其法人营业执照,因为他们的财产未分割, 他们夫妻未实行分别财产制,在民法被视为一个他们夫妻未实行分别财产制,在民法被视为一个 主体,无法相互制约,实为独资企业。之所以能主体,无法相互制约,实为独资企业。之所以能 登记,是因为登记时沈未说明是夫妻。而他们的登记,是因为登记时沈未说明是夫妻。而他们的 身份证的地址又不相同。身份证的地址又不相同。 案例案例:万泉食品有限公司由赵某、尹某、谢某三万泉食品有限公司由赵某、尹某、谢某三 人于人于1997年出资设立的。年出资设立的。2000年年3月,因谢
40、个人月,因谢个人 欠债权人王某借款欠债权人王某借款7万元未还而涉诉,法院判决谢万元未还而涉诉,法院判决谢 在在10日内偿还王本息日内偿还王本息9万余元。谢到期未履行还款万余元。谢到期未履行还款 义务,法院裁定:因谢在万泉有限公司投入股金义务,法院裁定:因谢在万泉有限公司投入股金 28万元,裁定查封、扣押公司恒温库、低温库及万元,裁定查封、扣押公司恒温库、低温库及 库内货物,并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协助执行,库内货物,并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协助执行, 从谢某从谢某28万元股金中提取万元股金中提取11万元作为还款和执行万元作为还款和执行 费用。万泉公司提出异议。问:费用。万泉公司提出异议。问:1、法
41、院查封、扣、法院查封、扣 押万泉公司的财产是否正确:押万泉公司的财产是否正确:2、法院裁定从谢某、法院裁定从谢某 28万元股金中提取万元股金中提取11万元现金作为还债及执行费万元现金作为还债及执行费 用是否合法?用是否合法? 1、 法院查封、扣押万泉公司的财产是错误的。法院查封、扣押万泉公司的财产是错误的。 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公司与组成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公司与组成 公司的股东在法律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主体。股公司的股东在法律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主体。股 东谢欠王借款是谢个人债务,而不是公司债务。东谢欠王借款是谢个人债务,而不是公司债务。 法院不能查封、扣押公司财产。法院
42、不能查封、扣押公司财产。2、法院裁定从谢、法院裁定从谢 某某28万元股金中提取万元股金中提取11万元现金作为还债及执行万元现金作为还债及执行 费用是不合法的。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股东的费用是不合法的。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股东的 出资在法律上属于公司所有,股东因投资而形成出资在法律上属于公司所有,股东因投资而形成 投资权益或股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在投资权益或股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在 法律上是分离的。谢投入的法律上是分离的。谢投入的28万元股金属于公司万元股金属于公司 财产,而不是谢的个人财产。因此,谢不履行判财产,而不是谢的个人财产。因此,谢不履行判 决,法院可对谢的投资权益或股
43、权冻结,并可提决,法院可对谢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冻结,并可提 取谢应分得的股息或红利用于清偿债务,或依法取谢应分得的股息或红利用于清偿债务,或依法 转让谢的股权,用转让所得的收益清偿债务。转让谢的股权,用转让所得的收益清偿债务。 案例:飞来横债。案例:飞来横债。2001年年10月,北京的张德武月,北京的张德武 接手了中韵旅行社,股东大换血。张为旅行社的接手了中韵旅行社,股东大换血。张为旅行社的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没多久,接到海南春秋旅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没多久,接到海南春秋旅 行社要其归还行社要其归还6万多元的债务。才接手的旅行社,万多元的债务。才接手的旅行社, 哪来的债务?原来在哪来的债务?原
44、来在2001年年1月,春秋旅行社为中月,春秋旅行社为中 韵韵 旅行社在海南接待游客几次,考虑到原来的关系旅行社在海南接待游客几次,考虑到原来的关系 不错,为中韵旅行社垫资不错,为中韵旅行社垫资6万多元。而在此期间中万多元。而在此期间中 韵旅行社承包给苗春红,欠条是苗的签字。张、韵旅行社承包给苗春红,欠条是苗的签字。张、 现股东与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为防止中韵现股东与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为防止中韵 旅行社遗留有债务,又与前股东签了补充协议,旅行社遗留有债务,又与前股东签了补充协议, 中韵转让前的债务由前股东偿还。中韵转让前的债务由前股东偿还。 法院判决:债务由中韵偿还,因为股份转让未清法
45、院判决:债务由中韵偿还,因为股份转让未清 算并对外公布,债务转让也未取得债权人的同意。算并对外公布,债务转让也未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中韵旅行社偿还债务后,起诉前股东,要求其偿中韵旅行社偿还债务后,起诉前股东,要求其偿 还债务。法院支持其请求。因为协议虽然对外无还债务。法院支持其请求。因为协议虽然对外无 效,但对当事人却有效。效,但对当事人却有效。 案例:一次死亡之旅案例:一次死亡之旅 推销磁性床上用品的泰安瑞康公司说,参加公司 的讲座,提供免费的专车接送,免费就餐。,一套 被褥、两个枕头的磁疗产品,售价7600多元。孙厚 成两位老人在回来路上因乘坐的面包车重型卡车相 撞受重伤 ,他母亲、小妹和
46、小妹的孩子当时去世 了。 交警认定:面包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未遵守让行规交警认定:面包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未遵守让行规 定、未保持安全车速,并且车内超员,是导致事定、未保持安全车速,并且车内超员,是导致事 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重型半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重型半 挂车司机王永功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且挂车司机王永功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且 未保持安全车速,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法院判决:未保持安全车速,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法院判决: 面包车司机、重型卡车所属的单位以及保险公司,面包车司机、重型卡车所属的单位以及保险公司, 共同承担死者家属总共一百多万元的民事赔共同承担死者
47、家属总共一百多万元的民事赔 偿,同时,面包车司机潘昭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偿,同时,面包车司机潘昭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五年。 两位老人在医院里面花了21万。法律规定,做 伤残等级鉴定必须有伤者的病历资料,然而,孙昭 君和孙厚成两家人因为没有钱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 医院不肯把相关医疗凭据提供给他们,而没有证据 就没法打官司。 这边,重伤者打不成官司,而那边,尽管死亡 者家属已经拿到了判决书,执行却迟迟不能到位, 两家人陷入困境。死伤者家属认为,除了两家车辆 单位,经营保健品的瑞康莱西分公司也因该承担责 任,因为出事的面包车是瑞康莱西分公司提供的, 死伤者参加的也是他们组织的活动
48、。在当地政府的 协调下,在车祸中受重伤的李希凤和孙殿合老人, 分别与莱西市人民医院签订了偿付医疗费协议书。 得到医院提供的病历资料后,两位老人准备齐了诉 讼的证据材料,提起了民事诉讼。被告中除了肇事 双方的司机以及重型卡车所属的单位、保险公司之 外,还有瑞康公司,请求判令被告共同赔偿各项费 用九十多万元。 免费体检、健康讲座、熟人推销、短途旅游、 买一赠一等等。 一方面受培训的人和保健品公司之间,是一个 合同的关系。免费接送,就应该要保障安全,能够 按时、安全接送,这是义务,如果违反合同约定, 受伤害的人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的责任。像这种情 况一般都是发生在交通事故 ,它又是一种侵权责 任,可以
49、由肇事方、由责任方来承担责任。比如肇 事的司机,违章的司机,责任方来承担。如果选择 了侵权,一般就不能选择违约,选择违约就不能选 择侵权,这是在法律上的一种竞合。所以受害当事 人及其亲属可以选择相关的诉讼请求。 在竞合的情况下,一旦提起侵权诉讼,就不能 再提起违约之诉,所以律师建议,为加大赔偿的保 障,在侵权诉讼中,将组织活动的公司一并作为被 告起诉。 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的 独立责任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时,否定公司的法人独立责任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时,否定公司的法人 资格,而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资格,而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 公司法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 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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