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汽车保险条款 一、强制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008.2.1二、商业险 2007.4.1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动车损失险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盗抢险 附加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费率 一.国外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二.我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2008.2.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三.交强险费率 -2007.7.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产生背景产生背景1.1.一战后,汽车大量生产、一战后,汽车大量生产、分期付款促销方式出现分期付款促销方式出现 2.2.人们无力购买车险、保人们无力购买车险、保险责任限额低;险责任限额低;3.3.事故发生时自己
2、、受害事故发生时自己、受害人的损失无法弥补;人的损失无法弥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费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费率一一.国外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国外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许多国家和地区相继制许多国家和地区相继制订有关法令,强制实行订有关法令,强制实行汽车责任保险。汽车责任保险。世界上最初将车辆损害视为社会问题的是美国的世界上最初将车辆损害视为社会问题的是美国的马萨诸塞州。马萨诸塞州。英国,英国,19311931年实施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年实施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日本,日本,19561956年实施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年实施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国,法国,19591959年起实施年起实施德国,德国,19
3、651965年强制汽车所有人投保;年强制汽车所有人投保;香港,香港,19511951年实施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年实施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或地区都实行了强制汽车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或地区都实行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责任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费率 一.国外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二.我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2008.2.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三.交强险费率 -2007.7.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产生背景产生背景19831983年,国务院颁发第年,国务院颁发第2727号文件,要求汽车及拖拉机号文件,要求汽车及拖拉机必须参加三者险。
4、必须参加三者险。19841984年国务院发布年国务院发布151151号文件,明确提出对汽车的第号文件,明确提出对汽车的第三者责任保险问题。三者责任保险问题。以后公安部曾多次发出规定,要求汽车不参加三者险不发牌照。以后公安部曾多次发出规定,要求汽车不参加三者险不发牌照。二二.我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我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20042004年年5 5月月1 1,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汽车责任保明确汽车责任保险的强制性。(法律规定)险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5、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006年年3月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2号国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务院令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条例,自自2006年年7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保监会,保监会,2006,2008年年2月月1日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解析解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共分共分1010部分部分 总总 则、定则、定 义、保险责任、垫付与追偿、义、保险责任、垫
6、付与追偿、责任免除、保险期间、责任免除、保险期间、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合同变更与终止、附则赔偿处理、合同变更与终止、附则。总总 则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第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交强险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
7、式。第三条第三条交强险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浮动因素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A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A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
8、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附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2008版)定定 义义第四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的合法驾驶人。投保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
9、、管理人。第五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案例案例1 2008春节,李某一家3口驾车出游,在经过山西一转弯路段时,与对面车X相撞。导致X车司机死亡,X车车上人员小王重伤,李某一家三口重伤。两车均只购买了交强险。问:交强险赔款,受害人是谁?保险公司分别为哪些人赔款?第六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生交通事故
10、,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第七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11、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医疗费用。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12、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13、;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4、项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案例案例2 2008年7月1日,A车在去往秦皇岛的途中被B车碰撞,B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两车均只投保了交强险。后两车的维修费如下:A 3000元 ;B 1000元。思考1.B全责,A、B各在的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对方的损失?2.设事故中A负责40%的责任,B负责60%的责任。如何赔偿?交强险“无责赔偿”规定来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
15、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是指汽车在道路上因人为过错或自然界意外事件而造成的损失,通常是指双车互撞、汽车撞伤行人与台风掀翻汽车等事故。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双方过错互致损害时的赔偿责任,有两种方法双方过错互致损害时的赔偿责任,有两种方法(适用于交强险外的事故责任损失赔偿计算)(适用于交强险外的事故责任损失赔偿计算)1单一主义单一主义是将加害人与受害人的损害相加,然后以该损害总额乘以加害人与受害人各自的过失比率,计一算出他们分别应当分摊的损害。2交叉主义交叉主义是指双方可以各就自己所遭受的损害向对方请求承担应当分摊部分的损害。垫付与追偿垫付与追偿
16、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
17、额内垫付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负责垫付和赔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孙先生陪客户吃完饭后,自己驾车被马先
18、生的车追尾,造成两车各1万元的损失。按照常规应是追尾方全责,但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孙先生是醉酒驾车,所以要负全部责任。孙先生先前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之后,他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赔偿。思考:保险公司实际应如何处理?案例案例3交强险:保险公司不垫付(非医疗费用),不赔偿交强险:保险公司不垫付(非医疗费用),不赔偿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验国家标准(国家标准(GB19522-2004)-国家质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年5月月31日发布日发布饮酒驾车饮酒驾车:20mg/100ml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小于80
19、mg/100ml 醉酒驾车醉酒驾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80mg/100ml 大概推算 人体血液达到100mg/100ml 70度白酒约1两;60度白酒约1.5两 50度白酒约2两;40度白酒约3两,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1斤;红酒约1斤2两;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关于酒后驾车,目前两大争议焦点1.是否出台“酒后驾车罪”2.是否与保险费率浮动挂钩 赔偿、垫付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 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
20、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档次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2-肇事后逃逸及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肇事者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为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的。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是指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人身和财产直接损失额,起点在6万元到10万元之间;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3.-逃逸致人死亡,应
21、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害人因肇事者逃离现场而无法得到及时抢救导致死亡。“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罪 主要区别:主观上是不是处于放任状态,对于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主观上放任的,那么应该说是间接故意犯罪,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如果仅仅是醉酒之后驾车,肇事之后马上就停止了,没有继续进行冲撞,他在主观上应该判定是过失状态。按照我国刑法规定
22、,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是7年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是死刑。责任免除责任免除第十条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一)因受害人故意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
23、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小刘开着他的爱车去西单,在回家时不小心撞坏了一辆出租车的保险杠。在赔偿修车费用的同时,司机提出让小刘赔偿几天的停驶费。交强险是否赔偿类似损失?案例案例5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交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强险
24、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间为准。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如实填写投保单,投保单,向保险人向保险人如实告知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重要事项包括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厂牌型号、识别代码识别代码、号牌号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使用性质和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名(名称)、性别性别、年龄年龄、住所住所、身份证身份证或者或者驾驶证驾驶
25、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情况以及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行驶证的重要功能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行驶证上详细记载了许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车主姓名、型号类别、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载质量或者乘坐人数、初次登记日期以及年度检验记录等。机动车行驶证具有惟一性的特点,即对于某一辆机动车来说,只有一
26、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只有一个车牌号码。车辆上牌凭证。车辆上牌凭证。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因此,持有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先决条件之一,驾驶员上路行车不带行驶证属于违规行为。产权权属证明。产权权属证明。保险索赔凭证。保险索赔凭证。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驶证,即使在保险有效期之内,保险公司也将拒绝赔偿。部分保险项目要在机动车入户和领取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才能生效。新车保修凭证。新车保修凭证。确定新车“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行驶证的重要功能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
27、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要求。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投保人投保人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否则,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则,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28、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被保险机动车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险人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赔偿处理赔偿处理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
29、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一)(一)交强险的保险单交强险的保险单;(二)(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三)(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事故证明,或者,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
30、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程序规定规定的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六)(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七)(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保险事
31、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
32、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额内有权重新核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
33、疗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合同变更与终止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
34、,被保险机动车所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案例 4思考案例:A与B达成车辆买卖协议,A将该车交给B。后,B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该车辆损坏,共花去修理费3800元。B以许杰A的名义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拒绝赔款。问:保险公司的拒赔是否合理?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40条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车辆所有权转移过程中,谁为被保险人的情形:1)保险车辆已经交付,但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保险人已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的,新车主
35、是实际被保险人;(2)保险车辆尚未交付,但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保险人已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的,新车主是被保险人;(3)保险车辆尚未交付,且未完成过户手续,保险人已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的,新车主是实际被保险人;(4)保险车辆已经交付,过户手续已经完成,并已向保险人提出保险单变更申请的,新车主是被保险人。(5)保险车辆已经交付,过户手续已经完成,但未向保险人提出保险单变更申请的,新、旧车主都不是被保险人。”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交强险合同:(一)(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二)被
36、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发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条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险人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险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时,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况时,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
37、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附附 则则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交强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当因履行交强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当事人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交强险合同交强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本条款未尽事宜,按照本条款未尽事宜,
38、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执行执行。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特征1.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具有强制性 汽车拥有者必须购买,否则属于违法行为。2.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对第三者的利益具有基本保障性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比较低,较低的限额只是对事故受害者的一个基本保障。3.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4.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具有公益性 费率由政府统一定制,且不考虑盈利,所以保险费率相对较低,具有公益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费率 一.国外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二.我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2008.2.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三.交强险费率 -2007.
39、7.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一)(一)交强险费率交强险费率的的厘定厘定程序程序确定基础确定基础数据数据保监会保监会审批审批费率厘定费率厘定以以保险公司历史赔付数据为基础保险公司历史赔付数据为基础考虑考虑新环境新环境各各因素对出险频率和案均因素对出险频率和案均赔款的影响,测算出交强险费率水平。赔款的影响,测算出交强险费率水平。广泛听取消费者代表、有关部委和专家意广泛听取消费者代表、有关部委和专家意见,综合考虑目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见,综合考虑目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承受能力,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能力,费者承受能力,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能力,进行审批。进行审批。第一年实行全国统
40、一保险价格,第一年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之后实行之后实行“奖优罚劣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的费率浮动机制三、交强险费率三、交强险费率(二)、(二)、交强险基础费率交强险基础费率车辆大类车辆大类序号序号车辆明细分类车辆明细分类保费(元)保费(元)一、家庭自用车一、家庭自用车1 1家庭自用汽车家庭自用汽车6 6座以下座以下9509502 2家庭自用汽车家庭自用汽车6 6座及以上座及以上1 1,100100二、非营业客车二、非营业客车3 3企业非营业汽车企业非营业汽车6 6座以下座以下1 1,0000004 4企业非营业汽车企业非营业汽车6-106-10座座1 1,1301305 5企业非营业汽车企
41、业非营业汽车10-2010-20座座1 1,2202206 6企业非营业汽车企业非营业汽车2020座以上座以上1 1,2702707 7机关非营业汽车机关非营业汽车6 6座以下座以下9509508 8机关非营业汽车机关非营业汽车6-106-10座座1 1,0700709 9机关非营业汽车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10-20座座1 1,1401401010机关非营业汽车机关非营业汽车2020座以上座以上1 1,320320三、营业客车三、营业客车1111营业出租租赁营业出租租赁6 6座以下座以下1 1,8008001212营业出租租赁营业出租租赁6-106-10座座2 2,3603601313营业
42、出租租赁营业出租租赁10-2010-20座座2 2,5805801414营业出租租赁营业出租租赁20-3620-36座座3 3,7307301515营业出租租赁营业出租租赁3636座以上座以上3 3,8808801616营业城市公交营业城市公交6-106-10座座2 2,2502501717营业城市公交营业城市公交10-2010-20座座2 2,5205201818营业城市公交营业城市公交20-3620-36座座3 3,2702701919营业城市公交营业城市公交3636座以上座以上4 4,2502502020营业公路客运营业公路客运6-106-10座座2 2,3503502121营业公路客运
43、营业公路客运10-2010-20座座2 2,6206202222营业公路客运营业公路客运20-3620-36座座3 3,4204202323营业公路客运营业公路客运3636座以上座以上4 4,690690四、非营业货车四、非营业货车2424非营业货车非营业货车2 2吨以下吨以下1 1,2002002525非营业货车非营业货车2-52-5吨吨1 1,6306302626非营业货车非营业货车5-105-10吨吨1 1,7507502727非营业货车非营业货车1010吨以上吨以上2 2,220220 1,800 2,360 2,400 2,560 3,530 2,250 2,520 3,020 3,
44、140 2,350 2,620 3,420 4,690 1,200 1,470 1,650 2,220 五、营业货车五、营业货车2828营业货车营业货车2 2吨以下吨以下1 1,8508502929营业货车营业货车2-52-5吨吨3 3,0700703030营业货车营业货车5-105-10吨吨3 3,4504503131营业货车营业货车1010吨以上吨以上4 4,480480六、特种车六、特种车3232特种车一特种车一6 6,0400403333特种车二特种车二2 2,4304303434特种车三特种车三1 1,3203203535特种车四特种车四5 5,660660七、摩托车七、摩托车363
45、6摩托车摩托车50CC50CC及以下及以下20203737摩托车摩托车50CC-250CC(50CC-250CC(含含)1201203838摩托车摩托车250CC250CC以上及侧三轮以上及侧三轮400400八、拖拉机八、拖拉机3939农用型拖拉机农用型拖拉机14.7KW14.7KW及以下及以下待定待定4040农用型拖拉机农用型拖拉机14.7KW14.7KW以上以上待定待定4141运输型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14.7KW14.7KW及以下及以下待定待定4242运输型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14.7KW14.7KW以上以上待定待定 1,850 3,070 3,450 4,480 3,710 2,430 1
46、,080 3,980 按保监产险200753号实行地区差别费率 3 3、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50%50%计算。计算。1 1、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按照、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的原则来解释;2 2、特种车一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特种车二特种车二: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掘、推土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三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
47、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四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集装箱拖头。(三)、(三)、交强险费率浮动项目交强险费率浮动项目 交强险第一年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从第二年交强险第一年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从第二年开始实行开始实行“奖优罚劣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逐步实行差的费率浮动机制,逐步实行差异化费率。异化费率。“奖优罚劣奖优罚劣”费率浮动机制费率浮动机制-费率水平将与费率水平将与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和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者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
48、享受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可以享受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目前,费率暂不与交通违法挂钩。目前,费率暂不与交通违法挂钩。附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一、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二、从2007年7月1日起签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单,按照本办法,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三、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浮动因素浮动因素浮动比浮动比率率与道与道路交路交通事通事故相故相联系联系的浮的浮动动A AA1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
49、任道路交通事故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10%A2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20%A3A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故-30%-30%A4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路交通事故 0%0%A5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 10%10%A6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30%四、交强险最终保险费
50、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3 3)发生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并负同等责任的。)发生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并负同等责任的。(4 4)发生未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并负同等责任的。)发生未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并负同等责任的。(5 5)发生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并负次要责任的。)发生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并负次要责任的。(6 6)发生未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并负次要责任的。)发生未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并负次要责任的。2 2费率下浮的项目费率下浮的项目 上一保险年度、上上一保险年度、上2 2个保险年度或上个保险年度或上3 3个及以上保险个及以上保险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