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讲授:陈会玲12024-7-6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54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讲授:陈会玲22024-7-6消费者应具备的条件 第一,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第二,消费者应当是商品或服务的受用者;第三,消费的客体既包括商品,也包括服务;第四,消费者主要是指个人消费。但是也有例外,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是指消费者个人,实质上就
2、是即包括了消费者个人,也包括了单位或集体,只要是用于生活消费的,都属于消费者范畴。讲授:陈会玲32024-7-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现行法律、法规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约有160多个。主要有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广告法、商标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以及地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讲授:陈会玲42024-7-6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消费者定义讲授:陈会玲52024-7-6第一节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二、消费者的基本义务讲授:陈会玲62024-7-6请指出下列情形中,消费者的
3、哪种权利受到了侵害或行使了哪种权利:(1 1)王某住在某旅馆,因旅馆的过失,地面湿滑导致王某摔倒,花费治疗费2 2万元;(2 2)周某去某饭店吃饭,店方在菜单上没有明确标示,也没有在店门口张贴注意事项,但是在最后结账时,店方表示要向周某收取菜的原料涨价费1010元;(3 3)董某和朋友一起去某KTVKTV消费,刚坐下,服务员非常热情地送上了茶水。董某得知该KTVKTV有20002000元的最低消费,因此表示不想在这里玩了。KTVKTV表示,茶水都已经送上了,必须在此消费,否则别想出店门,还叫了几个纹身的保安过来围住了董某和他的朋友,董某迫于无奈,只有在那里消费了20002000多元;(4 4)
4、张某在深圳某城中村看到路边有水果卖,而且价格比超市里便宜很多,因此在那里购买了水果,回家一称重,发现三斤水果只有两斤半重;(5 5)因陆某急需某产品,而本镇只有一家商场卖这种产品,商场知道陆某急需其产品的情况之后,向陆某搭售了陆某不想购买的另一产品;(6 6)回族的马某到某饭店吃饭表明了自己的民族和身份,要求该饭店按照其民族习惯给他提供饮食,但该饭店在提供服务时,并没有尊重其民族习惯;(7 7)消费者依法组织社会团体;(8 8)李某在购买某商场销售的热水器发生爆炸之后,向某报社反映其遭遇,到消费者协会检举、控告该商场侵害其权益的行为。讲授:陈会玲72024-7-6下列情形中,消费者可以要求哪些
5、人承担责任:(1 1)王某从经销商A A公司处购买了一部由B B公司生产的手提电脑出现质量问题;(2 2)周某在购买C C公司出售的冰箱后出现质量问题,周某欲向C C公司主张权利时发现,C C公司已经分立成两个公司D D公司和E E公司;(3 3)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一部手机,出现质量问题,赵某欲与该商场交涉时,发现该商场已经与另一商场合并组建成一个新的企业;(4 4)农民卢某从自然人A A处购买了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药,后来发现是假药,导致其遭受虫害损失2 2万元,卢某向A A主张权利时发现,A A是从B B处受让的店铺,在工商局登记的执照上仍为B B的个人信息;(5 5)孙某在由某某商会举办
6、的电子展销会期间购买了环保电池,后来发现是假的,但是此时电子展销会已经结束,孙某购买环保电池的销售商已经不知去向;(6 6)徐某从某商场的柜台处购买减肥药,出现质量问题,徐某欲找销售人员解决的时候,发现该柜台已经换人,询问他人后得知该柜台原有租户已经期满终止租赁,不知去向。(7 7)单某看了电视上的购物广告后向广告里的经销商汇款购买了无烟锅,后来发现是假的,无烟锅并不能达到无烟的效果,反而导致其生病。单某找到广告的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表示其只是为广告委托方发布广告,对广告的真实性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在双方的委托合同已经明确载明。单某遂要求广告经营者提供经销商的真实名称和地址,广告经营者以
7、该信息属于双方约定的商业秘密为由拒不提供。讲授:陈会玲82024-7-6第三节 国家和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讲授:陈会玲92024-7-6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一、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 二、追究损害赔偿责任的方法讲授:陈会玲102024-7-6网络平台购物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
8、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讲授:陈会玲112024-7-6第五节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关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概括性规定 关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性规定;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讲授:陈会玲122024-7-6关注点1 1 举证责任倒置问题 新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问题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
9、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讲授:陈会玲132024-7-6产品瑕疵 产品缺陷 产品瑕疵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销售者作为出卖人,交付的产品未达到法定的质量标准以及约定的技术要求,未能出现买受人所期望的质量状况,从而使买受人不能
10、按计划使用产品,销售者应承担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违约赔偿的责任。产品缺陷则指商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他人财产要求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对该产品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而存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害,销售者、生产者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讲授:陈会玲142024-7-6关注点2“2“三包”问题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
11、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讲授:陈会玲152024-7-6 关注点3 3 惩罚性赔偿方面 新消法的惩罚性赔偿方面有以下特点:提高了针对一般性欺诈行为的赔偿数额,对欺诈性赔偿标准由“一加一”上升为“一加三”(含赠品);欺诈经营行为的最低赔付标准为500元(把握标准);规定了经营者明知商品和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而造成死亡或者伤害的,除依法赔偿外还有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赔偿的范围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财产损失、精神赔偿等;明确了违约与侵权的区别;主观故意的认定(过期、下架、禁止进口、检验后有
12、问题的商品发现后还在销售属明知故意欺诈);惩罚性赔偿不以消费者人身遭受侵害为前提 讲授:陈会玲162024-7-6关注点4 4 无理由退货问题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无理由退货,该条款的特点是:前提是无理由;仅限于电子商务交易和电话、邮购等新型业态;明确了无理由退货运费承担问题;无理由退货商品要具有完整性;冷静期与悔过权问题。讲授:陈会玲172024-7-6第六节 案例教学 案情介绍 2005年8月30日12时,周恩泽穿着短裤、塑料拖鞋到罗杰斯公司中关村分店就餐时被拦住,当日值班经理任英美以周恩泽身着短裤、拖鞋为由,请周恩泽改日在该餐厅内用餐,并附送周恩泽两张酒水“买一送一”餐券。此外,还向周
13、恩泽出示了内容为“为了维护多数顾客的权益,本餐厅保留选择顾客的权利”的告示,但未向周恩泽出示有关于该餐厅内穿拖鞋的男士不得入内的具体规定。对此,周恩泽认为,自己的穿着不属衣冠不整之列,亦未侵犯其他顾客的权益,且只有消费者选择消费的权利,而没有经营者选择消费者的权利,罗杰斯公司中关村分店拒绝自己在此用餐,其理由不能成立讲授:陈会玲182024-7-6第六节 案例教学 其做法伤害了其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自尊心,并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故起诉要求:1、判令罗杰斯公司中关村分店向其书面赔礼道歉;2、判令罗杰斯公司中关村分店拆除其以“为了维护多数顾客的权益,本餐厅保留选择顾客的权利”为内容的店堂告示;3、判令
14、罗杰斯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整。诉讼费由罗杰斯公司承担。罗杰斯公司则辩称,本公司一向以为顾客提供第一流的服务,及文明有序的就餐氛围为讲授:陈会玲192024-7-6第六节 案例教学 宗旨。为维护在本餐厅就餐顾客的权益,本公司专门设立“为了维护多数顾客的权益,本餐厅保留选择顾客的权利”为内容的告示牌,对少数衣冠不整或举止粗鲁,有明显影响其他顾客的客人进行劝阻。本公司认为,周恩泽身穿短裤及塑料拖鞋到公共场所就餐,有影响其他顾客的可能,故礼貌的拒绝其在本公司中关村分店用餐,行为并无不当,亦未构成对其名誉权的损害,不应对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其所称看见有穿拖鞋的外籍男子进入我餐厅用餐,本公司对此不予认可。故不同意周恩泽的诉讼请求。你认为该案如何处理?法理分析讲授:陈会玲2020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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