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篮施工组织保障措施一、吊篮提供单位出租单位以及自购吊篮使用的单位、和安拆单位职责应对吊篮质量负责。吊篮提供单位应为每台吊篮进行编号,建立吊篮安拆、使用和维修等情况的管理记录档案,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规定的要求。吊篮出租单位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出租吊篮时出租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定期保养的具体时间、责任人员、保养检查项目以及使用单位不得转租吊篮等内容。二、施工总承包单位职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吊篮安全管理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审查出租单位的营业
2、执照,吊篮的出厂合格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每台吊篮的管理记录档案,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吊篮使用人员的教育培训记录,审查安装、拆卸人员的资格证书;组织吊篮提供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安装后吊篮进行验收;监督使用单位对吊篮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督促吊篮提供单位对吊篮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派人对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三、分包使用单位职责分包单位对吊篮的安全使用负责。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换,对吊篮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督促吊篮提供单位对吊篮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审查出租单位的营业执照,吊篮的出厂合格证及产品型式的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人员的资格证书。四、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对吊篮的安全使用负监理责任。负责审核吊篮的相关产品技术资料和吊篮安装拆卸作业人员的证件,审批吊篮的安装、拆卸专项方案,监督检查吊篮的安装、拆卸、使用情况,对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五、检测单位职责检测单位应对吊篮检测结果负责。对检验报告的吊篮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将不合格报告及时书面告知各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