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工程1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部位新验收部位1 交底内容: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 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 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
2、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 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 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
3、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 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 时,应立即停止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 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 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 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 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2)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补充内容: 交底部分交底人接受交底人交底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