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雷设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电气设施修缮工程-避雷设施验收部位新验收部位1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 及编号 住宅修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TJ 08-2261-2018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坡屋面避雷带的质量验收应 符合规范规定 第9.4.4条 2 接闪器应在接地装置和引下 线施工完成后安装,且应与 引下线连接 第9.4.5条 3 暗敷在建筑物抹灰层内的引 下线应采用卡钉分段固定。 明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
2、急 弯,与支架焊接处应采用油 漆防腐,且不得遗漏 第9.4.6条 4 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 带等应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 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 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 可靠 第9.4.7条 5 防雷接地的人工接地装置的 接地干线埋设,经人行通道 处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1m , 且应采取均压措施或在其上 方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第9.4.8条 一 般 项 目 1 明敷接地引下线及室内接地 干线的支持件间距应均匀, 水平直线部分应为0.5m 1.5m;垂直直线部分应为 1.5m3m;弯曲部分应为 0.3m0.5m 第9.4.9条 2 避雷针、避雷带应位置正确 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 漏,螺栓固定的防松零件应 齐全,焊接部分补刷的防腐 油漆应完整 第9.4.10条 3 避雷带应平整顺直,固定点 支持件间距应均匀、固定可 靠,每个支持件应能承受大 于49N的垂直拉力。当设计 无要求时,支持件间距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 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相 关规定 第9.4.11条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