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镶白旗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正镶白旗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应急救援预案(修订) 一、总则 (一)目的(一)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全旗应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风险和事故 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二)工作原则 1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石油天然气开采事 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 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旗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旗委、 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协调全
2、旗石油天然气开采 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 急处置工作。 3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石油开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 场指挥以事发地政府为主,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有关 部门和专家参与。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 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应 的应急预案。 (三)编制依据(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 防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陆上石 油天然气开采灾难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全旗境内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 产过
3、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 1、重特大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 2 2、超出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 3、旗应急指挥中心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五)事故分级(五)事故分级 1 1、一般性事故 指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井喷失控、 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已经危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 产安全,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 30 人以下中毒、以及一定 社会影响的事故。 2 2、重大事故 指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井喷 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已经危及周边群众的 生命安全财产安全,造成 39 人死亡、或 3050 人中毒、以 及直接
4、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3 3、特大事故 指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特大井喷 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已经危及周边群众的 生命财产安全,造成 10-29 人死亡、或 50-100 人中毒、以 及 1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及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旗石油天然气开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一)成立旗石油天然气开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 心:心: 总指挥:旗政府分管副旗长 副总指挥:旗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旗安监局主要负 责人 成员单位:旗安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 交通局、卫生局、质监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农牧 业
5、局、气象局、经济局、监察局、总工会。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现场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 环境监测组、物资供应组、事故调查组、专家咨询组。指挥 中心办公室设在旗安监局,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二)职责分工 1 1、指挥中心职责、指挥中心职责 石油天然气开采突发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 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险总指挥,必要时可成立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1) 全权负责事故应急处置, 批准成立现场指挥部门及 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险; (2)下达警戒和疏散命令; (3)调配事故处置所需要的人力、财产、物力; (4) 负责组织全旗石油天然气开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
6、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应急演练情况。 2 2、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1) 负责全旗石油天然气开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 心的日常工作; (2) 监督检查各地、 各石油天然气开采单位制定应急救 援预案; (3)承接、传达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报告; (4)通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5)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6) 及时向旗委、 旗政府报告事故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7)落实各级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 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按事故灾难等级和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原则,由相应的地 方人民政府及相关人员组织成立事故现场
7、应急救援指挥部, 现场救援指挥长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应急 救援现场指挥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 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旗应急救援 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报请 指挥中心进行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 况。 发生的事故灾难如涉及多个领域、跨多个地区或影响重 大时,可由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或者盟直有关部门组 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4 4、现场抢险救援组、现场抢险救援组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可成立下列现场 救援组织: (1)(1)危险源控制组:危险源控制组: 组长
8、单位:旗公安局 成员单位:旗质监局、消防大队、环保局。 职责: 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事故处置方案;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 及时控制危险源; 请求指挥部调集危险源控制所需的物资、器材; 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管理。 (2 2)安全疏散、警戒组:)安全疏散、警戒组: 组长单位:旗公安局 成员单位:旗交警大队、当地人民政府 职责: 负责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 根据事故危害性大小,负责划定警戒区域,组织对现 场及周围人员或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进行防护指导、 疏散及物资转移; 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的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负责人员疏散区域治安管理、巡逻等工作。 (3 3)现场抢险救援组:)现场抢
9、险救援组: 组织单位:旗公安局 成员单位:旗消防支队、各石油开采企业 职责: 负责组织伤员的搜救、事故现场灭火,控制易燃、易 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制冷; 负责堵漏、灭火、中和、稀释泄漏的石油天然气,防 止爆炸; 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 5 5、医疗救、医疗救护组护组 组长单位:旗卫生局 成员单位:旗医院、蒙医院、当地医院 职责: 负责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 确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 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 负责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 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伤员情况。 6 6、环境监测组、环境监测组 组长单位:旗环保局 成员单
10、位:水利局、林业局、农牧业局、气象局 职责: 负责石油天然气污染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 负责对事故现场大气、水体、土壤及草原环境进行及 时监测,确定危害物质的成分和危害程度; 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组织进 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示,提出 并组织实施控制措施、跟踪监测; 参与调查重大石油天然气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7 7、物资供应组、物资供应组 组长单位:旗经济局 成员单位:旗交通局 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保障; 负责组织抢险器材,进行物资的调配; 负责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 8、事故调查组、事故调
11、查组 组长单位:旗安监局 成员单位:旗监察局、公安局、环保局、经济局、质监 局、总工会 职责: 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工作; 负责调查取证和技术勘查; 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和性质,提出事故处理 意见和改进措施; 讨论、修改、审定调查报告; 审查调查报告,组织结案批复。 9 9、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旗安监局 成员单位:旗质监局、气象局、消防大队、环保局、旗 危化品专家组 职责: 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指挥救援工 作提供技术咨询。 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对应急救援方案和措施提供技术 指导。 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处置方 案。 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
12、风速、温度、气压、雨量 等气象服务。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一)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一)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本旗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后,由旗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指挥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应急和救 援工作。 (1 1)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重大石油天然气开采事 故或重大险情报告后,迅速向旗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 迅速组织启动本预案。旗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 中心指挥、部署应急救援工作,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公众反 应和社会影响,及时将上述信息和应急救援情况报告旗委、 旗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2 2) 旗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迅速组织 成立现场指
13、挥部,现场直接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各职能部门 应当服从指挥,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3 3) 重大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超出全旗应急救援处置能 力的,旗政府应向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出实施应急支援的 请求,并为盟应急支援行动提供条件保障。 (4 4) 现场指挥部应当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救援现场的有 关工作情况,保持信息的畅通,接受指挥中心的指令。 (5 5)事故责任单位应当无条件配合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物质协助,不得缺位。 (6 6) 下列情况出现时也可启动预案: 接到事发地人民政 府关于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救援增援请求;接到上级关于石 油天然气开采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旗应急救援中心认为
14、有 必要启动;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是需要启动本预案。 (二)特大事故应急启动和响应(二)特大事故应急启动和响应 本旗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大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旗应急 指挥中心迅速启动本预案并按如下程序响应: (1 1)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事发地政府接到特大石油 天然气开采事故或特大险情报告后,立即将情况上报旗政 府,旗政府及时向盟行署报告事故或特大险情及其救援工作 开展情况,并抄送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2) 旗应急指挥中心迅速启动本预案, 旗应急指挥中心 办公室立即将事故或特大险情通知旗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 和其他相关单位,各成员单位派出联络员参加旗应急指挥中 心办公室工作,并根据本预案各自
15、工作职责和应急保障要 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 3) 旗应急指挥中心迅速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直 接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石油天然气开采应急救护队伍和 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救援工作,抢救受伤人员,并为事故调查 获取事故现场有关证据;指导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护 现场救援秩序;转移危险区域内的重要物资和设备;协调指 挥通讯、交通运输、物资、气象、地质和医疗抢救等相关工 作;核查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四、现场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 础上,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区域、跨领域的影响
16、严重 的紧急处置方案,由盟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实施,报旗委、旗 政府决定。 针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中出现的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 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特点,在对事故实施应急救援的过程 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一)迅速组织事故发生地周围的群众撤离危险区域, 维护好社会治安,同时做好撤离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 (二)(二)封锁事故现场的危险区域。迅速撤离、疏散现场 人员,设置请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严禁 一切火源、切断一切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量将易燃易 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三)(三)事故现场如有人员伤亡,立即调集相关(外伤、 烧伤、硫化氢中毒等方面
17、)的医疗专家、医疗设备进行现场 医疗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四)(四)设置警戒线和划定安全区域,对事故现场和周边 地区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有毒气体分析、大气环境监测和气 象预报,必要时向周边居民发出警报; (五)(五)及时制定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放喷点火、压井、 灭火、堵漏等),并组织实施; (六)(六)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避免烧伤、中毒 等人身伤害; ( (七七) )保护国家重要设施和目标,防止对江河、湖泊、 交通干线和环境等造成重大影响。 五、应急结束 (一)(一)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 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并报 旗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8、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 援队伍撤离现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 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 告,报送旗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旗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 挥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二)(二)事态发展到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上一 级预案启动后,本预案自动终止,按上一级预案有关规定实 施相应应急救援工作。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一)宣传: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石油天然气开 采单位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的 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 法律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 互救的常识。 (二)培训:(二)培训:石油天然气开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 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石油天然气开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 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应急 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应 急管理、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三)演习:(三)演习:石油天然气开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 织应急救援演习;有关专业应急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自 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并 于演习结束后向旗应急指挥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旗安监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 00 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