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市海沧区危险化学品批发经营(不带仓储)企业厦门市海沧区危险化学品批发经营(不带仓储)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仅适用于我区范围内主营业务为危险化学品 批发经营企业(不带仓储),虽经营危险化学品但主营业务为其 他行业的经营企业适用其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本评定标准共 7 项考评类目、19 项考评项目和 51 条考评 内容。 3.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 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 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4.本评定标准共计 700 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
2、分制,换 算公式如下: 评审评分= 评定标准实际得分总计 700-空项考评内容分数之和 100 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标准化等级只区分为级一个级别。 评定合格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见下表) 。 评定等级评定等级 评审评分评审评分 安全绩效安全绩效 级 60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厦门市海沧区危险化学品批发经营(不带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厦门市海沧区危险化学品批发经营(不带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 1.11.1 负责人与职责(负责人与职责(100100) (自评(自评/ /评审得分评审得分 分)分) 评审评审 要素要素
3、评审内容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评分办法 应得应得 分分 实得实得 分分 不符合不符合 项数项数 备注备注 1.1.1 负责 人 (30) 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情 况、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情况不清楚的扣 5 分, 未布置安全工作的扣 5 分。 10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 全文化。 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扣 5 分;安全 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计划、责任 部门、责任人等内容) ,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10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的安全生产 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 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 负责人参加或组织安全活动。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 5 分,未制定年度安全 生产工作计划扣 5 分。主要负责人未参加安全活动 扣 10 分。 10 1.1.2 机构 设置 与 职责 (40) 1.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固定人 员)安全管理人员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扣 10 分。 10 安法第 21 条 2.至少应制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 、销售(采购)等 从业人员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签定安全责任书。 有文本,覆盖各岗位人员,缺一处扣 5 分;抽查人 员对
5、安全职责的了解情况,每人次不符合扣 5 分, 扣完为止。 15 3.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 核,予以奖惩。 无安全奖惩机制或未定期考核奖惩的扣 15 分,考核 奖惩少一人扣 5 分,少一次扣 5 分,扣完为止。 15 1.1.3 安全 生产 投入 及工 伤保 险 (30) 1.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能满足安 全生产要求,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使用不合理每项扣 3 分;未建立安全费用台帐扣 10 分,台帐不全,每项不符合扣 3 分,扣完为止。 15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纳风
6、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未参加工伤保险扣 15 分,漏保一人扣 3 分,扣完为 止。未缴纳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扣 10 分。 15 1.21.2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100100) (自评(自评/ /评审得分评审得分 分)分) 评审评审 要素要素 评审内容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评分办法 应得应得 分分 实得实得 分分 不符合不符合 项数项数 备注备注 1.2.1 法律法规 (30)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 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标准进行识别和获取,形成清单和文 本数据库,定期更新。 无制度扣 10 分
7、,未形成法规清单扣 5 分, 每发现 一项已作废的法规扣 1 分,扣完为止。 20 2.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 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未及时宣传扣 4 分,未培训扣 6 分。 10 1.2.2 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70) 1. 制订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至 少包括: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3)相关方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7)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8)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事故与应急管理制度 (10)安全管理制度定期修订制度 (11)危险化学品安
8、全管理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按相关安全标准化规定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查看文本,每少一种扣 4 分;各项制度均有 制定,但不够完善的,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40 2.发放到每位危化从业人员 检查学习记录,抽查从业人员,每发现一个不符 合扣 3 分,扣完为止。 10 3.经营剧毒、 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的企业,必须制定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 。制度至 少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和管理 人员的岗位职责,购销管理、购销合同管理、销 售流向登记、销售记录管理、购买和运输凭证存 档等制度,信息系统填报制度,违法违规行为举
9、 报奖励制度等。 制定的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 、 (易制爆危险 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不符合规定每处扣 5 分。 不经营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 品的作缺项处理。 20 1.31.3 培训教育(培训教育(100100) (自评(自评/ /评审得分评审得分 分)分) 评审评审 要素要素 评审内容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评分办法 应得应得 分分 实得实得 分分 不符合不符合 项数项数 备注备注 1.3.1 管理人员 培训教育 (30)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 位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监部 门考核
10、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 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检查证书材料与现场抽查相结合。主要负责人或安 全管理人员未取得有效安全资格证书,每发现 1 人 扣 30 分。未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每发现一人扣 10 分,扣完为止。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不 了解、不熟悉,扣 10 分。 30 1.3.2 从业人员 培训教育 (30)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要接受再教育。 检查培训记录,抽查员工,未全员培训的,每发现 1 人扣 5 分,新员工未经培训的,扣 10 分。发现考核 不合格或未经安全培训教育而上岗的,每人扣 5 分, 从业人员未进行每年再教
11、育或培训时间不足,每发 现一人扣 5 分,扣完为止。 30 1.3.3 日 常安全教 育(40)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未制定计划扣 10 分,计划与需求不符扣 5 分 10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安全活 动,每次不少于 1 学时,活动应有负责人,有内 容,有记录。经营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 危险化学品的,每年应对全体员工至少进行 1 次遵纪守法教育。 查安全活动记录,每项不符合扣 5 分;未进行遵纪 守法教育的,每人次扣 5 分。扣完为止。 20 3.建立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未建立档案扣 10 分, 档案不全, 每项不符合扣 3
12、 分。 10 1.41.4 经营场所(经营场所(100100) (自评(自评/ /评审得分评审得分 分)分) 评审评审 要素要素 评审内容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评分办法 应得应得 分分 实得实得 分分 不符合不符合 项数项数 备注备注 1.4.1 经 营场所资 格条件 (40) 1.不得使用住宅小区作为经营场所。 2.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产权证明需 注明房屋用途为商业或办公用途) 。 与大楼的(物业)管理方签订了明确的 安全管理协议;或在租赁合同条款中有 明确的安全管理协议内容。包括:消防 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用电 安全等。 3、 依法取得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件 现场检查 (1
13、) 使用住宅小区作为经营场所的,扣 40 分。 (2)无产权证明(含房屋用途为居住)或租赁合同,扣 20 分。 (3)查阅相关合同无安全管理协议内容的扣 20 分,安全责 任不明确扣 10 分。 40 1.4.2 经 营场所安 全要求 (60) 3.经营场所环境整洁,消防疏散通道畅 通,用电线路符合规范要求, 用火用电无 违章情况,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并完好 有效,从业人员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 灭初起火灾。 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 5 分,扣完为止。 30 5.经营办公场所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 (含样品) 。 二级要素否决项,现场检查,放置了危险化学品(含样品) 扣 60 分。 30 1.51.5
14、经营过程安全管理(经营过程安全管理(100100) (自评(自评/ /评审得分评审得分 分)分) 评审评审 要素要素 评审内容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评分办法 应得应得 分分 实得实得 分分 不符合不符合 项数项数 备注备注 1.5.1 采 购和销售 (75) 1.采购前严格审查相关方(供应方、下 游客户、储存、运输单位)的相应资质, 确认合法、有效,并保存复印件,留档 备查。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 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采购危险化学品并不得销售给无资质的 下游客户。 (1)建立相关方名录、档案(包括资格 预审、业绩评价等资料) ; (2)对相关方资格预审、选用、续用进 行管理; (3)
15、定期识别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检查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 、运输单位的运输资质,没有或资质不符扣 10 分。 检查下列文件,缺一份文件,扣 2 分,扣完为止: 1)相关方管理制度; 2)合格供应商与下游客户名录、档案; 3)供应商与下游客户选用、续用、评价记录; 4)与采购与销售有关的风险信息。 10 2.签订购销合同时,必须在合同条款中 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或签订安全协议, 包括明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 MSDS)和化学安全标签(合称“一书一 签” )等材料的提供与接收方式。 购销合同中没有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也未签订安全协议, 扣 10 分。协议没明确
16、 “一书一签”等材料的提供与接收方 式的扣 5 分,扣完为止。 15 3.采购危化品时,向供应方索取完整的 “一书一签” , “一书一签”的品名必须 与所采购的产品名称一致,进口危化品 说明书和标签必须有中文说明和标志。 “一书一签”的品名与所采购的产品名称不一致扣 5 分;进 口危化品说明书和标签没有中文说明和标志的扣 5 分,采购 的危化品缺“一书一签”的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15 4.对销售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建立危化品 档案,保存“一书一签”样本和发放记 录。 未建立危化品档案扣 5 分,没有保存“一书一签”样本和发 放记录的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10 5.销售危化品时,必须对
17、销售危险化学 品的流向进行登记、存档管理。 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及流向登记记录互相不对应每发现一份 扣 2 分。 5 6.销售危险化学品应向客户提供危险化 学品的“一书一签” 。 销售的危化品“一书一签”未提供给客户,每项扣 2 分,扣 完为止。 5 7.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和相 关方进行危害特性、预防、应急处置等 知识的告知与沟通。 查看宣传培训记录等,每项不符合扣 3 分。抽查从业人员及 相关方掌握情况,每人次不符合扣 2 分,扣完为止。 5 8.采购和销售无超出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规定经营的品种,无出租、出 借、以其他形式转让经营许可证。 检查采购和销售合同: 采购和销售有无超出
1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 范围,询问相关人员有无经营许可证的出租、出借情况。二 级要素否决项,任何一项不符合扣 75 分。 10 1.5.2 运 输(10) 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 运输。如由发货方负责运输的需提供相 应的资质证明。若自行运输,需有符合 要求的运输资质。 一级要素否决项,委托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单位进行运 输,扣 10 分。 超运输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扣 10 分。 10 1.5.3 经 营剧毒、 易制毒、 易制爆危 险化学品 (15) 1.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证明文 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 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得向个人销 售剧毒化学品、
19、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 危险化学品。 2.应建立销售台账和流向登记,如实记 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和购买方的 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自述用途等情况 (经营易制爆的,还需记录购买单位的 名称、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按 规定留存购买方的资质证明 (购买许可、 备案证等)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3.不得现金交易。 4、 依法按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备案。 5.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易制毒化学 品经营年报(纸质和登录管理信息系统 两种方式) 。 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单位或向个人销售剧 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扣 15 分。 存在现金交易现象的,扣 15
20、 分。 没建立销售台账扣 2 分,没登记流向的扣 2 分;没有如实记 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每少一项扣 5 分;未留存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 的,每少一项扣 5 分;保存时间不够扣 2 分。未及时向相应 机关备案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不销售剧毒、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 此项为缺项。 15 若为经 营此三 类品种 企业, 则经营 过程安 全管理 分值重 新编 排。采 购和销 售 60 分,分 别 10.10. 10.1.5 .5.1.1 0;运输 10 分; 经营: 30 分 1.61.6 事故与应急(事故与应急(100100) (自评
21、(自评/ /评审得分评审得分 分)分) 评审评审 要素要素 评审内容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评分办法 应得应得 分分 实得实得 分分 不符合不符合 项数项数 备注备注 1.6.1 事故报告 (20) 1.明确事故报告程序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程序的 1 人次扣 5 分。 从业人员不明确程序的 1 人次扣 2 分。 10 2.发生事故后,负责人应在 1 小时内向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 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未按程序报告的扣 10 分,报告内容未按照要求的,每缺一 项扣 2 分。 未按有关规定补报的扣 5
22、 分。 企业未发生事故, 按缺项处理。 10 1.6.2 事 故调查和 处理 (30) 1.积极配合各级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 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 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 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扣 10 分,提供 情况不属实扣 10 分。企业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10 2.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 再次发生 未落实整改和预防措施扣 10 分。企业未发生事故,按缺项 处理。 10 3.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 未建立事故档案和台帐扣 10 分,档案和台帐不完整的每项 扣 2 分。 10 1.6.3 应 急救援 (50
23、) 1.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 援器材, 定点存放在安全、 方便的地方, 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 护,并建立管理台帐。 未配备器材扣 10 分,配备不足或保持不完好,每缺少个扣 2 分。无维护保养记录扣 5 分,未建立台账扣 2 分。 10 2.从业人员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 会报警。 抽查询问从业人员,每项不符合扣 3 分,扣完为止。 10 3.按照 GB/T 29639,针对可能发生的事 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 适时修订。 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每项不符合扣 2 分,扣完为止。 10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 定期演练,定期评审应急预案。 未培训
24、扣 10 分、未演练扣 5 分,未定期评审扣 5 分,扣完 为止。 10 5.预案按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和有关部门备案。 未备案扣 10 分。 10 1.71.7 检查与自评(检查与自评(100100) (自评(自评/ /评审得分评审得分 分)分) 评审评审 要素要素 评审内容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评分办法 应得应得 分分 实得实得 分分 不符合不符合 项数项数 备注备注 1.7.1 安全检查 (40) 每季度对公司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检 查,并形成记录。 未开展检查或未作记录扣 15 分;检查频次不够,每少一次 扣 3 分,检查表记录不全每项扣 2 分。 40 1.7.2 隐患治理 (30
25、) 1.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原 因分析, 制定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时间、 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 相应记录 对查出隐患未进行分析、未制定措施、未落实时间、责任人 的每项扣 2 分,整改后未进行验证扣 2 分,未保存记录的扣 2 分。 15 2.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人 员汇总并存档。 未汇总和存档扣 10 分 15 1.7.3 自评 (30)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进行自 评,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 和措施 无自评扣 30 分,针对自评提出的计划和措施不完善的每项 扣 5 分,扣完为止。 30 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级要素权
26、重系数和评审总分值的计算方法一级要素权重系数和评审总分值的计算方法 一级要素 权重 系数 得分计算方法 负责人与职责 0.10 每个评审要素满分为 100 分, 各评审 要素的考核得分乘以各自对应的权重系 数,然后加和得到安全标准化考核总分 值,计算方法如下: M= n i=1 Ki Mi 式中M总分值; Ki权重系数; Mi各要素得分值; n要素个数。 企业不涉及本规范中的某些要素时 为缺项,按零分计。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 如下: Mi= Mi实100 Mi满 式中Mi实实得分值; Mi满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0.15 培训教育 0.15 经营场所 0.15 经营过程安全管理 0.25 事故与应急 0.10 检查与自评 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