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流程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流程图 注:苏州市安监局地址:苏州市三香路 998 号 17 层,危化处电话:68611773; 苏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三香路 389 号,安监局窗口电话:68625970 不 属 于 许 可 范 畴 或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范 围 的,不予 受理,出 具 不 予 受 理 通 知书 苏州市安监局危化处 审核(5 个工作日) 苏州市安监局危化处受 理,15 个工作日上报省 安监局行政许可办公室 许可申请人申请 材料不齐全 或者不符合 法 定 形 式 的,能当场 改正的,申 请人当场改 正;不能当
2、 场改正的,5 个工作日内 退回申请人 补正,并一 次性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法定形式 申请人或受申请人委 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将 所有申报资料(见附 件)报送苏州市安监 局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窗口 省安监局行政许可办公 室进行审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45 个工作日内作出颁 发或不予颁发许可证的决定 决定颁发许可 证的, 10 个工作 日内通知申请 人领取 不予颁发的,10 个工作日内书面 通知申请人并说 明理由 附件 申请人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一份) ; 2、企业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 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3、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 4、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清单 5、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7、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 书 8、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9、其他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安全评价 报告书(一式二份) (附光盘一份) ; 11、申请之日起前 3 年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 12、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情况说明 13、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登记清单 14、具备法
4、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书 15、有重大危险源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在当地安监局备案的证 明材料 1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应急救援预案在当地安监局备案的证明材料 1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19、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省辖市以上安监部门审查核发的设立批准文件 :8282/js/?http:/www.wz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申领流程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申领流程图 填写危险 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申请 书 ,并携带 下列材料: 1、工商营业 执照复印件 或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 知 书 复 印 件;2、经营 和 储 存 场 所、建筑物
5、的建筑消防 安全验收文 件复印件; 3、经营和储 存场所、设 施产权或租 赁证明复印 件等 16项材 料。 不 属 于 许 可 范 畴 或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范 围 的,不予 受理,出 具 不 予 受 理 通 知书 安监局危化科资料初 审(10 个工作日) 安监局危化科将资料于 5 个工作日内报苏州行政 审批中心 许可申请人申请 材料不齐全 或者不符合 法 定 形 式 的,能当场 改正的,申 请人当场改 正;不能当 场改正的,5 个工作日内 退回申请人 补正,并一 次性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法定形式 省安监局在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不 予颁发许可证的决定 所在
6、地安监部门意见 (盖章) , 安监局初审 申请人或受申请人委 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将 所有申报资料(见附 件)报安监局危化科 苏州市安监局窗口当场 审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式,受理,10 个工作日 上报省安监局 决定颁发许可证 的,10 个工作日 内通知申请人领 取 不予颁发的,10 个工作日内书面 通知申请人并说 明理由 不予受 理的, 告知原 因,退 回 附件 申请人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申请表 (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一份) ; 2、安全评价报告书(一式二份) (附光盘一份) ;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经营和储存场所、建
7、筑物的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印件;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6、经营和储存场所平面图; 7、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指保管人员、销售人 员)安全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9、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10、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1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在当地安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2、经营成品油的,需提交由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批发)经营 批准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13、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需提交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和公安部门
8、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4、经营监控化学品的,需提交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5、经营属于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需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6、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可不提交消防安全验收文 件,但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预核准的经营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没 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承诺书。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申领流程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申领流程图 填写危险 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申请 书 ,并携带 下列材料: 1、工商营业 执照复印件 或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 知 书 复 印 件;2、经营 和 储 存 场 所、建筑物 的建筑消防 安
9、全验收文 件复印件; 3、经营和储 存场所、设 施产权或租 赁证明复印 件等 12项材 料。 不 属 于 许 可 范 畴 或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范 围 的,不予 受理,出 具 不 予 受 理 通 知书 安监局危化科资料初 审(10 个工作日) 安监局于 5 个工作日内 报苏州市行政审批中心 许可申请人申请 材料不齐全 或者不符合 法 定 形 式 的,能当场 改正的,申 请人当场改 正;不能当 场改正的,5 个工作日内 退回申请人 补正,并一 次性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法定形式 所在地安监部门意见 (盖章) , 安监局初审 申请人或受申请人委 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将 所有申报资料(
10、见附 件)报安监局危化科 苏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安 监局窗口当场审查 不予 受理 的, 告知 原 因, 退回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18 个工作日内作出颁 发或不予颁发许可证的决定 决定颁发许可 证的, 10 个工作 日内通知申请 人领取 不予颁发的,10 个工作日内书面 通知申请人并说 明理由 附件 申请人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乙种) (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 ; 2、安全评价报告书(一式二份) (附光盘一份) ;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的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印件; 5、经营和储存场所、
11、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6、经营和储存场所平面图; 7、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指保管人员、销售人 员)安全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9、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10、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1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在当地安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2、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可不提交消防安全验收文 件,但必须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预核准的经营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 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承诺书。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证书流程图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
12、器生产企业定点证书流程图 填写危险 化学品包装 物、容器生 产企业定点 证书 ,并携 带工商营业 执照副本复 印件 不 属 于 许 可 范 畴 或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范 围 的,不予 受理,出 具 不 予 受 理 通 知书 安监局危化科将资料于 5 个工作日内上报苏州 市行政审批中心 许可申请人申请 材料不齐全 或者不符合 法 定 形 式 的,能当场 改正的,申 请人当场改 正;不能当 场改正的,5 个工作日内 退回申请人 补正,并一 次性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法定形式 省安监局在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不 予颁发许可证的决定 申请人或受申请人委 托的安全评价机
13、构将 所有申报资料(见附 件)报安监局危化科 苏州市安监局窗口当场 审查 不予受 理的, 告知原 因,退 回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式,受理,10 个工作日 上报省安监局 决定颁发许可 证的, 10 个工作 日内通知申请 人领取 不予颁发的,10 个工作日内书面 通知申请人并说 明理由 附件:申请人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 1、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证书 (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一份) ;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报告书(一式二份) (附光盘一份) ; 4、生产、加工设备和检测、检验仪器清单; 5、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复印件; 6、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7、特种作业人
14、员名单(须注明工种、资格证书号、取证日期) ; 8、生产压力容器的应当提交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危险化学品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和新改扩建产、储存企业设立和新改扩建 项目的安全审查流程图项目的安全审查流程图 企业(备齐苏州市安监局 规定的上报审批材料) 昆山市安监局受理 上报苏州市安监局 苏州市安监局审查 并作出审查意见 根据苏州市安监局审查意见,所在地 行政主管部门向昆山市政府提出申 请 昆山市人民政府向苏州市人 民政府行文请示 苏州市政府作出批准或者 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苏州 市安监局颁发安全 审查批准书 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一、 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 存企业和新
15、、改、扩建项目安 全审查批准书申请书一式 3 份、电子版 1 份 二、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证 明(复印件) 具体包括关于本项目的以下批 文: 1、江苏省环保厅批文 2、规划部门批文 3、土管部门批文 4、项目批文(发改委批文,如 项目在保税区则提供保税区相 应批文)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 资企业提供) 6、 关于新设立单位公司章程的 批复。 三、项目安全论证报告或可行 性研究报告安全论证专篇(必 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 四、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附 光盘)及备案证明(评价报告 备案证明必须由苏州市安监局 出具) 五、如预评价报告中已包括以 下内容,请注明页码,如预评 价报告中未包括以下内
16、容,则 须另外提供: 1、项目最终产品、中间产品或 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安 全技术说明书或理化性能指 标, 2、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 储存方式、设施的情况说明, 3、拟建工厂、仓库和周半建筑 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的情 况说明。 六、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备注:以上材料均除第一项 外,均需一式两份) 不予批准的,书 面通知申请人 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流程图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流程图 非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品 备案申请书 ( 一 式 二 份) ,并提交 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 副本及复印 件 2、 主要负 责人和
17、安全 管理人员安 全资质证书 及复印件 3、 危化品经营 许可证副本 及复印件; 4、经办人员 身份证及复 印件;5、新 品包装说明 和使用说明 书;6、易制 毒化学品管 理制度。 不 属 于 许 可 范 畴 或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范 围 的,不予 受理,出 具 不 予 受 理 通 知书 安监局危化科受理 (当场) 许可申请人申请 材 料 不 齐 全 或 者 不 符 合 法 定 形式的, 当 场 退 回 申 请人补正, 并 一 次 性 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 符 合法定形式 当场出具备案证明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
18、备案流程图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流程图 填写生产 第二类、第 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备案 申请表 ,并 提交下列材 料:1、营业 执照副本及 复印件 2、 主 要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 员安全资质 证书及复印 件 3、 危化品 安全生产许 可证副本及 复印件;4、 产品安全技 术说明书和 安全标签; 5、经办人员 身份证及复 印件。 不 属 于 许 可 范 畴 或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范 围 的,不予 受理,出 具 不 予 受 理 通 知书 苏州市安监局危化 处受理(当场) 许可申请人申请 材料不齐全 或者不符合 法 定 形 式 的,当场退 回申请人补 正,并一次 性告知 申请
19、材料齐全、 符 合法定形式 当场出具备案证明 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 措施备案流程图措施备案流程图 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情况的备案流程图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情况的备案流程图 提交重大危 险源及有关 措施、应急 措施的相关 资料 不 属 于 许 可 范 畴 或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范 围 的,不予 受理,出 具 不 予 受 理 通 知书 安监局危化科受理 (当场) 许可申请人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 符 合法定形式 当场出具备案证明 材 料 不
20、齐 全 或 者 不 符 合 法 定 形式的, 当 场 提 出 质 询, 可退回 要 求 报 送 单 位 进 行 修改 提交储存剧 毒化学品以 及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其 他危险化学 品的数量、 地点以及管 理人员情况 的相关资料 不 属 于 许 可 范 畴 或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范 围 的,不予 受理,出 具 不 予 受 理 通 知书 安监局危化科受理 (当场) 许可申请人申请 材 料 不 齐 全 或 者 不 符 合 法 定 形式的, 当 场 退 回 申 请人补正, 并 一 次 性 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 符 合法定形式 当场出具备案证明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流程图危险
21、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流程图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 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流程图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流程图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流程图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流程图 建设单位填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 全预评价报告书备案申请表 ,并附加 盖组织评审单位公章的专家评审意见 向市安监局提出备案申请 市安监局在 3 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 出具 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预 评价报告书备案通知书 ,抄送安全评 价机构 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委托有资 质的机构作安全评价 危化品生产、 储存、 使用单位携带安全评价报告, 向市安监局危化品安全监管处提出备案申
22、请 市安监局在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 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 昆山市安监局行政处罚流程图昆山市安监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建设单位填写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书备案申请表 ,并附加盖组织评审单 位公章的专家评审意见 向市安监局提出备案申请 市安监局在 3 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 出具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书备 案通知书 ,抄送安全评价机构 受 理 简易程序处罚流程 条件: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 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出示执法证件 调查取证: 查明并确认违 法事实。 必要时应填制现 场笔录、调查笔录 当事人陈述申
23、辩 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制作 当场处罚决定书 交付当事人 执行 5 日内报市局备案 一般程序处罚流程 条件: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之外的 立案 调查取证:制作现场笔录、调查笔录、拍摄现场照片等 处罚告知: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 当事人陈述、申辩, 制作陈述申辩笔录 当事人要求听证 的, 进入听证程序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审批、决定书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制送达回证 执行 结案归档 通案:制作通案记录 行政强制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制作现场笔录或其他方式调查取证 审批:填写强制措施审批表 告知 制作行政强制 措施凭证 进 行 复 查 并制作 整 改 情 况 复 查意见书 出示行政
24、执法 证,口头告知违 法事实、拟采取 的强制措施种 类及法律依据, 同时赋予被执 行人陈述、申辩 的权利 解除强 制措施 制作现场笔录,进入 立案处罚程序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流程图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流程图 检查中发现安全 生产违法行为 移送有关部门 适用简易程序, 当场处罚 下达 责令改正通知书 , 责令限期改正 到期复查, 制作 整改情况复查意见书 已整改 未整改 归档 进入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 下达强制措 施决定书 执行强 制措施 全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流程
25、图全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图 事故接报 立案 通知市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 组展开调查 调查取证: 1、现场勘查: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绘制 事故现场图、拍摄事故现场照片 2、 制作调查笔录、现场笔录等 下达强制措 施决定书 执行强制措施 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结束 后,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移送司法 等部门 进入行政处 罚一般程序 结案归档 整改情况复查 解除强制措施 告知当事人有陈述权、申辩 权和听证权 接受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接受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 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流程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流程 一、申报对象一、申报对象 生产行业过程中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职业病 危害因素按
26、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卫法监发 200263 号)文件确定。 二、申报办法二、申报办法 1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市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监督二科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及有关材料。 (一式二份)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 日起 30 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新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 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 应当在变更后 30 日内向 市安监局申报变更内容。 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市安监局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27、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予以行政处罚。 三、其它事项三、其它事项 1接受申报工作的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二科,联系电 话:57756085 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可从市安监局网站下载。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销售许可证(零售)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销售许可证(零售) 审核发证流程图审核发证流程图 填写烟花 爆竹经营单 位销售许可 证申请表 , 并提交下列 材料:1、营 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2、 经营场所、 设施产权或 租赁证明; 3、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合 格的证明材 料; 4、 法律、 法规和规章 规定的其它 安全条件的 证明文件、 资料。 不属于 许可范 畴或不 属于本 机关职
28、权范围 的,不 予受 理,出 具不予 受理通 知书 安监局监管二科受理 (当场或 5 个工作日) 首先由乡镇安监办(玉山镇、开 发区先由所在地街道)审核,再 由安监局监管二科审核,作出准 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20 个工 作日) 许可申请人申请 不予许可的, 作出书面决 定,说明理由 材 料 不 齐 全 或 者 不 符 合 法 定 形式的, 当 场或 5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 申 请 人补正, 并 一 次 性 告 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 定形式 作出准予许可 的书面决定 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 证件的,10 个工作日内颁发 许可证 公示行政 许可决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资格考核发证流程图资格考核发证流程图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培训考核流程图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培训考核流程图 市安监局发出培训计划,由各镇组织实施 (发通知,落实培训人员) 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单位 负责安排授课培训 市安监局组织理论考试(考 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 考试合格 市安监局发证 市安监局发出培训计划, 培训资质单位印发通知 需培训人员按通知要求报名 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单位 负责安排组织培训 市安监局组织理论及操作考试 (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 考试合格 报苏州市安监局审核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