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检查表合成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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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检查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检查表(合成氨合成氨)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1 选址与总平面布置选址与总平面布置 1.1 新的合成氨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 逐步推 动现有合成氨企业进区入园。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 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0826 号 第一条 1.2 1) 所在地区近 5 年平均风速2m/s 的生产规模30 万吨 /年的合成氨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900m。 2)所在地区近 5 年平均风速在 24m/s 的生产规模30 万吨/年的合成氨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600m。 3) 所在地区近 5 年平均

2、风速4m/s 的生产规模30 万吨 /年的合成氨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500m。 4) 所在地区近 5 年平均风速2m/s 的生产规模30 万吨 /年的合成氨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1200m。 5)所在地区近 5 年平均风速在 24m/s 的生产规模30 万吨/年的合成氨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800m。 6) 所在地区近 5 年平均风速4m/s 的生产规模30 万吨 /年的合成氨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600m。 肥料制造企业卫生防护 GB11666.1-2012 第 4.1 条 1.3 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 间距不小于表 3.4.1 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3、B50016-2014 第 3.4.1 条 1.4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 应小于表 3.5.2 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第 3.5.2 条 1.5 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 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4.2.1 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第 4.2.1 条 1.6 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4.2.2 的规 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第 4.2.2 条 1.7 湿式煤气柜与建筑物、 储罐、 堆场等的防火间

4、距不应小于 表 4.3.1 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第 4.3.1 条 1.8 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液氨 储罐,湿式煤气柜的最近水平距离应大于电杆(塔)高度 的 1.5 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第 10.2.1 条 2 工艺及设备设施工艺及设备设施-造气工段造气工段 2.1 淘汰的落后技术装备名称 代替的技术装备名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 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 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 201575 号 合成氨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 硫工艺 配套有硫磺回收装置的栲 胶湿式脱硫工艺 合成氨固定层间

5、歇式煤气化 装置 配套有吹风气余热回收、 造 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煤 气化装置 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换及 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 艺 中中低低变换工艺 2.2 应设置原料煤带式输送机紧急停车设施;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应设置下行煤气阀和吹风阀安全联锁设施; 煤气下行管、 灰斗和炉底空气管道应安装爆破片, 爆破 片必须装防护罩; 吹风阀应采取双阀或增装蝶阀; 应设置煤气炉一次风管线自动放空设施, 造气岗位主要 液压阀要安装阀位指示。 施指南 AQ/T3017-2008 5.5.2.1 1)煤气化 2.3 应设置重油气化在线氧含量分析报警仪, 自动放空

6、联锁 设施; 应设置喷嘴冷却水出口超温报警及事故水箱设施; 应设置氧气管止逆阀和加氮气保护设施; 应设置入炉重油流量低限报警联锁停车设施; 应设置气化炉超压报警设施; 应设置煤气中氧含量超标报警设施; 应设置煤气出急冷室温度超标报警设施; 应设置油罐液位、温度指示仪、高限报警、静电接地设 施;油罐区应设置防火堤等设施; 气化系统联锁装置中,重油入炉阀、氧气入炉阀、煤气 出口总阀应选用气开式调节阀; 蒸汽人炉阀、 氮保护进口 阀、重油回路阀、氧气放空阀、煤气放空阀应选用气闭式 调节阀。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AQ/T3017-2008 5.5.2.1 2)重油气化 2.4 应设置二

7、氧化碳吸收塔液位低限报警及联锁脱碳、 合成 停车设施; 应设置天然气总管安全阀及压力高低限报警设施; 应设置高压蒸汽包液位低限报警及流量低限、 液位低限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AQ/T3017-2008 5.5.2.1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同时存在时联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应设置一段转化炉炉膛负压高限报警及联锁合成氨停 车装置, 现场设置联锁声光报警设施; 设置环形蒸汽灭火 管线; 应设置一段转化炉引风机油泵润滑油压低限报警及联 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应设置二段转化炉空气流量低限联锁转化紧急停车设 施。 3)天然气转化 2.5 应设置气柜低限位与罗茨风机报警联锁; 应

8、在造气、脱硫、压缩设置对气柜的远传监控设施;气 柜应设有容积指示仪、高低限位报警器; 应设置气柜煤气管道进出口氧含量超标报警联锁设施; 气柜应装有手动、 自动放空装置, 放空管或顶部排放管应 有阻火器、消除静电设施,应设独立的避雷设施;设置消 防设施和环形消防通道; 应设置气柜进出口安全水封,水封要有排水设施。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AQ/T3017-2008 5.5.2.1 4)气柜 2.6 企业应对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艺参数进行严格 控制,安全工艺参数至少满足: 1)气柜出入口管线氧含量0.005(体积分数) ; 2)气化炉氧油比 0.850.90; 3)回收吹风气燃烧

9、炉上段温度750。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AQ/T3017-2008 5.5.4.3 2.7 夹套锅炉和废热锅炉汽包必须装置安全阀。 禁止在夹套锅 炉和汽包之间的连通管上装阀门。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3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2.8 夹套锅炉和废热锅炉汽包水位应保持在 1223 的高 度,并设有低限报警装置。一旦断水未经自然冷却,严禁 加水。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3 2.9 保持炭层高度及炉温稳定,严格控制半水煤气中氧含量 05,当氧含量达到 1时,必须立即停炉检查处理。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10、 煤气化 3.3.1.6 2.10 下行煤气阀和吹风阀应有安全联锁装置, 防止因阀门失灵 引起氧含量增高或爆炸事故发生。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7 2.11 煤气下行管、 灰斗和炉底空气管道必须安装爆破片, 爆破 片必须装防护罩。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8 2.12 空气鼓风机跳闸, 必须按照紧急停炉处理, 并立即打开炉 盖、点火。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9 2.13 造气操作岗位应设有断水报警装置, 并要经常检查洗涤塔 水封溢流情况,以防断水造成事故。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 造气 3.3.1 煤气

11、化 3.3.1.10 2.14 气柜应设有容积指示仪、 高低限位报警器、 低限与罗茨鼓 风机联锁停车装置。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 造气 3.3.1 煤气化 3.3.1.11 2.15 气柜应装有放空装置和独立杆的避雷装置,应有气柜进、 出口安全水封; 水封放水操作应两人同行, 并戴好防毒面 具;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以防中毒。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12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2.16 气柜停用时,进出口水封应加强封水检查,防止跑水。如 长期停用还应在排水阀后加装盲板。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13 2.17 气柜检修

12、时需用贫气(COH28,O21)置换合 格,加盲板与生产系统隔绝后,方可打开放空阀或人孔, 在确认放空阀畅通后, 才能缓慢放水, 控制放水速度以防 气柜抽瘪。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14 2.18 变换气柜投产开车或大修后开车用贫气置换合格后才能 送入变换气;严禁用变换气置换气柜中的空气。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15 2.19 严禁各台煤气炉同时吹风, 以免引起回收气体燃烧不完全 而发生爆炸事故。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18 2.20 回收吹风气时, 燃烧炉上段温度必须750oC, 吹风气才能 进入燃烧炉

13、,以免发生爆炸。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19 2.21 严格控制余热锅炉汽包的正常水位在 1223 处,并 定期冲洗液位计。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20 2.22 当余热锅炉入口烟气温度450oC 时,必须保持蒸汽过热 器有蒸汽流动,以防蒸汽过热器烧坏。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21 2.23 燃烧炉重新点火前, 先开鼓风机对整个系统进行吹排, 并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分析 O220后才能进行点火。 3.3.1 煤气化 3.3.1.22 2.24 吹风阀要采取双阀或增装蝶阀

14、, 造气岗位主要液压阀要安 装阀位指示。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1 煤气化 3.3.1.23 2.25 严格控制入气化炉氧油比例在 0.850.90 之间,避免超 温、过氧或炉温下跌。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2 重油气化 3.3.2.1 2.26 喷嘴冷却水必须设置事故水箱, 并保持水箱满液位。 装拆 喷嘴过程中,喷嘴未离开炉子不能断冷却水。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2 重油气化 3.3.2.4 2.27 开车前,文氏管、分离器及洗涤塔等设备,必须用氮气进 行置换,分析氧含量05方可投料开车。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2 重油气化 3.3.2.6 2.28 为防止煤气或重油

15、倒入氧气管发生爆炸, 氧气管必须安装 止逆阀和加氮保护装置。 应在加氮管上装止逆阀, 并设二 关一开阀门,即两头有二个阀门关死,中间放空阀打开。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2 重油气化 3.3.2.7 2.29 气化系统联锁装置中,重油入炉阀、氧气入炉阀、煤气出 口总阀应选用气开式调节阀; 蒸汽入炉阀、 氮保护进口阀、 重油回路阀、 氧气放空阀、 煤气放空阀应选用启闭式调节 阀。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2 重油气化 3.3.2.9 2.30 严格控制转化制气过程中天然气、空气、蒸汽压力,防止 气压大幅度波动而发生事故。造气操作岗位应设置天然 气、空气、蒸汽压力下限和上限报警装置。 小氮

16、肥安全技术规程 3.3.3 天然气化 3.3.3.1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2.31 正常生产中,燃烧炉温度不得低于 700oC;炉膛温度低于 700oC 不能着火,必须人工点火,防止爆炸。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3 天然气气化 3.3.3.2 2.32 严禁二段蓄热炉温度超过 950oC,以防高温裂解析炭。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3 天然气气化 3.3.3.3 2.33 间歇式转化过程, 要严格控制吹风、 制气两个阶段的氧含 量,即吹风残氧控制在 57,转化气中氧05。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3 天然气气化 3.3.3.6 2.34 废热锅炉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

17、阀、液位计、液位超高、低 限声光报警装置,及压力表、放空阀等。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3 天然气化 3.3.3.18 2.35 废热锅炉液位计要定时冲洗, 保持清洁明亮, 直观液位真 实,稳定在 1223 处。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3.3 天然气化 3.3.3.19 3 工艺及设备设施工艺及设备设施-脱硫工段脱硫工段 3.1 1)应设置防止空气压缩机倒转的止逆装置; 2)应设置脱硫塔压力、液位声光报警和自动排放联锁设 施; 3)应设置静电除焦器防止产生负压、氧气自动分析仪与 静电除焦柜断电联锁设施; 4)高压铜液泵出口管道应安装止逆阀; 5)应独立设置高压吸收和低压再生放空设施; 6

18、) 应设置铜液再生系统超压报警设施、 安全阀或防爆片; 7)应设置脱碳塔、铜塔液位高、低限报警设施。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AQ/T3017-2008 5.5.2.1 3.2 脱硫溶液制备槽、循环槽等设备,必须设置人孔盖、排气 管和防护栏杆。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4 脱硫 3.4.1 3.3 要时刻注意罗茨鼓风机进出口压力, 防止负压。 鼓风机房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4 脱硫 3.4.3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应通风良好,防止人员中毒。 3.4 必须保持富液槽(或称循环槽、地槽)和贫液槽(或称再 生槽)液位的正常,防止富液泵和贫液泵抽空。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19、 3.4 脱硫 3.4.4 3.5 必须保持脱硫塔、清洗塔或分离器、液封等液位正常,严 防煤气逸出发生事故。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4 脱硫 3.4.5 3.6 硫磺包装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禁止同时存放氧化剂和易 燃物品。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4 脱硫 3.4.10 4 工艺及设备设施工艺及设备设施-变换工段变换工段 4.1 低变液体硫化罐应远离明火, 罐内要加水保护。 用氮气瓶 压力压入系统时,罐内压力不得超过 0.05MPa.作业现场 要备消防器材和防毒面具。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5 变换 3.5.4 4.2 应安装热水泵跳闸及饱和热水塔液位高低限报警信号装 置。 小氮肥安全技

20、术规程 3.5 变换 3.5.5 4.3 停车或正常生产时,必须控制热水饱和塔液位。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5 变换 3.5.6 4.4 正常生产时,入炉煤气中氧含量必须在 0.5以下。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5 变换 3.5.7 5 工艺及设备设施工艺及设备设施-碳化工段碳化工段 5.1 淘汰的落后技术装备名称 代替的技术装备名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 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 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 201575 号 三足式离心机 压滤机或全自动离心机 5.2 禁止使用液氨直接制作氨水。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6 碳化 3.6.5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21、 5.3 严格控制原料气中的二氧化碳和氨含量在工艺指标范围 内。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6 碳化 3.6.6 5.4 严格碳化操作,防止碳化气倒注氨水槽。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6 碳化 3.6.7 5.5 稠厚器、离心机和包装下料口应设置吸风装置。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6 碳化 3.6.9 6 工艺及设备设施工艺及设备设施-压缩工段压缩工段 6.1 淘汰的落后技术装备名称 代替的技术装备名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 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 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 201575 号 合成氨 L 型 HN 气压缩机 M 型或 MH 型 HN 气压缩机 6.2 应设置本系

22、统入口压力低限报警装置和罗茨机与压缩机 停车联锁装置。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7 压缩 3.7.1 6.3 压缩机去变换、脱硫、铜洗、“双甲”、合成各工序的工艺 管道上,应装止逆阀。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7 压缩 3.7.2 6.4 压缩机各段出口管道上, 应安装安全阀并定期校验, 确保 灵敏可靠;安全阀出口导气管应接出室外,并高出厂房 2 米。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7 压缩 3.7.3 6.5 压缩机总集油槽上回气阀应保持常开,严禁憋压。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7 压缩 3.7.4 6.6 严格执行开停车操作规程。 盘车器要拉开, 禁止使用吊车 进行盘车。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

23、.7 压缩 3.7.6 6.7 更换压缩机气缸活门, 必须确认压力卸尽方可作业。 更换 过程中要加强通风, 不得撞击, 严防煤气中毒及发生着火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7 压缩 3.7.11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和爆燃事故。 6.8 排油水时,严禁过猛过快,防止大量窜气。禁止数台压缩 机同时排油水, 以防进口总管压力波动及总集油槽憋压发 生事故。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7 压缩 3.7.12 6.9 压缩机开停机、倒机过程中,升压或卸压必须缓慢,各段 压力要平稳,防止气体倒流、高压气窜入低压系统、外工 序的溶液水倒入压缩机发生事故。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7 压缩 3.7.

24、13 6.10 压缩机开机或倒机时, 要认真检查相关的各个段间近路阀 是否关严,不能内漏,以确保铜洗、“双甲”和合成工序的 正常操作。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7 压缩 3.7.14 7 工艺及设备设施工艺及设备设施-净化工段净化工段-脱碳脱碳 7.1 必须保持吸收塔(或水洗塔)、闪蒸器(或氢氮回收器) 等液位正常和稳定,严防气体带液或贫液窜气。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8 气体净化 3.8.1 脱碳 3.8.1.1 7.2 吸收塔后必须设有足够大的净化气液分离器,并定期排 放,严防带液。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8 气体净化 3.8.1 脱碳 3.8.1.2 7.3 碳酸丙烯脂脱碳, 必须严

25、格控制贫液中含水量2, 以防 止吸收塔及各解吸设备和管道的腐蚀。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8 气体净化 3.8.1 脱碳 3.8.1.4 7.4 必须确保气提塔(或脱气塔)液位正常,严防溶剂泵(或 离心泵)抽空。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8 气体净化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3.8.1 脱碳 3.8.1.5 8 工艺及设备设施工艺及设备设施-净化工段净化工段-铜洗铜洗 8.1 制取醋酸铜氨液或对铜液系统设备、 管道检修时, 必须佩 戴防护器具,谨防铜液溅入眼中。当铜液或醋酸、氨溅入 眼内时,应立即在现场用大量清水冲洗,再去就医。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8 气体净化 3.8.2 铜

26、洗 3.8.2.1 8.2 铜液出口管道必须安装止逆阀, 以防紧急停车时高压气体 倒入铜泵进入低压系统。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8 气体净化 3.8.2 铜洗 3.8.2.2 8.3 严格控制精炼气质量(COCO2含量)和再生后铜液各 组份;铜比在规定工艺指标内,保持铜液纯净,发现铜液 混有油污、沉淀物应进行过滤处理。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8 气体净化 3.8.2 铜洗 3.8.2.3 8.4 铜塔液位计的照明灯须采用防爆型, 并禁止安装在液位计 正前方。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8 气体净化 3.8.2 铜洗 3.8.2.8 9 工艺及设备设施工艺及设备设施-净化工段净化工段-“双甲双

27、甲”(粗甲醇、甲烷化)(粗甲醇、甲烷化) 9.1 1)应设置净醇洗涤塔、甲醇分离器、甲醇吸收塔液位高 低限报警; 2) 应设置净醇洗涤塔放液压力、甲醇中间槽压力、放醇 管压力高限报警; 3) 应设置甲醇罐区可燃气体报警仪、 泡沫消防和喷淋降 温设施。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AQ/T3017-2008 5.5.2.1 c)醇烷化系统 9.2 企业应对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艺参数进行严格 控制,安全工艺参数至少满足: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1)高压甲醇塔、烷化塔、提温换热器、氨合成塔塔壁温 度120; AQ/T3017-2008

28、AQ/T3017-2008 9.3 两塔卸压放空速率0.4MPa/分, 要保持塔前压力高于塔后 压力,严防气体倒流,避免把触媒等杂物吹入中心管,造 成电炉丝烧断事故。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8 气体净化 3.8.3.4 9.4 放粗甲醇操作,应缓慢均匀,放醇压力控制在0.35 0.6MPa 内,严防高压气体窜入低压设备和贮槽。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8 气体净化 3.8.3.5 9.5 粗甲醇贮槽液位控制在 1/33/4 处,最大装量不得超过 90。放空管要装有阻火器,贮槽避雷装置要安全可靠。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8 气体净化 3.8.3.9 9.6 甲烷化塔升温, 严禁用煤气、 不合

29、格的变换气。 原料升温, 气体中 CO0.4以下,避免产生羰基镍。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8 气体净化 3.8.3.10 10 工艺及设备设施工艺及设备设施-合成冷冻工段合成冷冻工段 10.1 1) 应设置氢氮压缩机一段入口压力低限声光报警; 2) 应设置氨冷却器或闪蒸槽、 液氨槽液位高低报警及联 锁冰机停车设施; 3) 应设置冰机液氨贮槽区遮阳棚和应急喷淋设施; 4) 应设置液氨蒸发器、液氨储槽应压力高限报警设施; 5) 应设置压缩机润滑油系统油压低限报警、联锁装置; 6) 应设置合成系统的氨分离器高低限液位报警装置; 7) 合成系统的氨冷器、气氨总管、循环机出口、液氨贮 槽等部位, 必须

30、安装安全阀并定期校验, 安全阀出口导气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AQ/T3017-2008 5.5.2.1 d)合成、压缩系统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管出口严禁放入室内,应引至回收系统。 10.2 1) 尿素总控操作室应设置二氧化碳压缩机、液氨泵、甲 铵泵紧急停车设施; 2) 应设置二氧化碳压缩机、 液氨泵、 甲铵泵低油压报警; 3) 应设置合成塔出口压力调节阀自锁装置; 4) 应设置尿素合成塔超压声光报警器,设置与液氨泵、 甲铵泵、二氧化碳压缩机联锁设施; 5) 中压系统惰洗器前应设置压力高限报警、 惰洗器后应 设置应急放空设施; 6) 应设置氨冷凝器气相出口温度低

31、限报警; 7) 应设置尿素合成塔入口二氧化碳气体中氧含量自动 调节设施。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AQ/T3017-2008 5.5.2.1 e)尿素系统 10.3 企业应对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艺参数进行严格 控制,安全工艺参数至少满足: 1)尿素合成塔出口物料含镍量0.2 ppm; 2)入尿素塔二氧化碳气体中氧含量:0.0040.006(体积 分数); 3)液氨贮槽充装量禁止超过贮槽容积的 85,粗甲醇贮 槽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 90。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AQ/T3017-2008 5.5.4.3 10.4 要控制合成塔进口压差,一般不超过 0.8MPa,最

32、大不超 过 1.0MPa,超过上述规定,必须及时处理,以防内件受 损。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9 合成冷冻 3.9.14 10.5 氨冷器、气氨总管、循环机出口、液氨贮槽等部位,必须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安装安全阀,并定期校验,确保准确灵敏。安全阀出口处 加导气管,严禁导气管出口放入室内。 3.9 合成冷冻 3.9.17 10.6 要严格控制液氨贮槽压力在规定指标范围内。 液氨贮槽倒 槽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程序,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9 合成冷冻 3.9.18 10.7 液氨贮槽区应设置遮阳棚、喷淋水、排水等设施。要有防 止发生液氨

33、大量泄漏事故的预防措施。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9 合成冷冻 3.9.19 10.8 液氨贮槽充装量不得超过贮槽容积的 85。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9 合成冷冻 3.9.20 10.9 冰机进出口必须设置液氨分离器, 必须注意冰机进出口温 度、有否结霜,防止液氨带入冰机,发生液击事故。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9 合成冷冻 3.9.21 11 工艺及设备设施工艺及设备设施-液氨贮运、灌装液氨贮运、灌装 11.1 企业液氨充装、储存过程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使用鹤管进行液氨充装; 2) 有防止汽车罐车充装过程中车辆发生滑动的有效措 施; 灌装人员负责将车辆的钥匙拔下, 并保管至

34、灌装结束, 操作人员、司机、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 3) 罐车静电接地报警装置完好; 4) 装卸现场、罐车附近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 的工具和物品,严禁将罐车作为储罐、气化器使用; 5) 严禁用蒸汽或其他方法加热储罐和罐车罐体; 6) 充装、储存液氨的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抢修器材、防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AQ/T3017-2008 5.5.4.6 a) 汽车罐车充装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7) 充装前应检查驾驶证、 罐体检验证、 汽车罐车使用证、 押运员证、 准运证是否齐全有效; 充装车辆应配置灭火器、 阻火器、气液相管封帽; 8) 罐车在充

35、装前应保证正压,须保持 0.05 MPa 以上的 余压,防止罐车内进入空气; 9) 充装压力不超过 1.6 MPa; 10) 罐车充装时,每次都要填写充装记录,内容包括: 使用单位、充装日期、允许充装量、实际充装量、复称记 录,并有充装者、复验者、押运员的签名; 11) 液氨充装现场应设置喷淋装置, 安装在线计量装置, 充装管前第一道阀处应设置为紧急切断阀。 11.2 1) 充装前,必须对钢瓶逐只进行严格的检查,检查合格 后方可充装; 2) 使用钢瓶充装时,钢瓶瓶帽、防震圈应齐全,同时应 设置电子衡器与充装阀报警联锁装置; 3) 应逐瓶称重, 充装后必须认真复秤和填写充装复秤记 录。 严禁过量

36、充装(充装量不得超过 O.53 kg/L), 充装过量 的钢瓶不准出厂。严禁用容积计量; 4) 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 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为称量的 1.53 倍。衡器校验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5) 充装现场应设置遮阳设施,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钢瓶。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AQ/T3017-2008 5.5.4.6 b) 钢瓶充装 11.3 1) 罐区电气设备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 应设置液氨储罐远传监控、超限报警装置;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3) 超过 100m3的液氨储罐应设双安全阀, 安全阀排气应 引至回收系统或火炬排放燃烧系统;

37、4) 液氨储罐进出口管线应设置双切断阀, 其中一只出口 切断阀为紧急切断阀; 5) 液氨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 备用事故氨罐、 气氨回收、 应急喷淋及清净下水回收等设施。 AQ/T3017-2008 5.5.4.6 c) 液氨储存 11.4 新购置的液氨贮罐、 槽车和钢瓶, 应有质量合格证及有关 资料,并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检验,办理贮罐、钢瓶使用 登记手续和领取槽车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使用。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1.2 11.5 对用户的液氨钢瓶,必须一瓶一卡登记建档。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1.3 11.6 对液氨灌装、贮运、使用、整瓶及有关人员的

38、要求: 1)应充分了解槽车的性能、安全操作方法、附件结构、 工作原理和液氨介质的特性。 2)应熟练掌握本岗位一般事故处理和防护用具、消防器 材的使用方法。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1.4 11.7 不准用移动式槽罐运输液氨。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1.8 11.8 新安装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贮罐与槽车, 应用氮气置换至 罐内气体氧含量小于 2;或抽真空,真空度不低于 0086MPa 后,方可灌氨。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1 贮罐与槽 车 8.2.1.1 11.9 汽车槽车充装新用胶管, 必须是有合格证的耐压胶管。 胶 管和进料管

39、接头处必须有倒牙, 并装有紧箍铁板, 必须用 螺栓把接头紧固。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1 贮罐与槽 车 8.2.1.2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11.10 槽车充装时,每次都要填写充装记录,内容包括:使用单 位、充装日期、允许充装量、实际充装量(过磅),并有 充装者、复验者、押运员的签名。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1 贮罐与槽 车 8.2.1.3 11.11 槽车的允装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最大充装量(充装系数 0.52 吨/m3),严禁超装。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1 贮罐与槽 车 8.2.1.4 11.12

40、 充装过程中,槽车内的液氨或气氨不得向大气排放。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1 贮罐与槽 车 8.2.1.5 11.13 装卸现场、 槽车附近严禁烟火, 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 具和物品,严禁将槽车作为贮罐、气化器使用。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1 贮罐与槽 车 8.2.1.6 11.14 严禁用蒸汽或其他方法加热贮罐和槽车罐体。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1 贮罐与槽 车 8.2.1.7 11.15 槽车的装运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懂防毒知识,会使用防毒面具和消 防器材。 2)停放时要远离热源,防止阳光曝

41、晒。禁止在城镇和人 口稠密区停留。 3)禁止与其它易燃、可燃物品同车装运。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1 贮罐与槽 车 8.2.1.8 11.16 押运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抢修工具, 途中发生泄漏应积极予 以处理;在装卸作业时,不得离开现场。司机不得随意启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1 贮罐与槽 车 8.2.1.9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动车辆。 11.17 槽车贮罐必须保持 0.05MPa 以上的余压。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1 贮罐与槽 车 8.2.1.10 11.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钢瓶,严禁充装: 1)

42、钢瓶标记、 颜色标记不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的; 2)钢瓶装过其它物质的; 3)钢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4)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5)超过检验期限的; 6)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的(如角阀、堵头连接丝 扣破损、裂纹、斑痕深度超标等)。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2 贮罐与槽 车 8.2.2.2 11.19 钢瓶充装应逐瓶用磅秤称重, 充装后必须认真复秤和填写 充装复秤记录。严禁过量充装(充装量不得超过 053 千克/升),充装过量的钢瓶不准出厂。严禁用容积计量。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2 贮罐与槽 车 8.2.2.3 11.20

43、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为称量的 1.53 倍。衡器校验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2 贮罐与槽 车 8.2.2.4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11.21 充装现场应有遮阳设施,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钢瓶。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2 贮罐与槽 车 8.2.2.5 11.22 液氨钢瓶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具有化学危险品准运证的运输单位承运; 2)运输的车辆应挂有规定的“危险品”标志,并备有灭火 器材; 3)钢瓶必须配戴瓶帽、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滚、 滑、碰; 4)严禁在同一车上装载两种不同可燃气

44、体、液体和助燃 气体的钢瓶; 5)夏季运输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8 液氨贮运、灌装 8.2.2 贮罐与槽 车 8.2.2.6 12 工艺及设备设施工艺及设备设施-自动控制、仪表等自动控制、仪表等 12.1 1)易燃易爆场所设备液位计的现场照明须采用防爆型, 并禁止安装在液位计正前; 2)应设置合成氨全系统人工紧急停车设施; 3)应设置造气、转化、合成系统人工紧急停车设施; 4)应设置仪表风压力低限报警联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6)余热锅炉汽包应设置现场和远传液位设施、低限报警 联锁装置、安全阀; 7)凡有隔热衬里的设备(加热炉除外),其外壁应设置测 温设施; 8)应在可能泄

45、漏氨、氢气、天然气、合成气、一氧化碳、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施指南 AQ/T3017-2008 5.5.2.1 f)其他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二氧化硫、 硫化氢等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气体作业场所设 置检测报警仪; 9) 企业应在高压设备和管线上设置相应的安全泄压设施; 10) 存在放射性危害的液位计处应设置符合要求的保护设 施和措施; 12.2 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合成氨装置温度、压力报警和联锁; 2)物料比例控制和联锁; 3)压缩机的温度、入口分离器液位、压力报警联锁; 4)紧急冷却系统; 5)紧急切断系统; 6)安全泄放系统; 7)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46、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 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 荐的控制方案 12.3 宜采用的控制方式: 1)将合成氨装置内温度、压力与物料流量、冷却系统形 成联锁关系; 2)将压缩机温度、压力、入口分离器液位与供电系统形 成联锁关系; 3)紧急停车系统。 4)合成单元自动控制还需要设置以下几个控制回路: (1)氨分、冷交液位;(2)废锅液位;(3)循环量控 制;(4)废锅蒸汽流量;(5)废锅蒸汽压力。 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阀、爆破片、紧急放空阀、液位计、 单向阀及紧急切断装置等。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 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 荐的控制方案 序号 标准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13

47、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煤场煤场 13.1 煤的堆超过 3 米, 堆放期一般不宜超过三个月, 应定期测 量煤堆上、中下三层不同方位煤层的温度。当温度达到 50oC 时,要加强监测,达 60oC 时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防止煤层自然。原煤进厂要进行煤质分析,对挥发物、硫 分和水分含量较高的煤应设置多孔通风篓, 防止煤堆自燃 着火。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1 原料 3.1.1 煤 3.1.1.1 13.2 贮煤场的地下不得辅设电缆、 采暖管道和可燃、 易燃液体 及气体管道。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1 原料 3.1.1 煤 3.1.1.2 13.3 堆煤厂房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建造

48、,要有良好的通风条 件,煤堆顶部距房顶不宜小于 1.9 米,墙壁要有足够的耐 压强度。煤场应备有一定的消防器材。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1 原料 3.1.1 煤 3.1.1.3 13.4 煤场的各边坡面倾斜度应为 4045 度,煤场的通道宽度 不应小于 4 米,堆与堆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 2 米。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1 原料 3.1.1 煤 3.1.1.4 13.5 取煤时,禁止挖空煤堆底脚。发现边坡有裂缝、有疏松预 兆,应迅速处理至正常坡度,方可重新装车。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 3.1 原料 3.1.1 煤 3.1.1.5 13.6 利用变换气碳化, 装球运行前及切气出球前, 都要用蒸汽 (也可用氮气、 纯净二氧化碳等其他惰性气体) 进行置换, 防止罐内变换气和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 小氮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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