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电厂消防规程发电厂消防规程 目 录 1 总则 1 2 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 2 2.1 公司防火委员会负责人职责 2 2.2 车间(部门)防火负责人职责 2 2.3 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2 2.4 运行值班员职责 3 2.5 全体职工防火职责 3 2.6 后勤管理部、公司消防队职责)3 2.7 义务消防人员职责 4 3 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5 3.1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 3.2 建筑审核制度 6 3.3 防火检查制度 7 3.4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7 3.5 火险隐患、立案整改制度 8 3.6 火警、火灾报告制度 8 4 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管理 9 5 消防给水13 6 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
2、17 6.1 一般消火措施和灭火规则17 6.2 热机部分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19 6.3 电气部分的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24 6.4 生产现场值班室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31 6.5 公司内其它部分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32 7 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规程44 7.1 一、二单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4 7.2 脱硫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7 7.3 自动灭火系统操作规程51 7.4 油罐区固定式泡沫消防系统56 7.5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58 7.6 值班员职责61 附录 A 消防器材的使用原理及方法 63 附录B主要生产现场消防器材配置表66 附录C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75
3、附录D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76 附录E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77 附录F消防安全二十条96 附录 G 火灾逃生十注意 总 则 1.1 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电力工业 “安全第一” 及消防工作 “预 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全公司电力设备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 全,确保安全发供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制 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全公司各单位。全公司各生产、后勤、多经各分公司等单位制定 1.3 公司防火委员会对全公司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公司后勤管理部对全公司的 1.4 全公司的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谁主
4、办, 谁负责, 1.5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 保护消防设施, 预防火灾, 报告火警的义务, 1.6 凡从事生产、后勤、多经的各级人员应按其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1.7 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 令,应拒绝执行,任何人员除严格遵守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人员遵守本规程。如发 1.8 对认真执行本规程且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对违反和不执行本规 程者应按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 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 2.1 公司防火委员会负责人职责 2.1.1 负责领导全公司的消防工作,定期召开消防工
5、作会议,传达有关消防规定文 2.1.2 教育职工贯彻执行本规程,检查消防措施落实情况,组织职工学习贯彻中 2.1.3 经常听取消防工作汇报,解决消防工作的重要问题。 2.1.5 针对季节特点和重要节假日,组织全公司防火安全大检查,并召集有关单位 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 2.1.6 发生火灾时,亲临现场,指挥全公司职工进行扑救,并负责组织调查火灾原 2.2 车间(部门)防火负责人职责 2.2.1 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消防规定、 指示和本规程。 2.2.2 根据不同季节和在主要节假日前,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班组长和义务消防员进 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消除。 2.2.3
6、利用各种形式向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中华人 2.2.4 2.2.5 负责管理配备在本单位的灭火器和消防水带、水枪,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检查, 2.2.6 发生火灾时, 负责指挥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扑救, 并立即向公司消防队报警。 消防人员未到达前,负责保护现场,扑灭火后负责查清起火经过及原因,对责任者提出 处理意见。 2.2.7 在易燃易爆区域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动火工作票须经有关 2.3 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2.3.1 积极贯彻公司、车间及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各级防火要求,组织本班组职工认 真学习,执行本规程,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7、法及 本规程。 2.3.2 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3.3 在动火工作中或发生一般火警使用了灭火器应及时报告后勤管理部检查或更换。 2.3.4 在动火工作中或发生一般火警而未用灭火器,但已挪动了灭火器,事后应将 2.3.5 对本班组设置的各种消防器材负责管理,发现私自动用和损坏者有权制止, 2.3.6 发生火灾, 要听从命令, 服从指挥, 带领本班组义务消防员和职工及时扑救, 并立即报警。 2.3.7 在易燃易爆区域明火作业时, 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有权制止违章明火作业。 2.4 运行值班员职责 2.4.1 负责所辖范围消防器材,消防设施
8、的日常监视和运行管理。 2.4.2 负责对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的日常监视和火警的确认。 2.4.3 负责对自动报警系统停运、投运的操作和记录。 2.4.4 负责所辖范围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缺陷处理的通知工作。 2.4.5 负责对检修人员提出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5 全体职工防火职责 2.5.1 树立防火安全思想,提高防火警惕,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 2.5.2 2.5.3 每天工作完毕要检查现场,下班前清理易燃物品,切断电源,灭掉火种。 2.5.4 努力做到“四懂四会” 。 “四懂”即 一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 二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防火措
9、施; 三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灭火方法; 四懂组织疏散逃生办法。 “四会”即一会报火警(火警电话 119 或 0353-6782119); 二会使用消防器材; 三会扑救初起火灾; 2.6 公司后勤管理部 、公司消防队职责 2.6.1 后勤管理部和公司消防队是全公司防火和消防安全执行机构, 担负着全公司 的防火和灭火任务。后勤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本单 位情况,认真研究和制定不同时期的消防工作计划和防火措施,定期将工作开展和执行 2.6.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 安全大检查,督促并配合各单位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向有关
10、部门及时下达火 险隐患通知书 ,并加以排除。 2.6.3 发现职工违反消防规程的有关规定而进行工作时,有权停止该项工作, 并进行教育。对严重违反消防规程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罚款处罚,并建议 给予行政处罚。 2.6.4 加强灭火战斗准备,熟悉掌握各种灭火设备、器材的操作技术。制定灭火方 案,熟悉公司内的消防水源、道路、器材状况,做到有备无患。一旦接到火警,要立即 2.6.5 2.6.6 加强对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发生火灾事故后,会同有关部门查清原因,对 2.6.7 2.6.8 负责全公司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的定期维护、检修和试验。 2.6.9 负责对全公司消防水系统和消防栓的监督检
11、查,对消防水系统的问题,要及 时协作督促责任单位给予消除 2.6.10 负责对全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制定灭火预案,并组织消防队根据灭火预案进 2.7 义务消防人员职责 2.7.1 2.7.2 2.7.3 2.7.4 2.7.5 负责维护和管理本岗位设置的消防器材,如果发现动用和损坏,应及时报告 公司后 2.7.6 积极参加公司后勤管理部组织的义务消防队员培训。 2.7.7 三 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3.1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1.1 在上级公安消防机关及公司的领导下,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 方针,积极推进落实消防责任制,公司级由一名领导负责,车间、部室、班组逐级设有 3.1.2 实行三级防
12、火安全检查制,即公司月检查,车间、部室周检查,班组日检查。 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消防设备。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负责解决,并本着班组 能解决的不交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交公司的原则及时消除。 3.1.3 对全公司职工要经常进行三级安全防火教育、公司、车间、部室、班组对新 进公司的职工,必须经安全防火教育后方可上岗。对参观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工作人 3.1.4 加强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根据“四大”原则(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 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确定我公司重点防火部位。防火重点部位要做到“四有” :有 3.1.5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贮存、发放、领取、使用,都要有切实可行的 管理制度
13、,并报公司后勤管理部备案。 3.1.6 设计、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防火规定要 求,不符合防火规范的不得施工。凡公司内新建、扩建、改建易燃、易爆生产设施,储 存库房,或支搭易燃建筑物,以及在原有的重点部位和易燃易爆部位附近进行施工明火 作业,必须经后勤管理部、安监部审查同意,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 3.1.7 各单位要选拔责任心强,热爱消防工作的职工担任义务消防员,将名单报后 勤管理部备案,并在后勤管理部的指导下进行防火和灭火知识的学习与训练,做到平时 3.1.8 全公司消防器材更换、检查保养,由后勤管理部负责。配备在各车间(部门) 的消防器材由所在车间(部门)负责
14、管理,一切消防设备器材严禁挪做它用。每个职工 应熟悉消防器材存数的地点和使用方法。凡公司内室外消防栓由后勤管理部负责检查,公 司内消防通道要通畅。 3.1.9 发现起火后要积极组织扑救,并同时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 119),本公司 消防队负责保护现场,认真分析追查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做到“四不放过” 。(事故原 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 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1.10 凡是本规程没有规定包括一些工种和部位可由本单位定出消防规则,报公 司后勤管理部备案审核后贯彻执行。 3.1.11 全公司各单位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本规
15、程的有关部 分,对模范执行消防规程和防火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应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规程的 3.2 建筑审核制度 3.2.1 为了我公司的建筑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实施监督,保证我公司的建筑安全, 预防火灾的危害, 3.2.2 建筑设计防火监督由后勤管理部实施。 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建审工作由后勤 3.2.3 公司的基建工程进行设计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基本 建设委员会,燃料化学工业部批准颁发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 检查监督, 在工程选址及工程设计和各个阶段中, 都应根据生产性质、 火灾危险性类别、 对总图布置,建筑物耐火等级安全疏散、防火分隔、防雷、防爆、防静电、
16、防烟、采暖 通风、自动喷淋、自动报警以及室内外消防给水等方面做 3.2.4 凡我公司新建、扩建和改建属于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在工程选址、 方案比较时, 必须通知后勤管理部参加, 初步设计完成后, 应按照有关建审规定和要求, 报送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审核备案。(附防火设计说明书)施工图完成后也要送审备案,经 同意后方可施工。凡应经而未经公安消防队审核的工程设计,(包括已开工建设的)应按 3.2.5 对于我公司的建审工作要严格把好三关。即工程设计审核关、施工检查监督 关、工程竣工验收关。在设计过程中要督促和协助设计人员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国家有 关防火规范和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监督
17、施工单位按图施工,防止随 意变更设计,降低防火设计标准,工程竣工后要参加验收,以保证各项消防技术措施的 3.2.6 凡经审核批准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对随意变更设计的,设计单 位有权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设计单位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 3.3 防火检查制度 3.3.1 为保证我公司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 结合”的方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结合我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 3.3.2 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落实各级领导防火责任制 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各单位对所管辖的防火责任区域,要严格管理,经常组织有关
18、人员 3.3.3 要坚持防火安全检查制,专职防火员和义务消防员坚持日检查,消防队和生 产班组坚持周检查,公司组织月检查,结合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公司防火委员会组 织季检查,查思想,查防火安全设施,查措施制度,查火险隐患,边查边改,及时消除 3.3.4 对易燃易爆等防火重点部位,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全 公司的各大仓库、制氢站、升压站、油系统、氢气系统、电缆沟,发现“三漏”(漏气、 漏油、漏电) 3.3.5 生产现场和各防火重点部位,都要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各单位领导要按照所 分管区域范围严格管理,不准丢失乱动,消防队要经常深入各单位检查,及时更换,补 3.3.6 经常开展防火安
19、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知识,使全体职工充分提高防火责任 感,深刻认识发生火灾的危害性。 3.4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3.4.1 消防器材和设施是专为灭火的武器。在没有火警的情况下,决不允许任何人 3.4.2 生产现场和仓库、部室、宿舍和各单位所设置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由本单位 3.4.3 后勤管理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消防器材的配备,检查,维修和更换。移动式 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一般情况下 1211 五年维修一次,干粉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每两年维修一次。 3.4.4 丢失的和损坏的消防设备、器材,由后勤管理部负责填写罚款单,在丢失单 3.4.5 由于发生一般火情没有通知消防队扑救
20、,且用了灭火器材,用完后必须及时 3.4.6 3.4.7 设置在各车间(部门)的消防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后勤管理部,由后 3.4.8 各消防栓应有明显标志。消防栓是消防专用设施,非火警情况下未经后勤管 3.4.9 放置在各处的水枪、水带,因有特殊情况使用,必须经后勤管理部同意方可 3.4.10 3.4.11 公司区域内循环公路、通道、路口、油区循环公路,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 塞通道。 3.5 火险隐患、立案整改制度 3.5.1 各单位对所属部门,班组存在的火险隐患 要记录在册,立案整改并将结果 3.5.2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在限期内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向检查单位说明原因,提 出申请,征得同意后
21、,方可适当延期,但必须对隐患采取临时性控制措 3.5.3 对本单位或部门无法处理的隐患,要向主管领导写出书面报告,同时对隐患 3.5.4 存在火险隐患,无正当理由又拒不整改的单位或责任人员按山西省消防管 3.5.5 3.6 火警、火灾报告制度 3.6.1 任何单位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火警电话: “119 或 0353-6782119” 。 3.6.2 3.6.3 火警、 火灾事故后本单位要将事故详细情况用报表呈报上级主管单位和后勤 管理部。 3.6.4 事故后要坚持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 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
22、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6.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火灾事故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否则按有关法规、条 四 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管理 4.1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 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根据“四大”原则确定的我公司防火重点部位为:燃油泵 房、重油库区、制氢站、1主控室、2主控室、网控室、工程师站、综合档案室、1 4机氢冷系统 8 米以内、14主变压器、升压站、电缆隧道、电缆夹层、通 讯机房、供应部仓库、蓄电池室、继电器室、14机油系统 5 米以内、14炉 制粉系统 5 米以内、14发电机、14炉燃烧器平台、柴油发电机房。 4.2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
23、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 并制定本部门和场所的灭火预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有 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特定的牌子,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 称及防火责任人。 4.3 凡在氢区、油区以及粉仓等易燃易燃场所使用工器具进行切割、打磨、抛光、 打破口等工作,均需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4.4 机组停运后排氢期间汽机房内的动火工作全部停止。 4.5 防火检查制度应规定检查形式、内容、项目、周期和检查人。 防火检查应有组织、有计划、对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案并限 期整改。 4.6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
24、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4.7 动火级别 根据火灾“四大”原 4.7.1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我 公司具体指 1 4机氢冷系统 8 米以内区域、14机油系统 5 米以内区域、14 炉制粉系统 5 米以内区域、1 单元、2 单元控制室、网控室、电子间、工程师站、燃油 泵房、重油库区、通讯机房、制氢站、电缆隧道、电缆夹层、柴油发电机房、综合档案 室、供应部危险品库、蓄电池室、各炉燃油平台、14 4.7.2 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及禁止明火区。 公众聚集场所,具体规定为:主机房零米、6.3 米、12.6 米一 级动
25、火区域外的所 有场所,炉零米、12.6 米一级动火区域外的有关场所,输煤 1 -11皮带及堆煤场的运 转设备,包括煤斗、落煤管、除尘用通风管、斗轮机、输煤控制室、化学加药间、化学 制氨场所、燃煤部加油站五米以内、接待中心食堂、燃料处 5 米以内、名外围变压器 5 米以内、各生产现场值班室及控制室内。 4.7.3 在机组大、小修时汽机房、锅炉房、炉本体随工作票全部使用一种动火票。 4.8 动火审批权限 4.8.1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 公司安监部负责 人、后勤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 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夜间或节假
26、日,一级动火工作票办理由公司生产值班负责人 代替安监部负责人审核, 由消防队负责人代替后勤管理部长审核, 由公司值班领导批准。 4.8.2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班组班长或班组技术员签发,公司安监人员、后 4.8.3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应经安监部会同后勤管理部考试合格,并报公 司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并书面公布。 动火执行人应具备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 证书。 4.8.4 动火工作票的审签手续,应按已确定颁布的防火级别,办理相应的动火工作 票,签发顺序按动火部门负责人、后勤管理部负责人、安监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的顺 序进行审签。 4.9 动火现场的监护 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
27、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 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测定可燃气体, 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 氢气浓度不得大于 1, 原(柴油)汽油气含量不得大于 0.2, 煤粉尘浓度不得大于 20g m 2 一级 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队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 监护。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 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 每隔 2 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 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 在未查明
28、原因或未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 4.10 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4.10.1 各级 4.10.2 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4.10.3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 办理动火工作 4.10.4 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4.10.5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10.6 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
29、4.11 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 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4.112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1、油车停靠的区域;2.压力容器或管道 未泄压前;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4.风力达 5 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 4.13 动火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园珠笔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 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动火工作票一式四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动火工作 终结后应将这二份工作票交还给动火部门,由动火部门将其中一份交公司安监部。一份 由动火监护人交公司消防队留存,一份交发电部留存
30、并盖已终结章。二级动火工作票应 4.14 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4.15 4.16 外单位来生产区内动火时,应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本公司人员,按动火等级履 4.17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可以填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五 消防给水 消防给水系统是为了保证火灾时供应足够的消防水量,因此,消防水系统一般应独 立。若与其他水合用时,要保证在其他用水量达到最大流量时,仍能满足全部消防用水 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的数量和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 关规定。消防给水采用水泵供水时,应设置备用泵,其工作能力
31、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泵。 消防水泵应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若采用双回路供电或双电源有困难,可采用内燃 机作动力。 消防水泵设备检修应分批进行,保证非检修的消防水泵等消防设备随时起动。变压器 消防泵房与油罐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根据油罐的容积选择,不得小于1225m。 室外消 防给水管道的压力应保证当消防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布置在任何建筑物最高处时, 水枪 充实水柱不得小于 10 米。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并宜靠近路口。间距在 油罐区不应大于 30m,在主厂房周围不应大于 80m, 其他建筑物周围不应大于 120m, 室外 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m,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
32、确定计算。每 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 1015 1s 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室内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 30m;其他单层和多层建筑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 50m 我公司消防给水系统分高压消防水系统和低压消防水系统。 高压消防水系统主要负 责主厂房的消火栓用水和油罐的泡沫消防用水。 低压消防水主要负责厂区内的室外消火 高压消防水系统其环管直径为 DN200,支管为 DN100,消火栓布置在主厂房的主要 通道处,每隔 2030m 设置一个消火栓,消火栓出口压力超过 500Kpa 时,均设有减压 设施。 主厂房的消防设计流量按 30 1s 考虑, 保证
33、每一个着火点有两股充实水柱同时到 达,每股水柱按 5 1s 考虑,同时使用水枪数为 6 油罐区的消防采用压力式空气泡沫混合器,其工作压力范围为 0.61.2MPa,由高 压消防水系统上供给,其配置泡沫用水按 30 1s 低压消防水管网沿厂区道路敷设,在主厂房、煤场、油罐区、制氢站,形成环状管 网,其管径为 DN300。消火栓沿道路边设置,除油罐区的环状管网上消火栓按每 30m 间 距一个设置外,其余环网的消火栓间距按 75m 设置,均是防冻消火栓。 消防泵房内设有高、低压消防泵各一台,以及高、低压柴油消防泵各一台备用,且 高压消防泵起动后,待压力达到 1.4Mpa 时,停高压消防泵,起动稳压泵
34、,保持高 压消防水系统长期充水运行,充水状态下,水压不应低于 1.0MPa,非火警情况下,未经 电厂主要建筑物消防给水量见表二。 表一 序号 消防对象 消防标准 消防用水量 备 注 1 主厂房内部消防 同时使用水枪 6 支 每支水枪流量 5 1/s 30 1/s 主厂房面积 750000m 2 主厂房 59m 2 配制泡沫用水 最大泡沫供给量 94 1/s 30 1/s 3 着火油罐冷却 固定冷却,冷却强度 0.5 1/sm2、 2 支水枪 19.24 1/s 油罐容积 1500m 2 共计两个 4 两上邻近油罐冷却 冷却强度 0.5 1/sm2 2 支水枪 25 1/s 同上 5 室个消防用
35、水 同时使用水枪 5 支 每支水枪流量 5 1/s 81 1/s 6 主变压器灭火 供水强度 19.64 1/min m2 每只喷嘴 87 1/min 5 1/s 7 合 计 高压消防用水 60 1/s 216m3/n 低压消防用水 106 1/s 382m3/n 注:低压消防用水量不包括 3、4 项的用水量。 表二 序 号 消防设施 所需压力 室外 主厂房 室 内 变压器 喷 雾 油罐 消防 备 注 1 建筑物 最高着火点 35.5 59m 8m 10m 室外 35.5m 为煤仓间皮 带水幕标高 2 消防水源 最低水位 0m 0m 0m 0m 3 水 枪 直径 mm 19 19 实际流量 1
36、/s 5 5 充实水柱 m 12 13 出口需要水头 mH2O 17 20.5 序 号 消防设施 所需压力 室外 主厂房 室 内 变压器 喷 雾 油罐 消防 备 注 4 水 龙 带 直径 mm 65 65 长度 m 120 20 水头损失 H2O 13.96 2.79 5 固定喷水需要的水头 mH2O 50 100 6 管网水头损失 mH2O 7.44 7.44 6.3 0.5 7 需要总水损失 mH2O 85.9 102.7 64.3 110.5 注:从表中可见高压消防水压力按 110.5 mH2O 计,低压消防水压力按 85.9mH2O 计。 六 6.1 6.1.1 一般消防措施 6.1.
37、1.1 全公司各单位必须按国家、 部或本企业颁发、 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 制度执行,并加强生产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和工作人员培训活 6.1.1.2 凡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或项目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部颁有关消防 规定的要求,并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凡装璜的会议室、办公室及公共娱乐 场所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经消防部门批 6.1.1.3 发电厂的重要道路应建成环形,并应有道路及主要建筑物与消防队连通。 6.1.1.4 电力生产企业的建筑物、构筑物,其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和安全出口等应 符合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参见附录 G) 6.1.1.5 生产设备或场所应配备必要
38、的消防设施, 并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呼吸保护 6.1.1.6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按国家, 部颁有关规定装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或固 定灭火装置,并符合设计技术规定。 6.1.1.7 一切重点防火部位禁止烟火,入口处应有明显标志,其他生产现场禁止吸烟。 6.1.1.8 工作间断或结束时应清理和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现场如需使用电炉 6.1.1.9 各类充油,储油设备不应渗、漏油。油管道连接应牢固严密,严禁使用塑 料垫和橡胶垫。 在高温附近的法兰盘或接头处, 应装金属壳保护。 热管道保温层应完整, 当油渗入保温层时应及时更换处理。油管道附近的高温管道应包铁皮。油管应尽量不布 6.1.1.10 排水沟
39、、电缆沟、各类管沟等坑内不应有积油。电缆沟内不应有积水及 6.1.1.11 生产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现场严禁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工 作用油(一般工作用煤油不得超过 10Kg)。 生产现场需要使用的油类应盛放在金属密闭的 6.1.1.12 不得用汽油洗刷机件和设备。不得用汽油、煤油洗手。各类废油应倒入 6.1.1.13 生产现场应配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用过的擦拭材料应 另放在废纱箱内,每天 6.1.1.14 生产现场各类制粉设备不应漏煤粉。对热管道,电缆及煤粉仓上部等部 6.1.1.15 在高温设备、管道附近以及动火作业时间长且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或场 所宜搭建金属脚手架,搭
40、建竹、木脚手架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工作结束后 及时拆除。 6.1.2 一般灭火规则 6.1.2.1 现场发现火灾,当值值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拔打“119 或 0353-6782119”并通知消防队和有关部门领导,设有固定灭火装置的单位及部位和场所 火灾地点:(具体部位、场所及设备名称) 火势情况:(初起、发展、猛烈等阶段) 6.1.2.2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包括电缆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当值值长, 并立即将起 电气设备在进行灭火时,仅准许在熟悉该设备系统带电部分人员的指挥或带领下进 行灭火,其他灭火人员在停电状态下才准许灭 6.1.2.3 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时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
41、烧物所产生的气体引起 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电气设备上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避免灭火人员伤亡。 6.1.2.4 运行设备火灾由当值值长(单元长、班长) 临时灭火指挥人应佩戴明显标志,统一指挥现场灭火工作。 6.1.2.5 公司各级领导、防火责任人、后勤管理部人员、安监部门负责人在接到火 6.1.2.6 消防队到达火场时, 临时灭火指挥人应立即与消防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 待失火设备现状和运行设备状况,然后协助消防负责人指挥灭火。生产设备火灾扑灭后 6.1.3 灭火设施 6.1.3.1 全公司所有人员应熟悉常用灭火器材及本部门、本部位配置的各种灭火设 施性能、布置和适用范围,并会使用。 6.1
42、.3.2 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测试的周期、项目和方法以及使用方法和注意事 项应符合生产厂的规定和要求,对移动式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合格的贴合格证,失 6.1.3.3 消防设施放置或装设地点的环境条件必须符合要求,若不符合要求时,应 采取相应的防冻、防潮或防高温措施。 6.1.3.4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禁止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旋转电机发生 火灾时,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进行灭火。在水喷雾情况下,允许对发电机、 6.2 6.2.1 输煤设备系统、贮煤场 6.2.1.1 长期停用的原煤仓输煤皮带系统(包括煤斗、 落煤管和除尘用的通风管)的 6.2.1.2 6.2.1.3 储煤场的
43、地下,禁止敷设电缆、蒸汽管道,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管道。 6.2.1.4 容易自燃的煤不宜长期堆存,必须堆存时,应有防止自燃的措施,并经常 检查煤堆内的温度。当温度升高至 60 6.2.1.5 输煤皮带上空附近和原煤仓格棚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做好 6.2.1.6 皮带着火应立即停止皮带运行,用现场灭火器材或用水从着火两端向中间逐渐 6.2.2 燃油系统、贮油库 6.2.2.1 我公司应划定油区,将油罐、装卸油设备、油泵房、油加热器等设备划在 一个独立的区域,油区周围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 2m 的围墙,并挂有“严禁烟火” 、 “油 6.2.2.2 油区必须制定出入制度,应 24 小
44、时有人值班,进入油区应进行登记,并 交出火种,禁止穿钉有铁掌的鞋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进入油 6.2.2.3 油区的一切电气设施均应选用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电缆或暗线,不准 有架空线。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必须停电进行。 6.2.2.4 油区内应保持清洁、 无杂草、 无油污、 不得贮存其他易燃物品和堆入杂物, 6.2.2.5 油车卸油加温时,严格控制温度,轻油不超过 50,重油不超过 80, 进入油罐的燃油蒸汽加热温度不超过 250 6.2.2.6 油车卸油,打开上盖时,严禁用铁器敲打。卸油过程中,值班人员应经常 巡视, 6.2.2.7 油区必须有避雷装置和接地网,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
45、地线应分别装 设。油管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每年春季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防静电接地每处接 地电阻不宜超过 30 6.2.2.8 在卸油过程中如遇雷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卸油作 6.2.2.9 油罐周围应建有符合要求的防火堤,材料应采用非燃材料建造,堤高 1 1.6m,顶宽不小于 0.5m。其空间容积,不小于堤内地上油罐总贮量的二分之一,防火堤 应保持坚实完整,如工作需要在防火堤挖洞、开孔,须经批准,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在工作完毕修复。防火堤内的卵石层厚度应不小于 50cm 6.2.2.10 油罐顶部应装有呼吸阀或透气孔。储存轻柴油、汽油、煤油的油罐应装 呼吸阀;储存重柴油、燃料油
46、、润滑油、透平油的油罐应装透气孔和阻火器。油罐的这 6.2.2.11 油泵房应设在油罐防火坝外并与防火坝间距不得小于 5m, 室内应有通风、 排气设施,门窗应向外开启。油泵房及油罐区内禁止安装临时性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 敷设临时管道,不得采用皮带传动装置,以免产生静电引起火灾。 6.2.2.12 电瓶车禁止进入油区,机动车进入油区时应加装防火罩。 6.2.2.13 燃油设备检修时,应尽量使用有色金属制成的工具。如使用铁制工具时, 应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例如涂黄油、加铜垫等。燃油系统需动火时,必须按动火 工作制度办理执行动火手 6.2.2.14 全部动力线或照明线均应有可靠的绝缘及防爆性能;
47、 禁止把临时电线跨越或架设在有油或热体管道设备上; 用手电筒照明时应使用防爆(塑料) 6.2.2.15 进入油罐的检修人员应使用电压不超过 12V 的防爆灯,穿不产生静电的 工作服及无铁钉工作鞋,使用铜质工具严禁使用汽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液体清洗油垢。 6.2.2.16 在油区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火焊设备均应停放 在指定地点。不准使用漏电、漏气的设备。火线和接地线均应完整牢固,禁止用铁棒等 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的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 点,并采用双线接地,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在燃油管道上和通向油罐(油池、油 沟)的其它管道上(包括空管道)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靠油罐 (油池、油沟) 6.2.2.17 将动火油罐与系统隔离,并上锁。出清罐内全部油品,并用热蒸气或热碱水冲 洗干净。 拆开动火油罐所有管线法兰 打开动火油罐各孔口,用防爆通风机从不同位置进行通风,且时间不少于 48 小 拆开管线阀兰和打开油罐各孔口到动火开始这段时间内,周围 50m 半径范围内 每次动火前用测爆仪在各孔口处和罐内低凹 、焊缝处,以及容易积聚气体的死 角等处测量气体浓度,防止积聚发生爆炸。 6.2.2.18 油管 油管道泄漏,法兰垫破裂,喷油遇到热源起火,应立即关闭阀门,隔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