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集贸贸市市场场消消防防安安全全检检查查表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序号号检检查查项项目目检检查查内内容容检检查查结结果果 1集贸市场范围 建筑面积1000m2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占地面积1000m2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2安全组织管理 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 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集贸市场的负 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 集贸市场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情况,划分若干区域,区域之间 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 集贸市场内应当实行
2、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 各摊位应当在市场管理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掌握使 用方法 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 。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防栓圈入摊位内 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及 时报警 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 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或者 摊位1000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占地面积10000m2以上或者摊位 2000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建筑面积1000m2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 上的地下集贸市场。规模小于上述市场的其他集贸市场,可设
3、兼职防火 人员 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建筑面 积20000m2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占地面积20000m2 以上或者摊位40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建筑面积2000m2以上或者摊位 200个以上的地下市场 3室外集贸市场 凡在城镇搭建室外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事先将其选址及占 用场地等情况,报当地职能部门实施防火审核 室外搭建的集贸市场,其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室外集贸市场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与甲、 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50m以上的 安全距离 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5m以内,不得摆摊设点 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4 用火用电 管理 集贸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或 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 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 规范的要求 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位委 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具有资质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 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 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 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 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