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篇第一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总总 则则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防止安全 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 、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督规定 、等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二、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目标,贯彻“管行业必须管 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要求,坚持安全 生产工作的分级管理原则。 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标准、规定及规章,制 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划及规章制度。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为重心,以“制 度落实,
2、责任落实”为手段,通过“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 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和信息化,降低 安全风险,努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四、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所属各部室以及承包企业各项工程的外委 单位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第一篇第一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 I I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 5 5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 2525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
3、3030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 . 4242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 4949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 . 5252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5959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 6565 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安全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安全信息报告管理规定. 6868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事件、事故调
4、查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事件、事故调查管理规定 . 7575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细则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细则 . 8686 大唐南京发电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办法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办法 . 9393 大唐南京发电厂新、改、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新、改、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规定 . 9797 大唐南京发电厂发包工程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发包工程管理规定 . 9999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资料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资料管理规定 . 106106 大唐南京发电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
5、定 . . 110110 大唐南京发电大唐南京发电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30130 大唐南京发电厂违章计分、积分与考核管理办法大唐南京发电厂违章计分、积分与考核管理办法 . 139139 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实施细则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实施细则 . . 143143 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管理办法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管理办法 . 151151 大唐南京发电厂现场准入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现场准入管理规定 . 157157 大唐南京发电厂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
6、规定 . 161161 大唐南京发电厂“两票”考核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两票”考核管理规定 . 166166 大唐南京发电厂班组安全管理“三讲一落实”实施细则大唐南京发电厂班组安全管理“三讲一落实”实施细则 . 169169 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任务管理实施细则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任务管理实施细则 . 181181 大唐南京发电厂特种设备监督实施细则大唐南京发电厂特种设备监督实施细则 . 187187 大唐南京发电厂特大唐南京发电厂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196196 大唐南京发电厂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管理办法大唐南京发电厂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管理办法 . 204204 大唐
7、南京发电厂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 210210 大唐南京发电厂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 214214 大唐南京发电厂重要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重要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 217217 第二篇第二篇 大唐南京发电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 224224 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安全责任制 . 227227 大唐南京发电厂防火重点部位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防火重点部位管理规定 . 232232 大唐南京发电厂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防火、防爆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8、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 240240 大唐南京发电厂公共娱乐场消防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公共娱乐场消防管理规定 . 241241 大唐南京发电厂对外承包、租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对外承包、租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242242 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值班室、控制室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值班室、控制室管理规定 . . 243243 大唐南京发电厂电缆防火封堵动态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电缆防火封堵动态管理规定. 243243 大唐南京发电厂电缆沟、电缆夹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电缆沟、电缆夹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245245 大唐南京发电厂逐级防火安全检查规定大唐南京发
9、电厂逐级防火安全检查规定 . 246246 大唐南京发电厂基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基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248248 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定 . . 252252 大唐南京发电厂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规定 . 254254 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安全考核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安全考核规定 . 256256 大唐南京发电厂物资仓库消大唐南京发电厂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安全管理规定 . . 258258 大唐南京发电厂厂级重点防火部位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厂级重点防火部位管理规定
10、. 259259 大唐南京发电厂火灾隐患整改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 260260 大唐南京发电厂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 261261 大唐南京发电厂油区消防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油区消防管理规定 . 262262 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 263263 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水系统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水系统管理规定 . 264264 大唐南京发电厂防火检查巡查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防火检查巡查规定 . 265265 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泵定期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泵定期检查校验规定检查校验规定
11、. 266266 大唐南京发电厂油罐泡沫消防系统使用及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油罐泡沫消防系统使用及管理规定 . 266266 大唐南京发电厂大唐南京发电厂 IG541IG541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 . 267267 大唐南京发电厂供氢站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供氢站管理规定 . 269269 大唐南京发电厂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系统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系统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 . 269269 大唐南京发电厂火灾报警系统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火灾报警系统管理规定 . 270270 大唐南京发电厂动火、用火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
12、动火、用火管理规定 . 272272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 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确保 大唐南京发电厂实现安全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上级有关规定和大唐江苏发电公司三级管理体制制定, 用于规定企业内安全生 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第三条 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按 部门、分层次、程序化、责
13、任制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 体系,共同保障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第四条第四条 企业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生产部门必须做到计划、布 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 作。 第五条第五条 各部门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标准、规定,制定 并完善部门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经 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六条第六条 企业坚持与大唐集团公司、江苏发电公司一致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体 制、机制和方法,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经济性 评价、 环境保护评价、 安全生
14、产人员评价、 重大危险源评估、 危险点分析等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警机制, 改善劳动环境,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降低安全风险, 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从定性管理到定量管理的转变。 第七条第七条 规范“两票三制”的管理,加强外包工程管理,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深化“三讲一落实” ,有效管控现场安全风险。 第八条第八条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日 常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第九条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培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法 制观念、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员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和“我 会
15、安全”的转变。 第十条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遵循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遵守调度纪律,加强与电网经营企业的 安全生产信息的交流,共同做好电网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及各外委项目部。 第二章第二章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坚持“安全生产是天大的事” 、 “安全生产谁抓都不越位,怎么抓都 不过分” 、 “一切风险皆可控制,一切事故皆可预防” 、 “安全生产取决于现场 的每一个人”的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理念。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企业
16、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实行“企业、部门、班组(运行值)”三级责 任主体管理,建立有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设立独立的安全监察部,并与部门专兼职安全员 和班组兼职安全员组成公司的三级安全监督网,安全管理实行包含外围项目 部的一体化大监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坚定不移的推行设备管理的“点检定 修制” ,运行管理的“集控运行制”和检修管理的“项目管理制” 。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上执行“两库两制” ,即:问题库、专项检查库, 整改制和督办制。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在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上推行“五确认一兑现” ; “四评” ,即安全性评 价、经济性评价
17、、环保评价、生产人员评价;重大危险源评估;反事故措施; 两票三制; “三讲一落实” (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抓落实) ;6S 管理; 技术监控管理;危急事件管理;生产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章第三章 安全目标安全目标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企业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一) 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二) 杜绝一般电力安全生产事故; (三) 杜绝人员责任的一般设备事故和集团公司内部统计事故; (四) 杜绝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五) 杜绝误操作事故; (六) 杜绝火灾、交通事故; (七) 杜绝垮塌和水淹厂房事故; (八) 杜绝一般环境事件; (九) 杜绝环保问题被市级政府通报; (十) 杜绝造成严重负面社
18、会影响不良事件。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四级控制: (一) 企业杜绝人身重伤和一般设备事故,控制人身轻伤和一类障碍; (二) 部门(含外委项目部)杜绝人身轻伤和一类障碍,控制未遂和二类 障碍; (三) 班组(运行值)杜绝未遂和二类障碍,控制违章和异常; (四)个人杜绝违章,控制差错。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企业各部门根据四级控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实际,逐 级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措施,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 任书,部门员工要填写员工安全承诺书 。 第四章第四章 责任制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企业各级领导和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 产
19、责任,要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建设,做到两个体系职责清 晰,监督有效,保证有力。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 任,建立健全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以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 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遵循“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凡事有据可查”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 人。 (一) 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行政正职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 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 职责,各级部门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
20、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 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二)技术责任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生产副总厂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专业管理人员对本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监督责任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遵循“凡事有人监督”的原则,各级安全生产人员对所负责的安全 生产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重点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制的落实。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现场管理责任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工作负责人、运行人员、点检员等对所负责的现场及作业负现场管 理责任;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各部门和各岗位都要建立明确的安全职责
21、,做到有岗有责,并实行 下级对上级的安全工作逐级负责制。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企业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问责, 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外委项目单位必须遵循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安全管理和监 督,承担安全责任。 第五章第五章 安全监督安全监督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安全监察部是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 机构,对企业其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主要生产部门(包含维修 部、项目部等)设立专职安全员;班组(运行值)设立兼职安全员。企业安 全监督人员、部门(包含维修部、项目部)安全员、班组(运行值)安全员 组成三级安全监督网。 第
22、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安全监察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监督人员数量应按本企业职工人数(包括外委项目部人数)的千分之 三到五配置,但不少于三人,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 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 (二)消防归安全环保部管理的,应增设一名专职人员;交通、治安保卫归办公 室管理,应增设一名专职人员; (三)专业搭配合理; (四) 具备完成安全生产监督任务、 满足事故调查分析工作所需要的录音、 照相、 摄像、通讯、交通工具等装备。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安全监察部由厂长主管或行政正职委托行政副职主管。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企业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督体系: (一)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23、以下简称安委会)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 委会主任,分管生产副职及其他副职任副主任,各部门及项目部有关负责人为安 委会成员。 (二) 安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可以与企业月度安全分析会合并召开。 (三)安委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 ,安全监察部主任 兼任安委办主任。 (四) 项目部派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加入安全监察部合署办公,共同做好现场的安 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 项目部委派到安全监督机构的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和项目部自身配备的专职 安全监督人员,必须通过专职安全监督人员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六)各项目部委派到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行使与企业安全监督人员同样的
24、职 权,个人防护用品、办公用品、办公场所由企业负责,具体工作由安全监督机构 负责人统一分配工作。 (七) 项目部内部必须设专职安全监督人员,项目部派出到安全监督机构人员不 得替代项目部内部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安全监督体系要依法监督,严格监督,监督有据,要通过安全监督 体系的监督,促进保证体系正常运做,实现安全生产,其重点工作如下: (一)监督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 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有效贯彻执行。 (二)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以知法懂法为重点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安全 培训;以应知应会为重点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安全培
25、训,强化员工安全 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养成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三) 重大危险源监督。 监督本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检测评估及隐患整改, 每年完成两次重大危险源监督报告。 (四) 组织编制本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监督劳保用 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五)危急事件管理。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每年的 应急演练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 (六)安全性评价。组织本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充分利用“问题库”监督安全 性评价整改,关键是落实整改责任制、重点是监督管理问题整改和严格履行验收 程序。 (七)整改制与督
26、办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归口本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库和 督办工作,组织人身不安全事件的结案。 (八)三讲一落实。组织指导“三讲一落实” (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抓落 实)工作,组织编制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手册 ,有效防控现场作业安全风险, 确保安全生产。 (九) 外委项目部与外包工程安全监督。监督外委项目部与外包工程归口管理部 门履行全面管理职责,确保外委项目部与外包工程队伍资质符合要求;外委项目 部与外包工程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合同、安全协议规范;按规定履行安全、技术 交底手续;现场安全管理到位。 (十)工作票与操作票。监督设备部履行工作票管理职责,监督发电部履行操作 票管理职责。以杜绝无票作业
27、为重点,以三个“百分百” (现场作业 100%开票; 票面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 100%落实;标准票覆盖率要努力达到 100%)为目标,充分利用生产任务系统积极推进两票标准化,加强动态监督、 检查和考核。 (十一) “三会一活动” (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网例会、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 动)管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分 析会和安全监督网例会;监督班前会交代安全措施,做好危险点分析,班后会总 结点评当班安全工作;监督指导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 (十二)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下达安全 生产整改通知书,要求存
28、在问题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并书面答复。 (十三)安全检查。组织以春、秋季安全检查为重点的定期安全检查和不定期专 项安全检查,重点是监督问题整改,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十四)安全简报。每月编制一期安全简报,不定期编写安全通报、安全快报, 综合安全情况,分析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 (十五)安全生产月。组织好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安全发展,突出以人 为本,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十六)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负有事故 责任者,提出批评、问责、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十七)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
29、及有 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 (一)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各控制室了解安全情况; (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 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管辖范围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 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四) 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 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 反映。 第六章第六章 规程制度规程制度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30、规 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结合实际制定细则或补充规定,但不得与上级规定 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 (一) 根据国家及上级颁发的规程、 制度、 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 编制本企业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制度,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 (二)根据国家及上级颁发的检修规程、制度,制定本企业的检修管理制度;根 据典型技术规程和设备制造说明,编制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 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 根据上级颁发的施工管理规定,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 措施,按规定
31、审批后执行; (四)根据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和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制定本企业的实施细 则,按规定批准后执行; (五)根据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企业的实施细则,按规定 审批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现场规程、制度的修订、复查: (一)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本企业事故防范 措施需要修改现场规程时,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 面通知有关人员; (二) 每年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 修订, 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不需修订的, 也应出具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通知有关人员; (三)现场规程每 3 至 5 年进行
32、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现场规程的补充 或修订,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企业每年公布一次现行有效的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 有关的规程制度。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企业内工作的部门、班组、个人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 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 管理等制度;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和监控规程、标准,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和监 控专责人的技术管理作用,保证设备和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企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载体,建立闭环管理体系,并有
33、效运作, 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 第七章第七章 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企业每年编制并实施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计划。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组织,以设备部为主,安监 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组织,以安监部为主,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反事故措施计划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 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进行 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
34、计划。 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标准,要以“以 人为本” ,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 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 等方面进行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 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 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结果是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 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防汛、抗震等防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
35、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资金主管部门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 划所需资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 他生产费用中提取,专项使用,以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安监部负责监督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 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企业主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 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 护措施计划的落实。 第八章第八章 教育培训教育培训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新入企业的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 ,必须经公司、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