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目 录录 一、工程概况 . 1 二、编制依据 . 1 三、消防安全原则 . 1 四、消防组织机构及基本任务 . 1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2 六、施工现场防火分区及防火责任制 . 6 七、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 7 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 8 九、灭火器材适应范围 . 9 十、消防器材配备数量要求: . 10 十一、现场发生火灾后应注意问题及急救事项 . 10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友爱站位于友爱路与明秀路交叉路口南侧。本站采用地下两层双柱三跨结构, 车站结构外包总长 218m,标准段宽 21.7m,基坑深约 16.5m。车站共设四个出入口, 两组风亭和一组冷却塔。本站主体
2、基坑围护结构采用 800mm 的地下连续墙,地下连 续墙采用 C35、P8 水下混凝土。第一道混凝土支撑按水平方向平均 9m 间距布置,第 二道为钢支撑间距 3m,第三道为钢支撑间距 3m。车站两端相邻区间均采用盾构法施 工,车站北端头设盾构吊出井,南端头设盾构始发井。 二、编制依据二、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三、消防安全原则三、消防安全原则
3、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 防队,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 各种火灾隐患,同时组织开展安全防火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消防组织机构及基本任务四、消防组织机构及基本任务 为做好现场防火工作,加强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本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 组,由项目经理王关东任组长,项目总工刘振华和安全总监黄冬生任副组长,成员 由项目部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 队由项目部全体职工员及劳务工人组成,义务消防队主要负责项目施工现场及办公 生活区可能出现的初
4、步的火灾的扑救工作。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消防组织机构如下: 现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基本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消防法 规。 2、组织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内容。 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防火技术安全交底。 6、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义务消防队。 8、组织制定初期火灾的灭火方案,并带领义务消防队扑灭初期火灾。 9、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 五、消防
5、安全管理制度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保证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具体组织实施。 2、安质部对全体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 组长: 副组长: 综 合 办 公 室 成 员 副组长: 施 工 技 术 部 成 员 安 全 质 量 部 成 员 计 划 合 同 部 成 员 物 资 设 备 部 成 员 财 务 部 成 员 义务消防队 当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项目、本岗 位的火灾危险性
6、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 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项目部每季度对本部门的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针对消防器材及设施、消防通道、用火、用电、用气作业及易燃易爆品使用 等项目每月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安质部下发消防隐患整改通知单,并下发各整 改部门和班组。 4、各部门和班组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应,由各部门和班组负责
7、人负责及时整改。 5、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 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天检查消防设施的 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由安质部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 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专职安全员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每周对灭火器进行一次巡查,发现异常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
8、理制度 1、用火安全管理: (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2)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审批;动火作业审批表的签发人收到动火作业申 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审批。 (3)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 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4)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 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防火措施。 (5)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6)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应配
9、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 (7)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停止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否则应采取可 靠的挡风措施。 (8)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 离开; (9)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施工现场禁止采用明火取暖。 (11)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 期清理油垢。 2、用电安全管理: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电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2)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 品。 (3)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4)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 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5)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6)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7)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8)模板、方木等易燃材料在安装、拆除、堆放时,不得挤压电缆线,避免造 成电气火灾。 3、用气安全管理: (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 (2)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3)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4)气瓶存放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5)气瓶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 (6)使用前,应
11、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严禁 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7)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 10m; (8)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9)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五)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模板和方木分垛堆放,垛高不超过 2m,单垛体积不超过 50 平方米, 垛与垛之间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 2、各种易然、易爆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分间、分库储存, 保持库内通风良好,并在明显部位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3、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 志。 4、
12、在办公室、生活区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 (六)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1、 项目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预案演练, 演练内容主要包括报警、 灭火、 疏散。具体内容按照火灾与爆炸专项应急预案进行。 2、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 全责任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参加。 3、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应拟定好演练计划,确定参加人员,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开展。 4、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 完善预案。 (七)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
13、的原则,宿舍主管 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1、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 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2、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 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3、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 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 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5、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6、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
14、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 800W 以下)外, 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 7、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 自修理供电设施。 8、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9、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 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10、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11、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 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六、施工现场防火分区及防火责任制六、施工现场防火分区及防火责任制 (一)现场防火分区 现场防火分区划分为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区、办公生活区。用火作业
15、区为各 施工层段,主要是电焊,气焊切割等作业层段;易燃材料区是指模板、方木等易燃 材料堆放区、库房、氧气乙炔瓶存放库房等场地;办公生活区是指办公区、宿舍区 和厨房。 (二)现场防火责任制 项目安全责任人: 动火作业区的防火责任人: 主要责任为各施工层段的电焊,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的审批及管理。 易燃材料区的防火责任人: 主要负责管理现场模板、方木等易燃材料的堆放、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的 存放和使用。 办公区、生活区的防火责任人: 主要负责对办公区、生活区厨房和宿舍的防火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 负责对整个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巡查和监督。 七、消防安全基本要求七、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一
16、)临建搭设要求 1、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建筑,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防火板材,符合防盗、防火要 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 2、办公室、职工宿舍内安装冷暖空调用电线路为单独回路。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工地设置现场吸烟处。 4、办公、生活区,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 5、办公、生活区每 100m 2放置一组 3A 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每 50 m2放置一 组 3A 灭火器。 (二)仓库材料堆放要求 1、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 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施工材料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采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 易爆物品专库储存,
17、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3、在建工程内不作为职工宿舍使用,不存放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因施工需 要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进度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4、现场易燃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 (1)木材料不宜堆放过多,木堆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及 时清理,以防自燃。 (2)木材料堆放处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其周围 10m 范围及上空内不 得由明火作业。 (3)在木材料堆放处旁设消防器材,设置醒目禁火标志。 (三)危险品使用要求 1、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作业,要有操作证、上岗证和动火证。动火前 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及灭火器材。动火作业结
18、束后要清查作业现场, 确定无消防安全隐患后方可撤出现场。 2、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 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 5m,两瓶同明火作业的距离不小于 10m,配 备灭火器材。 (四)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围护结构施工时,注意焊接钢筋前周围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力量,特别是侧墙、中 板及顶板施工时,电焊火花落至底层,易发生火灾。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及时清 理或加以覆盖隔离,在焊点垂直下方,设置接火盘并清除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有 专人看护并及时清理,消
19、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 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 3、在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 使用易燃材料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止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 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一)半成品加工、材料堆放、库房防火技术措施 1、库房严禁吸烟,禁止使用火炉、电炉、碘钨灯取暖 2、油漆、涂料、乙炔、氧气等危险品储存间距明火应大于 15m。 3、材料堆场、加工场不准堆放油漆、涂料、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 物品。 4、加工场设备接线应牢固,严禁带电移动
20、设备。 5、油漆、防腐作业时远离电气焊作业区域。 6、电气焊作业时应安排专人看护,配备消防器材。 (二)办公室、宿舍、厨房防火技术措施 1、照明线路应有保护,接线应在接线盒内,连接严密,绝缘良好。 2、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 3、严禁私搭乱接电线、电器设备。 4、禁止无证人员维修线路、设备。 5、配备值班人员、消防灭火器材。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10m, 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2、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 10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 5m。 3、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4
21、、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 整好用。 5、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操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电气焊割 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6、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动火作业审 批,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7、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 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
22、、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 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 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 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施工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 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九、灭火器材适应范围九、灭火器材适应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应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
23、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应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应于石油系列产品、电气设备起火等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应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 以下电器及油 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非水溶性可燃易爆物体火灾。 2)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的起火。 3)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 火灾。 十、消防器材配备数量要求:十、消防器材配备数量要求: 1、值班室、配电室、机械设备操作室配备 1 只灭火器。 2、单层宿舍,每 50m 2配备 1 个灭火器。 3
24、、施工办公室、宿舍、厨房等 100m 2内配备不少于 2 个灭火器,每增 50m2增设 1 灭火器。 4、仓库、可燃物堆放场、木料加工场所等,50m 2以内配备 2 个手提式灭火器, 每 50m 2增加 2 个灭火器。 5、施工层在 500m 2以内,配备 4 个灭火器,每增 500m2增设 4 个。 6、在安全通道旁设置 2 个灭火器,每层楼在楼梯口设置 2 个灭火器,按单元分 开设置。各组消防器材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30m。 7、厨房内单独设置 2 个消防灭火器。 十一、现场发生火灾后应注意问题及急救事项十一、现场发生火灾后应注意问题及急救事项 1、施工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安 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 救,救火方法要得当。如火势较大,则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拨打 119,请求 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2、如有人被困火灾区内,在救火的同时应尽力组织力量将人救出,并拨打 120 通知医疗部门进行急救。 3、扑灭火灾后,指派专人对火灾现场进行巡视,以防发生复燃。同时保护好火 灾现场,协助消防部门查找火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