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和报废标准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和报废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和报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作业等使用的吊索具。 2 引用标准 -1999 起重用短环链验收总则 -1999 起重吊具合成纤维吊装带 -1993 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 -1989 一般起重用锻造卸扣 DCB1DCB1 吊索具种类吊索具种类 索具索具 钢丝绳钢丝绳 吊带吊带 吊链吊链 索具配件索具配件 吊环吊环 吊钩吊钩 卸扣卸扣 钢丝绳吊索钢丝绳吊索 安全使用安全使用 检查检验检查检验 报废标准报废标准 无标识和检验证书或报 告的吊索,严禁投入使 用。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 查,发
2、现钢丝绳或金属 附件的损坏超过报废标 准时严禁投入使用。 吊索严禁超载荷适用。 钩头下吊索分绳夹角不 得大于120。 特殊装置链条、吊钩、 吊环等金属附件的吊 索,相互间应用卸扣连 接,其额定载荷应相等。 吊索起吊要平稳,并应 避免冲击载荷的作用。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钢丝 绳在锐角处发生弯折或 与载荷碰撞。 禁止托拽或从高空向下 摔扔钢丝绳吊索。 不得在超过-40度和 100 度温度范围外使用。 不得暴露在腐蚀性的气 体、液体或蒸汽中使用。 停用半年以上(包括半 年)后又重新使用的钢 丝绳,使用前应进行检 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对贮存期超过二年 的钢丝绳吊索,必须按 国家标准抽样进行拉力 试
3、验,合格后方可投入 使用。 断丝情况断丝根数 及断丝分布状况和程度; 磨损程度测量各磨 损部位钢丝绳直径; 腐蚀情况是否生锈, 腐蚀状况; 润滑状态油脂是否 适当存在, 油脂上有无附 着杂物;保持表面清洁, 每年要用钢丝绳润滑油 润滑一次 ; 变形和其他异常现象 扭结痕迹、 压扁、 损 伤、 松股或松捻的程度及 位置; 重型套环连接部位的紧 股状况钢丝绳错动 或合金压头是否发生变 形、磨损、腐蚀及裂纹。 重型套环连接部位断丝 为总丝数的 5%; 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为 总丝数的 13%; 绳股断裂; 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 径减少 10%以上; 出现破浪形变形时, 在钢 丝绳长度不超过 25d的
4、范围内, d14d/3; 式中: d钢丝绳公称直径; d1钢丝绳变形后包 络面的直径; 钢丝绳被压扁; 扭结、弯折; 钢丝绳严重锈蚀; 重型套环连接部位, 钢丝 绳松脱或错动; 压制接头损伤、 变形、 裂 纹和严重腐蚀; 压制接头直径缩小到 GB6946中表 1所列直径 的 95%; 钢丝绳吊索的金属附件 报废标准, 按其国家标准 的有关规定执行。 吊装作业使用频繁疲劳 的钢丝绳索具, 使用两年 后应强制报废。 吊带吊带 安全使用安全使用 检查检验检查检验 报废标准报废标准 吊带在工作时,不 准拖拉,以防损坏 吊带; 吊 带 不 准 打 结 使 用,承载时不准转 动 货 物 使 吊 带 打 拧
5、; 不要使用没有护套 的吊带吊装有尖 角、棱边的货物, 以防损伤吊带; 不允许长时间悬吊 货物; 不要把吊带存放在 有明火或其它热源 附近,也应注意避 光保存; 要定期清洗吊带。 有无穿孔、切口、 撕断; 有无接缝绽开、缝 线磨断; 是否有软化、 老化、 弹性变小、强度减 弱现象; 纤维表面是否粗糙 易于剥落; 吊带有无出现死 结; 吊带表面是否存在 点状疏松、腐蚀、 酸碱烧损以及热熔 化或烧焦;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 带的警戒线是否裸 露。 穿孔、切口、撕断; 承载接缝绽开、缝 线磨断; 吊带纤维软化、老 化、弹性变小、强 度减弱;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 剥落; 吊带出现死结; 吊带表面有过多的 点
6、状疏松、腐蚀、 酸碱烧损以及热熔 化或烧焦;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 带的警戒线裸露。 经常疲劳使用无损 1 年需报废。 6.5.1.8 调动长度的实测尺 寸超过原来长度的 6%以 上; 吊链吊链 安全使用安全使用 检查检验检查检验 报废标准报废标准 用作吊链时,吊链的 名义质量等级与所用 链条等级一致; 链式吊索使用前,应 先用单肢极限工作载 荷的 2 倍进行静载试 验,试验时悬挂 10 min, 无破损或个别链 环没有明显伸长,合 格后可投入使用。 链环是否发生塑性变 形; 吊索上任何部位不得 有裂纹、裂缝、明显 锈蚀等对使用有害的 缺陷; 链条、中间环、连接 环应灵活转动; 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
7、 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 位磨损;其它部位磨 损情况; 检验必须由专业技术 人员进行。 链环发生塑性变形, 伸长达原长度 5; 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 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 位磨损减小到原公称 直径的 60; 其它部 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 直径的 90; 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 深凹痕,锐利横向凹 痕; 链环修复后,未能平 滑过渡或直径减少量 大于原公称直径的 10; 扭曲、严重锈蚀以后 积垢不能加以排除; 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 磨损减少量达原尺寸 10; 有开口度的端部配 件,开口度比原尺寸 增加 10; 进行外观检验、尺寸 测量、 拉伸试验、 NDT 检验时发现超标缺 陷。 吊环吊环 安全使用安全使用 检查
8、检验检查检验 报废标准报废标准 用于组成链式吊索、 钢丝绳吊索、纤维绳 吊索的主环宜采用长 形环,其他场合可用 圆形环。 连接环必须采用长 形环。 出现伤痕或显著锈蚀 的吊环再利用,必须 按 8.2.6.3条的要求 进行静拉力试验。 不允许将有缺陷的 吊环焊补后重新使 用。 起重索具组合部件 上的吊环,按组合部 件要求定期检查。 与链条连接的连接 环,其环材直径必须 大于链材直径。 与单只吊环直接连 接的链、索数不得多 于三肢,四肢链、索 与主环之间的连接应 采用表 1中的 E型。 不得采用锤击的方法 纠正已扭曲的吊环。 禁止抛掷吊环。 不要从重物下面拉拽 吊环或让重物在吊环 上滚动。 不准用
9、卸扣代替连接 环。 吊环表面情况; 吊环磨损情况; 吊环扭转变形的情 况 。 起吊5吨以上大型索 具使用的吊钩每年要 进行检验和无损探伤 从吊环不弯曲的平 面算起,扭曲超过 10% 长形环内长 L(圆 形环内径 D)变形 率达 5%以上; 吊环直径磨损或锈 蚀超过名义尺寸 10%; 吊环上出现裂纹、 裂痕或凹槽。 吊钩吊钩 安全使用安全使用 检查检验检查检验 报废标准报废标准 起吊的货物质量不得 超过该吊钩的额定起 重量。 起吊时应平稳, 避免 出现冲击载荷。 载荷应置于吊钩钩 座的中部。 装载腐蚀品后, 应将 残留在吊钩上的腐蚀 品清洗掉,然后擦干 上油。 吊钩表面情况; 吊 钩开 口度 增
10、大情 况; 吊 钩扭 转变 形的情 况; 吊钩钩座磨损情况; 吊 钩颈 部或 危险断 面; 带有附件的吊钩,附 件的工作情况 。 起吊5吨以上大型索 具使用的吊钩每年要 进行检验和无损探伤 吊钩的开口度超过 公称尺寸的15%; 吊钩的扭转变形超 过10%; 危险断面磨损达原 尺寸的10。 吊钩的颈部或危险 截面发生塑性变形; 吊钩表面出现无法 修理的裂纹、裂痕;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 尺寸的50时, 应报 废衬套; 板钩心轴磨损达原 尺寸的5时,应报 废心轴。 卸扣卸扣 安全使用安全使用 检查检验检查检验 报废标准报废标准 严禁超负荷使用。 应注意作用在卸扣的 受力方向,不准横向 垂直受力。 安装
11、横销轴,螺纹旋 足后,应回转半扣螺 距,不准敲击螺纹部 位。 严禁用其它材料的螺 栓取代卸扣配套螺 栓。 外形尺寸:由检验人 员测量卸扣各种部件 的外形尺寸,做好记 录; 外观:外观检测用倍 率为 5倍的放大镜对 卸扣表面进行观测, 检查有无裂纹、 变形、 磨损现象, 做好记录; 变形:通过测量和近 观检查确定卸扣是否 有变形情况存在,做 好记录; 磨损:通过测量确定 卸扣各个部件的磨损 情况,尤其是卸扣顶 部,做好记录; 危险断面:检查受力 部件断面的磨损及变 形情况,做好记录; 探伤:对主要受力部 件的危险断面进行磁 粉探伤,做好记录。 起吊5吨以上大型索 具使用的卸扣每年要 进行检验和无损探伤 扣体长度:卸扣长度 的实测尺寸超过公称 尺寸的 0.25%或 0.5mm两者之较大者; 变形:卸扣的扭转变 形超过 10%; 腐蚀:卸扣部件的磨 损量超过公称尺寸的 5%; 危险断面:危险断面 发生塑性变形; 表面:卸扣的表面出 现无法修理的裂纹、 裂痕; 探伤:对主要受力部 件的危险断面进行磁 粉探伤发现内部有缺 陷; 标识:没有表明额定 载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