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司机岗位职责 1、司机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了解设备结构性 能、原理、安全技术规程。 2、司机应遵守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纪律,当班司机应严守工作岗位, 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将设备交给其他人员操作。 3、司机应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时,应设 法排除或维修保养,或迅速向单位领导和维修人员汇报,待故障排除 后方可继续操作。 4、当班司机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操作中的故障隐患一定要填写 清楚,并当面向交接班人交代清楚。 5、司机要做到三懂、四会。 6、塔吊司机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7、起重机的变幅批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 保护装置,必须齐全
2、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 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8、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 重机载运人员。 9、爱护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按时加油,保持设备清洁卫生。 10、上班时间注意力应集中,不准做其它私事和看小说。 塔吊司机岗位责任书 为保护项目部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将管理制度、工作责任 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1、塔吊司机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操作证复印件公示在公示 牌上。 2、禁止司机将塔吊交给无证人员操作,一经发现罚款 200 元/ 次。 3、司机
3、离开操作岗位必须关闭开关箱开关,发现塔吊司机离开操作岗位没有关闭开关,对 司机罚款 50 元/次。 4、塔吊运行时间内,当班司机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后罚款 100 元/次。 5、塔吊司机应加强例行检查,确保安全装置有效,发现力矩限位器、高度限位器、小车限 位器、防钢丝绳跳槽保护失灵、未用或损坏未修复罚款 200 元/处。 6、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 度。 7、每天开机前,司机要首先试运行,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开始吊装。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管理 人员。 8、坚持填写交接班记录、运转记录和塔吊维修记录。 本责任书共两份,项目部一份,塔吊司机一份。 项目部: 代表签字: 司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