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户外外广广告告检检查查内内容容(专专项项) 检检查查项项目目检检查查事事项项检检查查内内容容法法规规依依据据 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行政许可 利用户外场所、空间、 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 、电子显示装置、灯箱 、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 ,应当依照规定向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 广告登记,领取户外 广告登记证 发布下列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 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 (一)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 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 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 (三)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
2、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 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 他形式的户外广告。 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 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地方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户外广告照明 户外广告牌用电的配线 不得明敷于地面。 户外广告脾应按照明产 品的要求配线软线和无 护套电缆应在导管、线 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 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 导管、线槽的敷设应整 齐牢固 户外广告设施的经营者是户外广告设施维护、管
3、理的责任人(以下 简称管理责任人),应当定期巡视、维护,保持户外广告设施的安 全、整洁、美观。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出现破损、污迹 和严重褪色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新。户外广告设施的版面不得出 现空置。 户外广告牌用电的配线不得明敷于地面。 户外广告脾应按照明产品的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在导管 、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 导管、线槽的敷设应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横截面总面积不应大于 线槽横截面净面积的60;导管内导线横截面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 横截面净面积的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 应大于01m。 户外广告维护和保 养 日常维护:结构防腐保 养、构
4、件连接点松动及 时修补、紧固、供电设 备定期维护 a)户外广告牌结构防腐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谈发现有锈蚀、油 漆脱落、龟裂和风化等现象应进行基底清理、除锈、修复和重新涂 装。 b)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锚栓)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发现焊 缝有裂痕和节点松动,应及时修补及紧固。 c)对照明、供电、电器控制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确保不发生漏电和不亮灯现象。对灯光照明应做到即坏即修。 特殊季节的保养:大风 频发季节进行检查维护 a)在大风频发季节前,应对户外广告牌结构进行检查和维护, 重点是结构强度、刚度、结构节点、连接焊缝、螺栓和地脚螺栓。 b)大风季节应对户外广告牌板面连接牢固程度进行检修
5、和加固 处理。对薄膜结构的广告画面应对其牢固度、风化、老化程度进行 检修和加固。钢绳的绑扎要牢固可靠。 c)大风季节和雨季前,应检查避雷设施和电器安全保险设置, 保证正常安全使用。 户外广告 法法规规条条款款处处罚罚依依据据处处罚罚条条款款执执法法部部门门十十九九项项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5条 违反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未经登记 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 。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 布。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 18条 工商局 (一)依法取得有 关安全生产行政许 可的情况; 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6、第15条第一款 设置户外广告不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技 术标准的,出现空置、破损、污迹和严 重褪色的,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灯 箱等出现断亮、残损的,由城市管理综 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 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霓虹灯、电子 显示装置、灯箱等出现断亮、残损的, 责令在修复前停止使用。 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 法第28条第二款 城管大队 (十五)组织安全 生产检查,及时排 查治理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的情况; 北京市户外广告牌技术规范 第5.7.3条 市政市容委 北京市户外广告牌技术规范 第5.7.4条 市政市容委 北京市户外广告牌技术规范 第5.7.5条 市政市容委 户户外外广广告告检检查查内内容容(专专项项) 北京市户外广告牌技术规范 第8.1.1条 市政市容委 (九)对安全设备 设施的维护、保养 、定期检测的情况 ; 北京市户外广告牌技术规范 第8.1.2条 市政市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