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编版九年级上历史期末复习资料精编部编版九年级上历史期末复习资料精编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三单元封建时代的欧洲基础知识 第 7 课 法兰克王国 一法兰克王国 1、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后,日耳曼人在西欧建立了许多大小不同的王国,被称为 “蛮族王国”,其中最为强大的是 481 年建立在高卢地区的法兰克王国。 2、法兰克王国的建立者克洛维,是当时很有远见和才干的国王。为了稳固自己 的统治,克洛维皈依了基督教,承认罗马教会在欧洲的重要地位。在他的带动下,整 个法兰克王国都信仰了基督教。 3、克洛维保留了原来罗马大地主的土地,把原属罗马国有的土地和无主土地赐 给自己的亲兵和官吏。这样就取得了罗马教会、
2、信基督教的高卢罗马人和部下的广泛 支持。克洛维统治时期,法兰克王国不断扩张。到他去世时,法兰克王国的版图已经 延伸至高卢南部地区以及莱茵河以东至多瑙河之间的大部分地区,实力强大。 二、封君与封臣 1、8 世纪前期,法兰克王国对土地的分封形式进行了改革,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 将土地无偿地赏赐给贵族,而是要求得到封地的人必须提供兵役服务。这样,赐地的 人成为封君,接受封地的人则为封臣,封臣必须效忠于封君、封君则须保护封臣的观 念日益流行开来。 11 世纪时, 这种以土地的封赐为纽带而形成的封建制度在西欧已经 普遍存在。 2、封臣对封君要忠诚,在封君需要的时候,无偿地为封君服兵役、提供金钱等; 封君对
3、封臣也有义务,封君不能任意侵害封臣的荣誉、人身和财产安全;当封臣受到 外来攻击时,封君必须提供保护。封君与封臣的关系有着严格的等级性,而且权利、 义务交织在一起,带有一定的契约意义。 三、查理曼帝国 1、8 世纪,法兰克国王丕平之子查理继承王位,成为法兰克国王。继位后,查理 四处征伐。800 年前后,法兰克王国的版图扩展到今天的意大利北部、西班牙北部和 德国西部的广大地区,与原来西罗马帝国的欧洲部分基本相当,成为当时西欧最大的 王国。查理继续实行鼓励基督教发展的政策。800 年的圣诞节,教皇在罗马为查理举 行了加冕礼,称查理为“罗马人的皇帝”。因此,查理被称为“查理大帝”或“查理 曼”。他统治
4、时期的法兰克王国,史称“查理曼帝国”。 2、814 年,查理曼去世,强盛一时的帝国很快走向分裂。843 年,查理曼的三个 孙子缔结条约, 将帝国一分为三, 形成以后德意志、法兰西和意大利三个国家的雏形。 按照约定,三个王国彼此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第 8 课 基督教的兴起与传播 一、基督教的兴起 1、1 世纪,基督教出现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区。生活在这里的古代犹 太人,多次反抗罗马帝国的残暴统治,起义遭到血腥镇压。人民把希望寄托于宗教, 寻求精神上的解脱,基督教应运而生。 2、早期基督教是穷人的宗教。教徒寄希望于天国,不愿意崇拜皇帝为神明,因 此被指控背叛国家,遭到长期迫害,史称“三百年
5、教难”。随着罗马帝国陷入危机, 部编版九年级上历史期末复习资料精编部编版九年级上历史期末复习资料精编 第 2 页 共 5 页 不少有地位的人,包括行省总督和皇族,都改信了基督教。罗马统治者对基督教的态 度发生了变化。313 年,罗马皇帝颁布“米兰敕令”,承认基督教具有合法地位。4 世纪末,基督教被定位罗马国教。 二、基督教的基本主张 基督教的核心教义是原罪观与救赎轮。依据圣经,人生来就有罪,一是始祖 遗留下来的原罪,二是个人今生所犯的本罪。人既然有罪,就无法自救。上帝为拯救 世人,派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临人世,担任救世主,甘愿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以自己的 血补赎世人之罪。任何人,只要信奉基督教,就能
6、得到基督的救赎,达成与上帝的和 解,死后可以进入天国。 三、教权与王权 1、基督教对政治有着独特的理解。它认为,人有原罪,并且会不断犯罪,需要 国家进行约束和惩戒,所以王权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掌握王权的国王仍是有罪之人, 不是神圣的,需要接受代表神意的教会的监督。作为基督徒,一方面要服从代表上帝 权威的教会,另一方面也要服从世俗国家的权利。用圣经的话来说,就是“凯撒 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这些观念深入人心, 对欧洲法律、政治制度 的构建具有重要影响。 2、 教权与王权在冲突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立的局面, 集中表现为 “授职权之争” 。 中世纪早期, 神职人员往往由国王或贵族任免。 11
7、 世纪末, 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发动 “教 皇革命”,要求夺回对教士的任免权,排除俗人对教会事务的干预,遭到各国君主尤 其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反对。经过长期斗争,到 1122 年,双方达成妥协,签订沃 姆斯和约,教皇获得了对高级教王的任命权。同时,划定了教权与王权各自的管辖 范围。两种权力体系的并立、相互制约和监督,有效地防止了极端的神权政治或绝对 的君主专制的出现。 第 9 课 西欧庄园 一、庄园的领土与佃户 1、从 9 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开来,这就是庄园。大 约到 11 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自那时起,欧洲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在 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
8、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 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2、庄园的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称为“直领地”, 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 1/3 到 1/2, 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 “份 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取得份地的条件是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一般 每周要在直领地上劳动 3 天,剩下的时间才属于自己。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 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公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按照规 定共同使用。 3、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 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9、自由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法庭保护。 二、庄园法庭 1、庄园还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佃户在 劳役中怠工、不能完成劳役或未按规定缴纳足额的租税,这些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 都会受到起诉与处罚。 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 也不像现代法院那样随时开庭, 部编版九年级上历史期末复习资料精编部编版九年级上历史期末复习资料精编 第 3 页 共 5 页 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法庭开庭的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 领主宅第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就在庄园里的大树下。 2、庄园法庭也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 的纠纷,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
10、行为等,也都要通过庄园法庭进行审理。惩罚各种违法 行为的基本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没 有经过领主允许而无故缺席,也会被罚款。法庭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领主可以凭 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也可以利用法庭维护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 理。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第 10 课 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 一、自由和自治的城市 1、西罗马帝国灭亡后,在长达 400 多年的时间里,西欧的农业、工商业普遍衰 落,罗马时代的很多城市变成了废墟。从 10 世纪起,西欧开始恢复起来,农业技术 提高,农业剩余产品增加,商业贸易发展,
11、人口增长,旧的城市开始复苏,新的城市 不断产生。那些以手工业和商业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更快。意大利、法兰西、英格兰、 德意志等,都出现了许多著名的城市。 2、由于城市一般坐落在封建领主的领地上,因此,领主像控制庄园一样,对城 市居民任意的征税, 甚至要求居民像佃农一样履行义务。 城市居民采取各种方式反抗, 争取城市的自由和自治,常用的手段包括金钱赎买和武力斗争。到 13 世纪,许多城 市取得了某种程度的自由与特权,成为自由城市。在这样的城市里,市民是自由人, 享有财产权,领主不得非法剥夺市民的财产,不得向市民任意征税。部分城市还取得 选举市长、市政官员和设立城市法庭的权力,成为自治城市。城市取得自
12、由和自治权 的形式,是从国王或领主手里取得一种证书,这种证书就是“特许状”。国王给在封 建主领地上的城市颁发特许状,既削弱了割据势力,又获得城市的拥护。 二、城市居民的身份 1、手工匠和商人是城市的基本居民,他们一般是从周围农村的农民转变而来的。 很多人进入城市以前还是农奴,一旦进入城市,就意味着享有一定的自由权利,因为 城市是有着一定特权的地区。当时,农奴在自由城市住满一年零一天,他就获得了市 民的身份, 从此享有自由, 领主无权强迫他重新变成农奴。 随着更多的城市取得自由, 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成了自由人,而且,城市工商业还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因此,越来越多的农奴逃离庄园,进入城市,
13、促进了城市的发展。 2、手工业者主要从事小商品生产,拥有简单的生产资料,自己和家属都参加劳 动,靠出卖产品换取其他生活用品以维持生活。家庭既是生产的作坊,也是店铺。商 人专事商业和贸易,通常比手工业者富裕。 3、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工商业的繁荣,市民阶级逐渐形成。城市手工业者和商人 不断分化,出现了富裕的大手工业作坊主、商人和银行家等,他们成为早期的资产阶 级。 三、大学的兴起 1、11 世纪后,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希腊、罗马的古典著作开始在西欧传播, 阿拉伯文化也不断传入西欧。12 世纪,西欧的教育与学术出现了新的气象,大学的兴 起被认为是欧洲中世纪教育“最美好的花朵”。 部编版九年级上历史期末
14、复习资料精编部编版九年级上历史期末复习资料精编 第 4 页 共 5 页 2、12 世纪,巴黎出现了许多教会学校和教师私人办的学校。教师私人办校也须 从教会那里得到授课许可证。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和经济利益,巴黎的教师组成教师 行会,选举会长管理学校。13 世纪,巴黎教师行会得到罗马教皇和国王的支持,自治 权利得到保证。大学的自治地位主要体现在免赋税特权、司法特权、教育自主权。国 王希望大学成为本国的教育和文化中心, 一般都尊重大学自治。教皇支持大学,但 不允许异端言论。在不违反正统教义的情况下,大学的日常教学和管理有相当大的自 主权。司法特权指大学师生免受地方世俗法官审判,而须按教会法规定由当地
15、主教审 理,或由大学法庭独立审理。 3、中世纪大学生须先上基础性课程,它们是: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 天文和音乐。学完之后进入专业课程,包括法学、医学和神学。课程设置一方面仍受 基督教会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第 11 课 拜占庭帝国和查士丁尼法典 一、查士丁尼及其法典 1、东罗马帝国的版图囊括了希腊以及亚洲西部和非洲北部地区,这些地区有农 业比较发达的埃及、叙利亚,有许多大都市和国际贸易港口。因此,东罗马帝国的经 济比较活跃,社会比较稳定。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东罗马帝国则延续下来,并且进入 了一个“黄金时代”。 2、527 年,查士丁尼继任为东罗马帝国皇帝。为了
16、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 帝的专制权力。他组建了一个法典编纂委员会。从 529 年起,委员会历时 6 年,把自 2 世纪初以来历任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收集在一起,剔除其中相互矛盾的条例,编成 查士丁尼法典,同时把历代罗马法学家有关法律问题的论文和著作汇编为法学 汇纂,又编成指导学习法律文献的法理概要。后来,查士丁尼又命人将自己执 政时期的法令编辑为新法典。以上这 4 部法律文献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 3、罗马民法大全仍然承认奴隶制,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奴隶的地位,不 再像以前那样把奴隶看作“会说话的工具”。罗马民法大全还对财产、买卖、债 务、契约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11 世纪末期,罗马民法大全的
17、手抄本在意大利被 发现,西欧开始对罗马民法大全进行研究。罗马民法大全被誉为欧洲民法的 基础。 二、拜占庭帝国的灭亡 1、从 7 世纪起,阿拉伯人不断攻击拜占庭帝国,占领了帝国的部分地区。9 世纪 以后,拜占庭帝国又面临着多个外部军事势力的进攻,帝国版图不断被蚕食,11 世纪 时仅剩希腊半岛和爱琴海地区的希腊国家。 2、长期的对外战争导致帝国内部财政枯竭,拜占庭皇帝不得不求助于西欧封建 主的军事援助。早就垂涎东方土地和财富的西欧封建主组建了十字军。东征的十字军 不仅没有给拜占庭以军事援助,反而攻打拜占庭帝国,占领了君士坦丁堡和拜占庭的 大部分领土。拜占庭帝国一度灭亡,不久后又复国,但领土大为缩小
18、,国势日渐衰弱。 14 世纪初,拜占庭帝国受到新崛起的奥斯曼土耳其人的不断进攻,1453 年,奥斯曼 土耳其帝国攻破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最终灭亡。 3、拜占庭帝国是一个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它对基督教、希腊罗马的 古典文化传统和西亚,北非等地的东方文化因素兼收并蓄,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拜占 庭文化,在世界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它保存了大量的希腊、罗马古籍,为后来西欧的 部编版九年级上历史期末复习资料精编部编版九年级上历史期末复习资料精编 第 5 页 共 5 页 文艺复兴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营养。拜占庭文化对东欧文化的影响更为巨大,9 世纪时 拜占庭教士创造的西里尔字母是后来俄罗斯、塞尔维亚等民族的字母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