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点教师安全责任状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确保学生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文件和相关安全工作目标制定本安全责任状。一、安全工作职责1、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 、 教师法 、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2、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排除心理障碍,培养学生良好的意志品质,正确对待学习、生活、处事中的挫折和失败;3、尊重学生,尊重家长,可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教育学生,不打骂、不侮辱学生;4、在课堂上承担学生安全的第一监护人职责,学生发生矛盾要及时化解,有不法人员进入课堂滋事必须挺身而出,尽全力保护学生安全。5、
2、上课前,对学生人数进行清点,发现学生不在课堂,必须问明情况并及时告知班主任。6、上课、考试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履行安全监护职责,严禁擅自离岗;7、课堂上学生发生矛盾要及时调解和制止,必要时向班主任报告;8、教学手段、方法要得当,严禁打骂、侮辱学生;9、在看护学生自习、午睡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得擅离岗位或不巡视;10、如遇紧急疏散情况,未按学校要求到达指定位置指挥、疏导学生;11、未请示学校和未经学校同意私自组织学生野游和组织大型活动。二、责任追究由于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措施不利,引起纠纷或导致学生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经查实视其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警告、记过、罚款等处理。三、责任期限2020年9月1日-2021年6月31日学校校长: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