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安全制度一、教师、保育员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 不得离开幼儿; 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活动前做“三检查” (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及衣着) ; “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 ; 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二、上班人员交接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家长接送孩子按接送程序进行。三、值午睡班时,工作人员勤巡视,细心观察,防止幼儿在被窝内发生意外。四、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钉子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幼儿。五、妥善保管药物,喂药时要仔细核对。暖瓶
2、、剪刀、药品、杀虫剂等放置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六、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热汤和水要加盖放在幼儿碰不着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不随便倒开水。七、注意房屋、场地、用具、玩具、活动器械、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每月检查一次。 大型体育器械、 电器每周检查一次, 并做好检查记录。避免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发生。八、幼儿园内各种电器在用完后拔下插头,所有电插座放置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节假日需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九、 若发生人身事故, 必须送交医务人员处理, 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十、食堂人员在使用机械设备时,要严格操作、规范操作,严禁幼儿进食堂。十一、事故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园长,由园长或幼儿园第一责任人上报当地教育局。召开园内事故分析会、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当地主管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十二、每学年签订一次安全责任书,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