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是一个国际性的活动节日,活动时间为每年的 3 月 15 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 1983 年确定。它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有用吗?在大多数人心中,也许已经不重要了,也许已经没有用了,他们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钱、金钱、金钱人们哪!醒醒吧,不要为了金钱而疯狂了。我们不但要有诚信,更要有良心。让我们一起来打假吧,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假货的世界里!讲诚信1983 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 3 月 15 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 1962年 3 月 15 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 ,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 ,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898 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节日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