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标准v一、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定义一、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定义v 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 v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 v二、标准、规范、规程二、标准、规范、规程v标准标准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 v规范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v规程规程则是对作业
2、、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v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 v 三、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三、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v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指在全国范围内需要统一或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v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指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v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v 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指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
3、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依据。 v四、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区别四、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区别v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v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号为: vGB 50XXX- XXXX v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编号为: vGB/T 50XXX- XXXX v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编号为: vXX XXXX- XXXX v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的编号为: vXX/T XXXX- XXXX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建筑装
4、饰设计常用标准建筑装饰设计常用标准v一、通用标准一、通用标准v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v2、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v二、民用建筑二、民用建筑v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T50352-2005);v2、住宅设计规范(GB/T50096-2001);v3、住宅建筑规范(GB/T50368-2005);v4、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T50037-1996)。v三、建筑防火三、建筑防火v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50016-2006);v2、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T50045-1995)(2005年版);v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
5、火规范(GB/T50222-1995)(2001年版)。v四、建筑设备四、建筑设备v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T50015-2003);v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v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7)。v五、建筑环境五、建筑环境v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50034-2004);v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50325-2010)。v六、装饰装修六、装饰装修v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T50210-2001)。v七、装饰材料七、装饰材料v1、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v2、室内装饰
6、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v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v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v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v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v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v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v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
7、-2001);v10、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18588-2001);v1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v12、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条文标准主要条文v一、一、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T50352-2005)v6.6.1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v1 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0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v2 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0.7
8、0m并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设施。 v6.6.3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v1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的水平荷载;v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v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v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
9、内不宜留空; v4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0.11m;v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v6.7.7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v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v6.7.9
10、6.7.9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0.2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0.11m。 v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v4 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v6.15.1室内外装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v1 室内外装修严禁破坏建筑物
11、结构的安全性; v2 室内外装修应采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 v3 室内外装修工程应根据不同使用要求,采用防火、防污染、防潮、防水和控制有害气体和射线的装修材料和辅料; v6.15.2 室内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v1 室内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v2 室内如需要重新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设施、设备管线系统。 v二、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T50222-1995)(2001年版)年版)v2.0.2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 2.0.2 的规定: v表 2.0.2 装修材料
12、燃烧性能等级 说明一:常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见下表 v 说明二:由于2006年6月19日我国发布了新的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并已于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材料燃烧性能制定了新的分级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这是我国关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等级划分的新标准,不过现在新旧标准处在过渡期,新标准还没有完全替代旧标准,同时旧标准也没有被废除。为了使新旧标准顺利对接,公安部2007182号文对新老规范燃烧性能标准分级作出说明:新标准A1、A2级对应于旧标准的A级,新标准B、C级对应于旧标准的B1级,新标
13、准D、E级对应于旧标准的B2级。因此,我们在设计中标注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时,应尽量按新标准的分级标准来确定。 v2.0.4 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 B1 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 A 级装修材料使用。v2.0.5 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 B1 级。v装修材料使用。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 B1 级。 v注:饰面型防火涂料的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
14、验方法及分级标准的有关规定。 v2.0.6 单位重量小于 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 A 级基材上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v2.0.7 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施涂覆比小于1.5kg/的有机装饰涂料,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涂料施涂于 B1、B2级基材上时,应将涂料连同基材一起按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确定其燃烧性能等级。 v2.0.8 当采用不同装修材料进行分层装修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复合型装修材料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整体测试并划分其燃烧性能等级。v3.1.7 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
15、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v3.1.9 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v3.1.10 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v3.1.11 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v3.1.13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v3.1.14 建筑内部消火
16、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v3.1.15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因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v3.1.15.A 3.1.15.A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v3.1.16 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v3.1.18 3.1.18 当歌舞厅、卡拉当歌舞厅、卡拉OKOK厅(含具有卡拉厅(含具有卡拉O
17、KOK功能的餐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 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
18、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 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于B1B1级的装修材料。级的装修材料。 3.2.3 3.2.3 除第除第3.1.183.1.18条规定外,当单层、多层民条规定外,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需做内部装修的空间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用建筑需做内部装修的空间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除顶棚外, ,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 ,其顶棚装
19、修材料的燃烧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性能等级可在表3.2.1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3.3.2 3.3.2 除第除第3.1.183.1.18条所规定的场所和条所规定的场所和100m100m以上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大于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大于800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系统时, ,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可在表
20、3.3.13.3.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三、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T50210-2001)v3.1.1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设计文件。v3.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v3.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v3.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
21、工要求。v3.1.5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做主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做主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v3.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2、50045)的规定。v3.2.3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v3.2.9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v3.3.4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
23、、燃气、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通讯等配套设施。v3.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v5.6.2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v6.1.8 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v说明:由于发生火灾时,火焰和热空气迅速向上蔓延,防火问题对吊顶工程是至关重要的,使用木质材料装饰装修顶棚时应慎重。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5)规定顶棚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24、必须达到A级或B1级,未经防火处理的木质材料的燃烧性能达不到这个要求。v6.1.9 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v6.1.11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 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 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v6.1.12 6.1.12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的龙骨上。v6.2.2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v7.3.6 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v7.5.3 玻璃隔墙工程所用
25、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v8.2.48.2.4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v12.5.6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v12.5.7 护栏玻璃
26、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四、四、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v7.1.1 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7.1.1-1的规定;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和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表7.1.1-1 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表7.1.1-2 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和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v7.1.1 安全玻璃暴露边不得存在锋利的边缘和尖锐的角部。v7.2.1 活动门玻璃、固定门玻璃和落地窗玻璃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
27、.1-l的规定的安全玻璃。 2 无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 v7.2.2 室内隔断应使用安全玻璃,且最大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 v7.2.3 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和运动场所中装配的室内隔断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2 无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lOmm的钢化玻璃。 v7.2.2 浴室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淋浴隔断、浴缸隔断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规定的安全玻璃。 2 浴室内无框玻
28、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 v7.2.3 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2 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 v
29、7.2.6 室外栏板玻璃除应符合本规程第7.2.5条规定外,尚应进行玻璃抗风压设计。对有抗震设计要求的地区,尚应考虑地震作用的组合效应。v7.3.1 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应采取保护措施。 v7.3.2 根据易发生碰撞的建筑玻璃所处的具体部位,可采取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设置护栏等防碰撞措施。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应采用可靠护栏。v8.2.2 8.2.2 屋面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当屋面玻璃最高点屋面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的高度大于离地面的高度大于3m3m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用于屋面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用于屋面的夹层玻璃,其胶片厚度
30、不应小于的夹层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0.76mm。v9.1.2 地板玻璃必须采用夹层玻璃。点支承地板玻璃必须地板玻璃必须采用夹层玻璃。点支承地板玻璃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应进行均质处理。采用钢化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应进行均质处理。v9.1.3 楼梯踏板玻璃表面应作防滑处理。五、五、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发改运行20032116号)号)v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v本款第十一项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ll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