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一、试验目的对申报我省审定的小麦品种进行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病性、真实性和品质鉴定,为全省小麦品种审定和合理布局及向国家区域试验推荐品种提供科学依据。二、参试品种和选育单位共设A、B、C三组,33个品种(不含对照),对照品种为郑麦9023。三、试验承担单位病害鉴定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所承担。DNA指纹测试由北京市杂交小麦工程技术中心对续试品种进行DNA指纹测试。品质测试各参试种统一进行品质分析,样品由区试小区中取样,区试考察后确定供样点,每品种每点取样2公斤。由省种子管理局将各点样品混合后送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检测。四、试验
2、设计及栽培管理试验设计随机区组排列,三次重复,小区面积133平方米(0.02亩),(小区宽度43m之间)。试验四周设保护行,为了方便出苗后查苗、移苗、补苗,要求将每个参试种剩余的种子种植在邻近的保护区内。试验地必须安排在中上肥力的田块,要求前茬一致,肥力均匀,地势平坦,四周无荫蔽,且能代表该试点所在地区小麦的生产和生态条件。试验同一项田间管理措施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特殊情况至少同一重复必须在同一天完成。试验田治虫不治病,其它田间管理措施与当地大田生产相同。试验要求每亩基本苗15万左右(15-17万为宜),同一试点同一试验内小区间基本苗相差不得超过2万。播种前应根据发芽率、千粒重和田间出苗率确定
3、播量;分行称重,条播;按当地适宜播种期播种。五、试验管理要求供种如有品种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试点反映田间出苗率确实低,影响了区域试验的正常进行,则取消该品种当年在各试点的参试资格。对供种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其参试品种的试验结果作报废处理。试验的观察记载必须按统一的项目标准对照执行,记载项目及标准见附件。试验小区收获的种子不得混装,保留至当年7月15日,以备抽查。试验进行期间,在成熟期组织一次区试考察,检查试验方案的执行情况、试验质量和各参试种的田间表现等,对试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试验进行中,执行人应随时对照本方案进行检查,以免失误。未按方案执行或有违方案的参试种和试点,其试验结果不纳入汇总
4、。如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用数码相机拍照,并向汇总人和湖北省种子管理局王桂娟同志报告。六、 试验总结苗期小结内容包括试验落实情况、品种出苗情况、苗期长势、田间排列图、存在的问题等,于1月10日前发电子邮件到襄阳市农科院张道荣。试验总结各试点务必于6月25日前将试验总结发电子邮件分别发给王桂娟和张道荣收,以免延误汇总工作,纸质版总结盖章后寄给王桂娟。试验结束后将召开总结会议,对本年度试验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并安排下年度试验计划。七、其他注意事项生产试验我省主要农作物受试验容量限制,生产试验由申请单位参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在申报品种审定时,育种单位需提供生产试验总结报告,否则作为品种试验未完成、品种审定申报材料不齐全处理。DUS测试申请单位请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品种DUS测试可以与品种区域试验同步进行,申请者可以自主开展DUS测试或委托农业农村部授权的DUS测试机构开展DUS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