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的定义麻醉精神药品的定义1麻精药品政策法规介绍麻精药品政策法规介绍2主要内容病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病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2麻醉精神药品定义麻醉精神药品定义1 1麻醉药品定义: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等麻醉药品与麻醉药(剂)的区别麻醉药品麻醉性镇痛药 减轻、缓解疼痛 不影响意识、触觉、听觉等 缓解精神紧张、烦躁不安等情绪 连续多次应用可成瘾麻醉药品与麻醉药麻醉药(或说麻醉剂)麻醉药(或说麻醉剂) 是指具有麻醉作用的麻醉剂,包括全身麻醉和局部麻醉药,虽有麻醉作用但不成瘾,不产生依赖性。 如乙
2、醚、氯仿、利多卡因等,不在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之列。麻醉药(剂)全麻药 可使机体功能广泛抑制 意识、感觉、反射消失 骨骼肌松驰 无成瘾性局麻药 局部感觉、痛觉消失 无成瘾性麻醉药品的双重性医疗用优秀的镇痛药滥用精神依赖性毒品药物滥用非医疗目的的大量使用,具有依赖性的药物,使滥用者对该药产生依赖状态(无止境地追求用药),从而带来严重的健康问题和社会问题构成社会公害。药物依赖性WHO的定义:由药物与机体作用造成的,一种精神状态,有时也包括身体状态,表现出一种强迫性或定期性用药的行为和其它反应。 身体依赖性(生理依赖性) 精神依赖性(心理依赖性)身体依赖性身体依赖性成瘾。 常发生于疼痛治疗中,表现为长期
3、用阿片类药物后对药物产生一定的身体依赖性,突然中断用药时出现“戒断症状”。疼痛病人对阿片类药物产生身体依赖性,是病人对镇痛治疗的需要,不影响继续合理使用阿片类止痛药。精神依赖性精神依赖性=成瘾(由滥用而引起) 使人处于一种特殊的精神状态,对毒品产生强烈渴求,追求“欣快”效应,出现觅药行为和频繁使用毒品,进而产生身体依赖性,若中断使用毒品将会发生严重反应称为“戒断症状”。疼痛病人使用麻醉药品极少成瘾当疼痛的伤害性刺激沿着传递疼痛的神经通路上行的过程中,疼痛患者体内生成特殊的阿片受体。这些受体散布在已有阿片类物质中间,分散了进入体内的缓解疼痛的药物。而没有疼痛的个体并不存在这些特殊的受体,此时任何
4、进入体内的阿片类物质大部分都直接与脑内的受体结合,造成阿片类药物浓度突然增高,增加了药物成瘾的可能。疼痛病人精神依赖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少?1、回顾性调查24000例使用阿片类药物镇痛的患者(无药物滥用史),发现只有7例成瘾,占0.029%(Fredman DP,1990)2、调查12000例使用阿片类药物的中度到重度终痛患者,发现有4例产生精神依赖性,占0.033%(Porter J,Jick H,1980)精神依赖性才是人们说的“成瘾”“成瘾”与否的界定;用药目的不同。如何避免成瘾合理应用强阿片类药物:合理应用强阿片类药物:控释、缓释控释、缓释降低了降低了“欣快欣快”效应效应多瑞吉(芬太尼透皮
5、贴剂):多瑞吉(芬太尼透皮贴剂):72小时小时硫酸吗啡及盐酸吧啡控释片:硫酸吗啡及盐酸吧啡控释片:812小时小时复方制剂复方制剂降低了大量滥用的可能降低了大量滥用的可能如何避免成瘾成瘾的发生率与药物的给药方式有关慢性疼痛:注射给药:血药浓度突然增高成瘾控、缓释制剂:血药浓度相对保持恒定在正确使用时,成瘾的风险不存在或极少见。精神药品定义:直接多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麻精药品政策法规介绍麻精药品政策法规介绍2 2法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管理法全国人大全国人大2001年年12月月1日日法规法规中华人民
6、共和国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国务院2002年年9月月15日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2005年年11月月1日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行行政政规规章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 卫医发卫医发【2002】24号号 2002年年1月月21日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442号号2005年年11月月1日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理规定 卫生部卫生部
7、 卫医发卫医发【2005】438号号 2005年年11月月15日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管理规定管理规定 卫生部卫生部卫医发卫医发【2005】421号号 2005年年11月月2日日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卫生部、SFDA 卫医发卫医发【2005】430号号2005年年11月月15日日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卫生部 卫办医发卫办医发【2005】237号号 2005年
8、年11月月3日日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卫生部 卫医发卫医发【2007】38号号2007年年1月月25日日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卫生部 卫医发卫医发【2007】39号号2007年年1月月25日日卫生部卫生部53号令号令 2007年年5月月1日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相关法规 指南指南NCCN成人癌痛指南成人癌痛指南美国国立癌症综合网络2010年诊疗规范诊疗规范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 (2011年版)卫生部卫生部2011年指南、诊疗规范、指导原则癌症三级止痛阶梯疗法指导原则卫生部卫生部1993年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与监督管
9、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三级”管理包括:药库、药房、病区。“五专”管理包括: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柜加锁。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
10、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 由三部分组成(一)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
11、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二)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三)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住院患者处方量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处方管理办法第25条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单
12、张处方用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 分类剂型一般患者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 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剂一次常用量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 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特殊情况应注
13、明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目录(一)药品名称药品名称商品名商品名规格规格药品分类药品分类盐酸哌替啶注射液度冷丁50mg/支麻醉药品硫酸吗啡缓释片美施康定30mg/片麻醉药品盐酸羟考酮缓释片奥施康定10mg/片,40mg/片麻醉药品盐酸吗啡注射液10mg/支麻醉药品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0.1mg/支麻醉药品瑞芬太尼注射液瑞捷1mg/支麻醉药品舒芬太尼注射液50ug/支麻醉药品盐酸氯胺酮注射液(有时)30mg/支精神类盐酸麻黄碱注射液30mg/支易制毒药品管理易制毒药品管理药品名称药品名称商品名商品名规格规格药品分类药品分类苯巴比妥注射液鲁米那100mg/支精神类地西泮注射液安定10mg/支精神类氯硝
14、西泮片2mg/精神类盐酸咪达唑仑注射液力月西10mg/支精神类阿普唑仑片佳静安定0.4mg/片精神类艾司唑仑片舒乐安定1mg/片精神类奥沙西泮片15mg/片精神类氯硝西泮片5mg/片精神类劳拉西泮片0.5mg/片精神类地西泮片安定2.5mg/片精神类唑吡坦片思诺思10mg/片精神类佐匹克隆片7.5 mg/片精神类卡马西平片0.2g/片精神类地佐辛注射液地佐辛注射液5mg/支精神类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目录(二)病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病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 3病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病区麻醉、精神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病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2.麻
15、醉和一类精神药品须保险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二类精神药品则带锁专柜存放。按需保持一定的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签全名。病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安瓿,废安瓿、废专用处方需返回药房。病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4.建立麻醉和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二人核对后签全名。病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5.剩余剂量应二人核对后签名弃去,在毒麻药品登记本双签名边上注明“弃”字。6.麻醉和精神药品空白处方应保存在带锁的专柜中。病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7.建立麻醉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管理记录本,医师领取空白处方,应登记领取处方的编号,并由医师与护士长二人在记录本上签名。因各种原因作废的空白处方,医师应退回至护士长处,由护士长统一退回药房,药房接收人员在麻醉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管理记录本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