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温泉酒店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温泉酒店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Classification & Accreditation for service-rated Hot Spring Enterprise 2目录1 标准概论标准概论.31.1 标准概述. 31.2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42 本标准的概要本标准的概要. 62.1 背景. 62.2 产生过程. 72.3 归口与起草. 83 条款详解条款详解.93.1 范围.93.2 规范性引用文件.103.3 术语和定义.123.4 星级划分及标志.133.5 总则.143.6 温泉泉质要求.163.7 温泉水质和场所要求.183.8 服务质量总体
2、要求.213.9 管理要求.223.10 安全管理要求233.11 各星级划分条件233.12 其他254 附表附表.274.1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必备项目检查表.28 表A.1给出了一星级温泉企业必备项目检查表 28 表A.2给出了二星级温泉企业必备项目检查表. 30 表A.3给出了三星级温泉企业必备项目检查表. 32 表A.4给出了四星级温泉企业必备项目检查表. 35 表A.5给出了五星级温泉企业必备项目检查表.384.2 附录B (规范性附录)温泉水质评价 50 表B.1 感官指标及其限值 50 表B.2温泉特征性指标及其限值. 51 表B.3 非特征性指标及其限值 52 表B.4
3、温泉浴池水质卫生标准. 53 表B.5 检验样本采集方案. 544.3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医疗热矿水水质标准分类表56 表C.1 医疗热矿水水质分类的参考.56 表C.2 温泉作为医疗热矿水泉质类型的参考依据(限值表) 574.4 附录D (规范性附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58 表D.1 给出了新风量卫生要求 58 表D.2给出了送风量卫生要求. 59 表D.3给出了风管表面卫生要求. 59 表D.4给出了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60 表D.5给出了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的卫生要求. 604.5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设施设备评分表62 表E.1 设施设备与环境质量
4、评分表.624.6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温泉企业运营质量评价表.89 表F.1 温泉企业运营质量评价表.8931 标准概论1.1 标准概述标准概述1.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四级。2.对需要在全国范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3.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4.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5.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
5、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6.另外,对于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或具有标准化价值,尚不能制定为标准的项目,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的项目,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41.2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标准的实施与管理1.中国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两类性质的标准。2.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51.3 1.3 标准的编号标准的编号1.我国标准的编号由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和标准发布年代号构成。 2.国家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字拼音字母构成,
6、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 3.行业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大写字母组成,再加上斜线T组成推荐性行业标准,如XX/T。行业标准代号由国务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的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正式公布该行业标准代号。已经正式发布的行业代号有LB(旅游)、QJ(航天)、SJ(电子)、JR(金融系统)等等。 4.地方标准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的前面两位数字(北京市11、天津市12、上海市13等),再加上斜线T组成推荐性地方标准(DBXX/T),不加斜线T为强制性地方标准(DBXX)。 5.企业标准的代号
7、由汉字大写拼音字母Q加斜线再加企业代号组成(Q/XXX),企业代号可用大写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或者两者兼用所组成。 6.1998年通过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出台了标准化体制改革,即在四级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之外,又增设了一种“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对四级标准的补充。此类标准在编号上表示为“/Z”。如”SJ-Z11352-2006 集成电路IP核测试数据交换格式和准则规范 例: LB/T 016-201162.1 2.1 背景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者享受休闲、度假、养生等健康需求的增加,温泉
8、旅游业发展速度快,并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成为与民生紧密相连的新型产业。温泉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是为规范温泉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温泉旅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营造低碳生态突出,文化魅力独特的温泉旅游产品而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 本标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引导温泉旅游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和规范秩序,不断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健康旅游发展需求为目的,在综合云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重庆市等地方标准的基础上,既充分体现全国温泉行业的共性特征,又具有行业引领性及适用性的标准。2 2 本标准的概要72.22.2产生过程产生过程2010年1月28日,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
9、(以下简称“中温协”)发函,将中国温泉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以下简称)编纂委员会秘书处设立在云南省旅游业协会SPA与温泉分会(以下简称“云南温协”)。2010年2月9日及3月8日,编纂委员会秘书处分别两次向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标准化处(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中温协上报了标准编制的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2010年3月6日,大纲专题会在昆明滇池春天温泉会馆召开。2010年4月10日,中温协会长会议在厦门日月谷温泉度假村召开,会上就编制的内容进行了讨论。2010年4月23日-25日,在重庆国内旅交会上向来自全国各地的客商进行了关于问卷调查。并递送了标准意见征求稿给重庆温泉协会。2
10、010年4月27日于广东省(珠海)召开标准意见征求调研会议;2010年5月31日于湖北省(武汉)召开标准意见征求调研会议;2010年6月17日中温协向全国会员单位征求意见;2010年6月25日于辽宁省(营口)召开标准意见征求调研会议;2010年9月21日向全国旅标委委员征求意见;2010年11月17日就送审稿在北京国家旅游局召开标准审查会;2010年12月10日经过多次修改形成报批稿,递送国家旅游局标化处;2011年2月23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技术审查部最后审查修改。82.3 2.3 归口与起草归口与起草1.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2.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提
11、出。3.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210)归口。4.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SPA与温泉分会、昆明市温泉旅游协会、广东温泉行业协会、重庆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海南省温泉度假协会、湖北省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5.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任芷、刘志江、刘士军、蒋齐康、汪黎明、王长乐、张越、刘莉莉、徐杰、张源、付溟、冯煜、蒋朝磊、孙春蓉、张建彬、张永康、王永毅、王立德。93.1 3.1 范围范围1.本标准提出了对温泉企业的泉质要求(包括泉质的分类及其辅助医疗作用)、温泉水质卫生要求和经营场所的空气质量的要求,明确星级的划分条件、服务质量和运营规范要求。
12、2.本标准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各种温泉企业。3 3条款详解103.2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5 原木检验材质评定 GB/T 5750.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GB/T 5750.4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966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9670 商场(店)
13、、书店卫生标准 GB/T 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11742 居民区大气中硫化氢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GB/T 13727 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 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4582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GB/T 17220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 1777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8204.1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 GB/T 18204.2 公共场所茶具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11 GB/T 18204.3 公共场所茶具微生物检验方法 大肠菌群测定 GB/T 18204.4 公共场所毛
14、巾、床上卧具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 GB/T 18204.5 公共场所毛巾、床上卧具微生物检验方法 大肠菌群测定 GB/T 18204.6 理发用具微生物检验方法 大肠菌群测定 GB/T 18204.7 理发用具微生物检验方法 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 GB/T 18204.8 公共场所拖鞋微生物检验方法 霉菌和酵母菌测定 GB/T 18204.9 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 GB/T 18204.10 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 大肠菌群测定 GB/T 18204.11 公共场所浴盆、脸(脚)盆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 GB/T 18204.12 公共场所浴盆、脸(脚)盆微生物检验
15、方法 大肠菌群测定 GB/T 18204.28 游泳水温度测定方法 GB/T 18204.29 游泳水中尿素测定方法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971 旅游规划通则 GBZ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T160.33 硫化氢的硝酸银比色法 LB/T007 绿色旅游饭店 WS 205 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 国家建设部和发改委 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 建城2006140123.33.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v3.1 温泉(Hot Spring) 从地下自然涌出或人工钻井取得且水温25,并含有对人体健康有益的微量元素的矿水。v3
16、.2 冷泉(Cold Spring ) 从地下自然涌出或人工钻井取得且水温25,并含有对人体健康有益的微量元素的矿水。注:温泉和冷泉均是指天然矿水。v3.3 温泉企业(Hot Spring Enterprise) 利用温泉资源,并具备相适合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以温泉服务为主,并提供健康理疗、住宿、餐饮、会务、休闲、度假等相应服务的经济组织。包括温泉酒店、会所、度假村、疗养院、洗浴中心、温泉旅游小镇、温泉旅游度假区、温泉城等各类温泉企业。v3.4 温泉服务(hot spring service) 以温泉(含地热蒸气、矿物泥或冷泉)为载体,以沐浴、泡汤和健康理疗为主,提供参与、体验和感悟温泉养生
17、文化的相关产品,达到休闲、疗养及度假等目的的服务。133.43.4星级划分及标志星级划分及标志v4.1 用星的数量表示温泉企业的等级。温泉企业星级分为五个级别,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温泉企业的档次越高。v4.2 星级标志由中国地图、温泉地理图形和五角星图案构成,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星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v4.3 星级的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温泉企业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统一规定。143.53.5总则总则v5.1 申请星级的温泉企业应具有由相关资质机构编制的地热资源勘查报告
18、、温泉地热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评估等专项规划,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与要求。v5.2 星级温泉企业的建筑、附属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v 5.3 各星级划分的必备项目见附录A,各星级温泉企业应逐项达标。v5.4 温泉水质感官与理化指标按附录B的指标作出评价。温泉水质卫生要求按附录B的指标作出评价。v5.5 温泉的泉质分类及辅助疗效应符合GB/T11615、GB/T13727和附录C中的相关要求。v5.6 室内温泉场所空气质量要求按附录D评价表的指标作出评价。v5.7 星级温泉企
19、业设备设施的位置、结构、数量、面积、功能、材质、设计、装饰等评价标准见附录E。15v5.8 星级温泉企业服务质量、清洁卫生、维护保养等评价标准见附录F。v5.9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温泉企业是以沐浴康体为主,评定星级时应对泉质、卫生安全和温泉服务进行重点评价;四星级和五星级温泉企业是以优质温泉为核心的综合配套型企业,评定星级时应对温泉企业的服务进行全面评价。 注:1符合条件的温泉企业宜参加GB/T14308的饭店星级评定。 2符合条件的温泉企业宜参加GB/T17775的景区A级评定。v5.10 倡导绿色设计、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绿色消费的理念。v5.11 星级温泉企业应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
20、置能力,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作为各星级温泉企业的必备条件。评定星级后,如温泉企业营运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属星级将被立即取消,相应星级标志不得继续使用。v5.12 评定星级时不应因某一区域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分离,或因为建筑物的分隔而区别对待, 温泉企业内所有区域应达到同一星级的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v5.13 温泉企业开业一年后可申请评定星级,经相应星级评定机构评定后,星级标志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应进行重新评定。163.6 3.6 温泉泉质要求温泉泉质要求v6.1 基本要求 温泉的泉质分类及辅助疗效应符合GB/T11615、GB/T13727和附录C 中的相关要求。v6.2 添加辅料的要求
21、v6.2.1 应在未添加辅料前对泉质进行检测认证。v6.2.2 添加辅料后的泉质应符合附录B的相关要求。v6.2.3 使用辅料应避免与温泉中的成分冲突。v6.3 加热要求v6.3.1 在不改变温泉的成分和含量的前提下,可对温泉加热。v6.3.2 不应加入河水、普通井水或自来水等和冷泉一起加热。 v6.4降温要求v6.4.1 应采用热交换或自然降温的方法。 v6.4.2 不应加入河水、普通井水或自来水等降温。 17v6.5 其他要求v6.5.1 除适用的消毒剂外,不应加入化学添加剂。 v6.5.2 在不改变泉质的情况下,宜对温泉水进行循环使用。 v6.5.3 五星级泉质成分应达到有医疗价值浓度,
22、且泉(井)口水温应50,或泡池水温应40。 v6.6 检验要求及检验内容 v6.6.1 应同时对泉(井)口和各种泡池的泉质进行检测认证。 v6.6.2 应分别公示泉(井)口和各种泡池的泉质、类型、温度及辅助疗效。 v6.7 泉质认定标准及检测机构要求 v6.7.1 温泉的泉质应以经营者获得使用权后所提交的温泉水质检验报告(成分及含量)为依据。检测机构应是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指定的,且具有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的专业机构。 v6.7.2 含有氡等放射性元素的温泉,还应由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另做检测认证,并出具相关专项检验报告。 183.7 3.7 温泉水质和场所要求温泉水质和场所要求v7.
23、1 温泉水质要求 v7.1.1 温泉水质感官指标v7.1.2 温泉理化指标 v7.1.3 温泉浴池水质卫生要求 v7.1.3.1 温泉浴池温度、pH值、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嗜肺军团菌卫生指标应符合附录B 中表B.1的要求,检验方法分别按GB/T 18204.28、GB/T5750.2、GB/T 5750.4、GB/T 18204.29、GB/T 18204.9、GB/T 18204.10及附录B执行。 v7.1.3.2 水中消毒剂要求 根据泉质选择不同的消毒方法,使用氯消毒应避免与温泉中的成份冲突,浴池水游离余氯宜持续保持在0.20.4mg/L之间,最大不超过1.0mg/L;如泉质pH过
24、低或过高、有机物含量高、水温高于40、硫磺泉、含铁泉等情况,可选择合适的消毒剂配合臭氧、紫外线、光触媒、加热等消毒方法,以及配备相应的水循环处理系统或砂缸过滤器等设备,保证水质微生物指标合格。 19v7.1.3.3 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对水质进行卫生检测,提倡温泉企业设立化验室和配有经培训合格的化验员。 v7.2温泉场所空气要求 v7.2.1 温泉所属各类公共场所室内空气中的温度、湿度、风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以及噪声、照度、新风量等应符合GB 9663、GB 9665、GB 9666、GB 9670和GB 16153中相应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按GB/T
25、18204各部分中相应的方法执行。 v7.2.2 室内空气中氡及其子体浓度应符合GB/T 18883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按GB/T 14582和GB/T 155执行。 v7.2.3 H2S(硫磺泉)应符合GBZ2 的卫生要求,检测方法按GBZ/T 160.33和GB 11742执行。 v7.3 卫生管理要求 v7.3.1整体环境清洁、无异味,应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并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和检查制度。v7.3.2 更衣室地面无积水,通风良好。每周至少一次对衣物柜及其他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宾客卫生用品(浴巾、浴袍、拖鞋等)一客一换,清洗消毒按GB 9663 的规定执行。 20v7.3.3 宾客温泉沐浴前应
26、先淋浴,淋浴区保持排水、通风设施良好,温度适宜。 v7.3.4 通往沐浴温泉区的必经走道中间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m,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cm),池水余氯含量应保持5mg/L10 mg/L,至少每两小时更换一次。 v7.3.5 沐浴温泉区应保持地面清洁卫生,无积水。 v7.3.6 公共浴池使用期间应保持浴池溢流状态或设有循环过滤系统,2-6人的泡池应每周至少三次清洗、消毒和换水,6-20人的泡池每周至少两次,20人以上的泡池每周至少一次。 v7.3.7 在温泉接待前厅和温泉区入口处须设有告示,由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提供的相关告示:严禁传染病、精神病、酗酒者和携带宠物者进入温泉
27、区。 v7.3.8 温泉场所的用品用具(包括杯具类、布草类、洁具类、鞋类、保健理疗类、美容美发工具类及与皮肤接触的其他用品)应符合WS 205的要求,检验方法按GB/T 18204.2、GB/T18204.3、GB/T18204.4、GB/T18204.5、GB/T18204.6、GB/T18204.7、GB/T18204.8、GB/T18204.12执行。v7.3.9 温泉浴池池壁细菌应符合WS 205中的要求,检验方法按照GB/T 18204.11和GB/T18204.12执行。 213.8 3.8 服务质量总体要求服务质量总体要求v8.1 服务基本原则 v8.1.1 对宾客礼貌、热情、亲
28、切、友好,一视同仁。 v8.1.2 密切关注并尽量满足宾客的需求,高效率地完成对客服务。 v8.1.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宾客的合法权益。 v8.1.4 尊重宾客的信仰与风俗习惯,不损害民族尊严。 v8.2 服务基本要求 v8.2.1 员工仪容仪表应达到: a)遵守温泉企业的仪容仪表规范,端庄、大方、整洁; b)着工装、佩工牌上岗; c)服务过程中表情自然、亲切、热情适度,提倡微笑服务。v8.2.2 员工言行举止应达到: a)语言文明、简洁、清晰,符合礼仪规范; b) 站、坐、行姿符合各岗位的规范与要求,主动服务,有职业风范; c) 以协调适宜的自然语言和身体语言对客服务,使宾客感到尊重舒
29、适; d) 对宾客提出的问题应予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 v8.2.3 员工业务能力与技能应达到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并能熟练运用。223.9 3.9 管理要求管理要求v9.1 应有员工手册。 v9.2 应有温泉企业组织机构图和部门组织机构图。 v9.3 应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一项完整的温泉企业管理规范包括规范的名称、目的、管理职责、项目运作规程(具体包括执行层级、管理对象、方式与频率、管理工作内容)、管理分工、管理程序与考核指标等项目。各项管理规范应适时更新,并保留更新记录。 v9.4 应有完善的部门化运作规范。包括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说明书、管理人员工作关系
30、表、管理人员工作项目核检表、专门的质量管理文件 、工作用表和质量管理记录等内容。 v9.5 应有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作说明书,对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要求、任职条件、班次、接受指令与协调渠道、主要工作职责等内容进行书面说明。v9.6 应有服务项目、程序与标准说明书,对每一个服务项目完成的目标、为完成该目标所需要经过的程序,以及各个程序的质量标准进行说明。 v9.7 对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和强制性标准所要求的特定岗位的技术工作如游乐设施、医疗救护、水质化验、保健理疗、锅炉、强弱电、消防、食品加工与制作等,应有相应的工作技术标准的书面说明,相应岗位的从业人员应知晓并熟练操作。 v9.8 应有其
31、它可以证明温泉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证书或文件233.103.10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要求v10.1 温泉企业应取得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许可,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有效运行。 v10.2 水、电、气、油、游乐设施、压力容器、管线等设施设备应安全有效运行。 v10.3 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防控制度,确保安全监控设备的有效运行及人员的责任到位。 v10.4 应注重食品加工流程的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v10.5 应制订和完善地震、火灾、医疗救护、食品卫生、公共卫生、治安事件、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43.11 3.11 各星级划分条件各星级划分条件v11.1 必备条件 v11.1.1 必
32、备项目检查表规定了各星级应具备的泉质、卫生安全、硬件设施和服务项目。评定检查时,逐项打“”确认达标后,再进入后续打分程序。 v11.1.2 一星级必备项目见表A.1;二星级必备项目见表A.2;三星级必备项目见表A.3;四星级必备项目见表A.4;五星级必备项目见表A.5。 v11.1.3 附录B、附录C的相关指标要求均为一星级至五星级温泉企业的必备条件。 v11.2 设施设备 v11.2.1 设施设备的要求见附录E ,总分700 分。 v11.2.2 一星级、二星级温泉企业不作要求,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温泉企业规定最低得分线:三星级三星级300分、四星级分、四星级400分、五星级分、五星级50
33、0分分。 v11.3 温泉企业运营质量 v11.3.1 温泉企业运营质量的要求见附录F。总分700分。v11.3.2 温泉企业运营质量的评价内容分为总体要求、温泉水区、理疗保健、房务、餐饮、其他服务项目、公共及后勤区域等7个大项。评分时按“优”、“良”、“中”、“差”打分并计算得分率。公式为: 得分率该项实际得分/该项标准总分100。 v11.3.3 一星级、二星级温泉企业不作要求,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温泉企业规定最低得分率:三星级三星级70、四星级、四星级80、五星级、五星级85。 253.12 3.12 其他其他 对于以温泉SPA服务和住宿同为主营业务的,建筑与装修风格独特,拥有独特客户
34、群体,管理和服务特色鲜明,且业内知名度较高温泉企业的星级评定,可参照五星级的要求(包括已通过五星级饭店评定的)。 264 附表4.1 附录附录A (规范性附录)必备项目检查表(规范性附录)必备项目检查表 表A.1给出了一星级温泉企业必备项目检查表 表A.2给出了二星级温泉企业必备项目检查表 表A.3给出了三星级温泉企业必备项目检查表 表A.4给出了四星级温泉企业必备项目检查表 表A.5给出了五星级温泉企业必备项目检查表4.2 附录附录B (规范性附录)温泉水质评价(规范性附录)温泉水质评价 表B.1 感官指标及其限值 表B.2温泉特征性指标及其限值 表B.3 非特征性指标及其限值 表B.4 温
35、泉浴池水质卫生标准 表B.5 检验样本采集方案4.3 附录附录C(规范性附录规范性附录) 医疗热矿水水质标准分类表医疗热矿水水质标准分类表 表C.1 给出了温泉作为医疗热矿水水质分类的参考依据。 表C.2 给出了温泉作为医疗热矿水泉质类型的参考依据(限值表)。4.4 附录附录D (规范性附录规范性附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表D.1 给出了新风量卫生要求。 表D.2给出了送风量卫生要求。 表D.3给出了风管表面卫生要求。 表D.4给出了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 表D.5给出了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的卫生要求。4.5 附录附录E (规范性附录规
36、范性附录) 设施设备评分表设施设备评分表 表E.1 设施设备与环境质量评分表4.6 附录附录 F (规范性附录)温泉企业运营质量评价表规范性附录)温泉企业运营质量评价表 表F.1 温泉企业运营质量评价表27表表A.1 A.1 一星级温泉必备项目检查表一星级温泉必备项目检查表序号项目是否达标A.1.1温泉泉质A.1.1.1温泉的泉质分类及辅助疗效应符合GB/T11615、GB/T13727和附录C中的相关要求。A.1.1.2应有采水许可证、用水许可证,实施勘查钻井的还应有勘查许可证。A.1.1.3应通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温泉泉质的检测与认证。A.1.1.4温泉水实际使用量不超过批准使用量。A.1
37、.1.5有温泉水温、泉质辅助疗效等信息介绍。A.1.2温泉卫生A.1.2.1应符合7.1温泉水质卫生标准的要求。A.1.2.2应符合7.2温泉场所空气卫生指标的要求。A.1.2.3水质卫生参照GB/T5750、GB/T8538、GB/T18204.29等有关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指标及限值,并经卫生疾控部门检验合格。A.1.2.4室内外公共温泉泡池如遇明显的客流高峰,应换水并对泡池进行常规例行消毒,以能达到卫生疾控部门抽验合格为准。A.1.3温泉水区设施设备A.1.3.1有接待服务台。A.1.3.2有男女更衣区(室)。A.1.3.3有男女淋浴间和男女卫生间。A.1.3.4有室外温泉泡池或室
38、内温泉泡池。4.1 附录附录A (规范性附录)必备项目检查表(规范性附录)必备项目检查表28A.1.4温泉服务A.1.4.1能为客人提供12h的沐浴服务。A.1.4.2有“温泉沐浴安全须知”。其内容应包括禁忌、洁身、私人物品保管等安全卫生注意事项。A.1.5环保A.1.5.1使用后排放的尾水必应达到市政和环保规定标准。A.1.6安全A.1.6.1有应急安全事故处理预案。A.1.6.2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的规定。A.1.6.3有防暴雨、防雷电、防台风、防火等灾害性应急措施。A.1.6.4对高温区、深水区等危险源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配有水深、温度等相关警示和指示标识。A.1.6.5应对室内外
39、公共温泉水区的员工开展过相关的救护知识的培训,并与附近医院建有120联动机制。A.1.6.6室内外公共温泉水区应配有相关的救护设备和用品。总体是否达标结论29表表A.2 A.2 二星级温泉必备项目检查星级温泉必备项目检查表表序号项目是否达标A.2.1温泉泉质A.2.1.1温泉的泉质分类及辅助疗效应符合GB/T11615、GB/T13727和附录C中的相关要求。A.2.1.2温泉浴池中的温泉应是纯天然温泉水的水质。A.2.1.3有采水许可证、用水许可证,实施勘查钻井的还应有勘查许可证。A.2.1.4有勘查报告或水资源利用方案,符合GB/T11615。A.2.1.5通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温泉泉质的
40、检测与认证。A.2.1.6温泉水实际使用量不超过批准使用量。A.2.1.7应设有营业场所示意图、温泉水水温、泉质介绍及营业时间、价格等信息公示设施,保证宾客获取相关信息。A.2.2温泉卫生A.2.2.1应符合7.1温泉水质卫生要求。A.2.2.2应符合7.2温泉场所空气卫生指标要求。A.2.2.3水质卫生参照GB/T5750、GB/T8538、GB/T18204.29等有关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指标及限值,并经卫生部门检验合格。A.2.2.4室内外公共温泉泡池应每天由企业质检部对水质卫生进行简单的观察和检测,并实行记录备案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卫生疾控部门对水质与环境卫生检查。A.2.2
41、.5室内外公共温泉泡池如遇明显的客流高峰,应换水并对泡池进行常规例行消毒,以能达到卫生疾控部门抽验合格为准。30A.2.3温泉水区设施设备A.2.3.1有接待服务台。A.2.3.2有与水区接待规模相适应的男女更衣区(室)。A.2.3.3有男女淋浴间和男女卫生间。A.2.3.4有室外温泉泡池或室内温泉泡池。A.2.4温泉服务A.2.4.1能为客人提供14h的沐浴服务。A.2.4.2温泉入口处应有“沐浴温泉安全须知”。其内容应包括禁忌、洁身、私人物品保管及安全卫生注意事项。A.2.5环保A.2.5.1使用后排放的尾水必应达到市政和环保规定标准。A.2.5.2对温泉周边的景观资源及其他环境资源制定了
42、保护措施并认真实施。A.2.6安全A.2.6.1有应急安全事故处理预案。A.2.6.2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的规定。A.2.6.3有防暴雨、防雷电、防台风、防火等灾害性应急措施。A.2.6.4对高温区、深水区等危险源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配有水深、温度等相关警示和指示标识。A.2.6.5应对室内外公共温泉水区的员工开展过相关的救护知识的培训,并与附近医院建有120联动机制。A.2.6.6室内外公共温泉水区应配有相关的救护设备和用品。总体是否达标结论31表表A.3 A.3 三星级温泉必备项目检查三星级温泉必备项目检查表表序号项目是否达标A.3.1温泉泉质A.3.1.1温泉的泉质分类及辅助疗效应
43、符合GB/T11615、GB/T13727和附录C中的相关要求。A.3.1.2温泉浴池中的温泉应是纯天然温泉水的水质。A.3.1.3有采水许可证、用水许可证,实施勘查钻井的还应有勘查许可证。A.3.1.4有勘查报告或水资源利用方案,符合GB/T11615的相关要求。A.3.1.5通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温泉泉质的检测与认证。A.3.1.6温泉水实际使用量不超过批准使用量。A.3.1.7新注入的温泉水应采用自然降温或热交换的方式处理,以保持温泉原有水质。A.3.2温泉卫生A.3.2.1应符合7.1温泉水质卫生要求。A.3.2.2应符合7.2温泉场所空气卫生指标要求。A.3.2.3水质卫生参照GB/
44、T5750、GB/T8538、GB/T18204.29等有关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指标及限值,并经卫生疾控部门检验合格。A.3.2.4室内外公共温泉泡池应每天由企业质检部对水质卫生进行简单的观察和检测,并实行记录备案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卫生部防疫部门对水质与环境卫生进行检验。A.3.2.5室内外公共温泉泡池如遇明显的客流高峰,应换水并对泡池进行常规例行消毒,以能达到卫生疾控部门抽验合格为准。A.3.2.6严禁提供给客人循环重复使用的泳衣(裤、帽),提倡客人自带。A.3.2.7应在通往沐浴温泉区的必经走道中设浸脚消毒池。A.3.2.8室内外公共水区的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应对鞋底进行消毒。A.
45、3.2.9客用的拖鞋、浴袍(巾)应每客更换并洗涤消毒。A.3.2.10在一年内没有发生被卫生疾控部门检验不达标,并向社会通报的情况。32A.3.3温泉水区设施设备A.3.3.1应有独立的接待前厅,且与面积与水区规模相适应。A.3.3.2接待前厅的功能布局合理,且能保证为客人提供服务。A.3.3.3应设有与水区接待规模相适应的男女更衣区(室)。A.3.3.4男女更衣区(室)应有梳妆功能。A.3.3.5男女更衣区(室)的室内温度应在2427。A.3.3.6有与水区接待规模相适应的男女淋浴间和男女卫生间,并符合GB/T14308中的相关要求。A.3.3.7有室外温泉泡池或室内温泉泡池。A.3.3.8
46、有与接待规模相适应的室内或室外水区休息区。A.3.3.9应设有营业场所示意图、温泉水水温、泉质介绍及营业时间、价格等信息公示设施,保证宾客获取相关信息。A.3.3.10应有泳衣、泳裤、泳帽等沐浴用品出售的柜台。A.3.4温泉服务A.3.4.1在温泉公共室内外水区能为客人提供有限的服务。A.3.4.2温泉入口处应展示中外文对照的“沐浴温泉安全须知”。其内容应包括禁忌、洁身、私人物品保管及应在宾客需要的地点设立其他注意事项,且服务人员应能做解释和提示。A.3.4.3至少有具备国家职业技能资格的保健按摩师1人。A.3.4.4至少有具备国家职业技能资格的足部保健师2人。A.3.5规划与环保A.3.5.
47、1有符合GB/T18971和建筑节能、水土保持、生态环保的完整规划与设计成果。规划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温泉企业按规划进行建设与运营管理。33A.3.5.2中水过后的尾水处理技术及设备达到国内水平,使用后排放的中水必应达到市政和环保规定标准。A.3.5.3对温泉周边的景观资源及其他环境资源制定了保护措施并认真实施。A.3.5.4新建项目或改扩建项目应做环评规划,并获批准。A.3.6景观与文化A.3.6.1场所及服务项目能结合所在地区的历史文化、人文特征和周边资源特点。A.3.7安全A.3.7.1全面制定应急安全事故处理预案。A.3.7.2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A.3
48、.7.3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A.3.7.4应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A.3.7.5制定防暴雨、防雷电、防台风、防火等灾害性应急措施。A.3.7.6对高温区、深水区等危险源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配有水深、温度等相关警示和指示标识。A.3.7.7应对室内外公共温泉水区的员工开展过相关的救护知识的培训,并与附近医院建有120联动机制。A.3.7.8室内外公共温泉水区应配有相关的救护设备和用品。A.3.8餐饮A.3.8.1有中餐厅。A.3.8.2有供客人休息且提供饮品服务的场所。A.3.8.3有菜单及饮品单。总体是否达标结论 34A.4 A.4 四星级温泉必备项
49、目检查四星级温泉必备项目检查表表序号项目是否达标A.4.1温泉泉质A.4.1.1温泉的泉质分类及辅助疗效应符合GB/T11615、GB/T13727和附录C中的相关要求。A.4.1.2温泉浴池中的温泉应是纯温泉的水质,原井口的泉温应50或至少有一个泡池泉温应40。A.4.1.3有采水许可证、用水许可证,实施勘查钻井的还应有勘查许可证。A.4.1.4有勘查报告或水资源利用方案,符合GB/T11615的相关要求。A.4.1.5通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温泉泉质的检测与认证。A.4.1.6温泉水实际使用量不超过批准使用量。A.4.1.7新注入的温泉水应采用自然降温或热交换的方式处理,以保持温泉原有水质。
50、A.4.1.8应设有营业场所示意图、温泉水温、泉质介绍及营业时间、价格等信息公示设施,保证宾客获取相关信息。A.4.2温泉卫生A.4.2.1应符合7.1温泉水质卫生标准的要求。A.4.2.2应符合7.2温泉场所空气卫生指标要求。A.4.2.3水质卫生参照GB/T5750、GB/T8538、GB/T18204.29等有关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指标及限值,并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A.4.2.4室内外公共温泉泡池应设置化验室并配备相应设备,每天由企业质检部对水质卫生进行简单的观察和检测,并实行记录备案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卫生疾控部门对水质与环境卫生进行检验。A.4.2.5室内外公共温泉泡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