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第三章 金融市场金融市场第一节 金融市场概述 金融市场是指货币资金融通和金融工具交易的场所。金融市场的融资行为既包括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信用媒介的间接融资行为,也包括各类交易主体之间的直接融资行为。 金融市场的主体是各类融资活动的参与者,它们既是资金的供应者,也是资金的需求者,一般包括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居民个人与家庭、政府、海外投资者等。金融市场的客体是金融交易对象。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货币资金,通常以金融工具为载体。 一、金融市场的功能 (一)货币资金融通功能 (二)优化资源配置功能 (三)风险分散与风险管理功能 (四)经济调节功能 (五)交易及定价功能 (六)反映经济运行的
2、功能 反映微观经济运行状况 ,反映宏观经济运行 ,反映世界经济发展的 二、金融市场种类 (一)按金融工具的期限划分可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二)按具体的交易工具类型划分可分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黄金市场等 (三)按金融工具发行和流通的阶段划分可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四)按交割时间划分可分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 (五)按交易场所和空间划分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六)按照资金融资方式可分为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 直接融资市场是指资金的供给者直接向资金需求者进行融资的市场。融资活动一般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国家发行国库券公债券均属于直接融资
3、市场上的融资活动。 间接融资市场是指通过银行等信用中介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 三、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用来证明融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条约,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书面凭证,它是金融交易的载体。 (一)金融工具的特点 1.流动性。 偿还期越短、流动性与偿还期限成反比,而与债务人的债务人信誉越高,流动性越大。 2收益性。 3.风险性。风险性是指信用工具的本金和预期收益的安全保证程度。金融工具的风险有两类,一类是信用风险,或称违约风险。另一类是市场风险 (二)金融工具的种类 1.按期限的长短划分,金融工具分为短期金融工具和长期金融工具。 2.按融资方式划分,金融工具分为直接融资工具和间接融资工具。
4、3.按投资者所拥有的权利划分,金融工具可分为债权工具、股权工具和混合工具。 第二节 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一、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是指以短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资金融通市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市场、票据市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等。 货币市场的主要特点是:低风险、低收益;期限短、流动性高;交易量大、交易频繁。 (一)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间的短期资金借贷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资金融通的期限较短,二是同业拆借是在无担保条件下进行的资,三是同业拆借形成的资金价格信号,反映了整个金融体系的资金供求状况和流动性状况,在货币政策传
5、导和整个金融市场中起到基础性作用。 (二)回购市场 回购市场是指对回购协议进行交易的短期融资市场。回购协议是指交易的一方将持有的债券卖出,并在未来约定的日期以约定的价格将债券买回的协议。 以回购方式进行的债券交易其实是一种有抵押的贷款:债券的购买,在回购交易中,交易双方是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其期限通常在一年以内。其标的物一般是信用等级高的政府债券。 (三)票据市场 传统的票据市场指的是在商品交易和资金往来过程中产生的以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发行、担保、承兑、贴现来实现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票据是约定由债务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以转让流通的债务凭证。 票据主要有三类,即汇票、本票、支票。 票据
6、市场主要包括票据承兑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 商业汇票由企业签发,向银行中请办理承兑,银行承诺商业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 商业票据已经与传统意义的商业票据有很大区别。首先,现代意义的商业票据与具体的商品交易无关,也不需要真实的商品交易为背景;其次,商业票据以在货币市场上公开发行方式出售,票据面额、期限、利率不再因商品交易的具体条件而各不相同,而是面额、期限、利率趋于整齐划一;最后,商业票据的性质属于本票,发挥融资功能,不再限于支付结算手段。 (四)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简称CDs ,是由商业银行发行的、有固定面额和约定期限并可以在市场上转让流通的存款凭证。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
7、单与传统的定期存款相比具有以下不同的特点:第一,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则是不记名而且可以转让,有专门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二级市场可以进行流通转让。第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则一般面额固定,而且都比较大。第三,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不可提前支取,但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 2015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实施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均可发行。 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可以在发行人的营业网
8、点、电子银行,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 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发行人应当于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在发行条款中明确是否允许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以及相应的计息规则等。 二、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是指以长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资
9、金融通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资本市场的主要特点是:风险大、收益较高;期限长、流动性差。 (一)股票市场 股票市场是专门对股票进行公开交易的市场,包括股票的发行和转让。 1.股票的本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2.股票的分类。 (1)按股票所代表的股东权利划分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股票是股票中最普遍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最重要的股份。 普通股股票享有的主要权利有:第一,经营决策的参与权。第二,公司盈余的分配权。第三,剩余资产索取权。第四,优先认股权。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股票:而言的,是股东权利受到一定限制,但在
10、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上享有优先权的股票。 优先股股票享有的主要权利有:第一,优先按约定方式领取股息。第二,优先清偿权。第三,限制参与经营决策。第四,优先股股息是固定的,不能享有公司利润增长的收益,不能因公司利润增长而增加股息收入。 (2)按照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3)按照是否在股票面额上标明金额,可以分为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4)按照是否有实物载体,可以分为实体股票和记账股票。 (5)我国的股票根据上市地点及股票投资者的不同,分为A股、B股、H股、N股等几种。 (6)我国的股票根据投资主体的性质的不同,还可以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 3.我国多层次
11、股票市场的发展。 我国多层次股票市场分为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场内市场主要包括沪深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场外市场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以及已试点的券商柜台交易市场。 (1)沪深主板市场。 (2)中小企业板市场。 (3)创业板市场。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立于2012,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属于场外市场。 (5)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是为特定区域企业提供股权、债权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也属于场外市场。 (二)长期债券市场 1.债券概述。
12、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一般要载明债券发行机构、面额、期限、利率等事项。 按发行主体分类可分为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按利率是否固定分类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按利息支付方式分类可分为普通债券、附息债券、贴现债券、零息债券。按有无担保分类可分为信用债券、担保债券。按是否可转换可分为可转换债券与不可转换债券。按募集方式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2.债券的发行与定价。 (1)债券的发行。债券的发行是通过债券发行市场即一级市场来完成。债券的发行方式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种。 现代债券发行,特别是国债发行大部分是采取
13、间接发行的方式,主要有承购包销、招标发行等方式。 (2)债券发行定价。 影响债券定价的因素包括:一是内部因素,包括债券的面值、债券的票面利息、债券的有效期、是否可提前赎回、是否可以转换、税收待遇、流通性、违约的可能性等。二是外部因素,包括贴现率、基准利率、市场利率、通货膨胀水平、市场汇率等。三是发行人发行成本。支付给承销商的费用就是发行成本,主要包括:债券印刷费、发行手续费、宣传广告费、律师费、担保抵押费、信用评级和资产重估费用、其他发行费用等。 在这些影响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中,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有债券面额、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和债券期限。 第一,债券面额。第二,票面利率。第三,市场利率。 第四,
14、债券期限。 (3)债券价格指数。 债券指数主要有以下作用:第一,反映债券市场总体状况,第二,为投资者及各类投资人管埋与业绩评估提供准确基准。第三,帮助债券发行主体了解市场情况,确立发债计划。第四,为投资者把握债券市场的走势进行投资决策提供帮助。 自1981年我国恢复国债发行,我国于2002年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贵任公司开始发布中国债券指数系列,该指数体系包括国债指数、企业债指数、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指数、交易所债券指数、银行间债券指数、中短期债券指数和长期国债指数等。 中债指数产品体系按样本券的不同选取方法分为中债总指数族、中债成分指数族、中债持仓指数族、中债定制指数族四大系列。 其中,中债总指
15、数族包括综合类指数和分类指数。第三节 我国金融市场组织体系 一、货币当局 货币当局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新、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担负有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等金融监督管理职能,是重要的金融监管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 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它们与中国人民
16、银行一起构成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即“一行三会”的监管格局。 (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除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17、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等。 (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 由银监会负责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 四、证券期货类金融机构 (一)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
18、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是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和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 (二)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公司 我国有两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于当年12月19日开业。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1991年7月3号正式营业。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3月30日组建成立 (三)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境
19、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基金管理公司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方式,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项目投资。 按照面向发行者的不同可将基金管理公司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资咨询业务。 (四)期货公司 期货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的经营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 五、保险类金融机构 (一)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
20、险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按照经营方式分类,可以分为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按照经营产品分类,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I公司;按照出资人分类,可分为中资保险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它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保险经纪机构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保险公估机构是指接受委托,
21、专门从事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按约定收取报酬的机构。 (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金融机构。 六、其他金融机构 其他金融机构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 七、金融行业自律组织 (一)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是我国银行业自律组织,是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银行业协会均可
22、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业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证券法、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规定行使以下主要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制定证券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负贵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执业注册;负贵组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特定岗位专业人员的资质测试或胜任能力考试;组织证券从业人员水平考试;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三)中国期货业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12月,是全国期
23、货行业自律性组织,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协会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由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 (五)中国保险业协会 中闰保险业协会是经中国保睑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保险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2月。 (六)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9月成立,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