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 法第四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增值税: 最为重要、最为复杂的税种最为重要、最为复杂的税种一、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概述 (一)概念(一)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中流转税。中流转税。 (二)特征(二)特征 1、仅对增值额征税,不同于消费税、营业税的全额计税、仅对增值额征税,不同于消费税、营业税的全额计税 2、仅在流通环节征收,不涉及其他环节、仅在流通环节征收,不涉及其他环节 3、是价外税,不计入成本和收入、是价外税,不计入成本和收入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道道征收、
2、环环相扣道道征收、环环相扣一、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概述 (三)历史发展(三)历史发展 美国人和德国人提出:美国人和德国人提出: 一战时一战时Yale大学教授托马斯大学教授托马斯亚当斯;德国政府顾问威尔海姆亚当斯;德国政府顾问威尔海姆西门子博士西门子博士 法国率先确立:法国率先确立:1954年年 优势体现:中性税、避免重复征税优势体现:中性税、避免重复征税 绝大多数国家采用增值税。我国增值税绝大多数国家采用增值税。我国增值税1979年引入,年引入,1994年扩展。由国年扩展。由国税部门征管,但收入由中央和地方分成:税部门征管,但收入由中央和地方分成:25%归地方,归地方,75%归中央。归中央。
3、美国、澳大利亚等是少数没有确立增值税的国家。美国、澳大利亚等是少数没有确立增值税的国家。一、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概述(四)相关立法(四)相关立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年11月修订);月修订);实施细则(实施细则(2011年年10月修订);月修订);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199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管理办法(2010年年2月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月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理办法(2010年年4月月7日制定发布、日制定发布、3月月20日施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日施行)、增
4、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使用规定(2006年年10月修订)、关于应税服务使用增值税零税率和月修订)、关于应税服务使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免税政策的通知(2011年年12月)等。月)等。二、增值税的类型二、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 外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不允许作任何扣除,实际征税对象外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不允许作任何扣除,实际征税对象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印尼、巴基斯坦等少数发展中国家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印尼、巴基斯坦等少数发展中国家 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 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当期折旧部分的已纳税款,其征税对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当期折旧部分的已纳税款,其征税对象相当于
5、国民收入总值。匈牙利、土耳其等少数国家象相当于国民收入总值。匈牙利、土耳其等少数国家 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允许将购置的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已纳税款一次性全部扣允许将购置的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已纳税款一次性全部扣除。对生产资料不征税,而只对消费资料征税,则增值税除。对生产资料不征税,而只对消费资料征税,则增值税的税基只包括消费品的税基只包括消费品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境内销售货物(一)境内销售货物 主要是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
6、单位或者个人代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将自产、
7、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境内销售货物(一)境内销售货物 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寄售商店代销寄售
8、物品的业务;、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如集邮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集邮商品(如集邮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 5、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二)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二)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有偿提供有偿提供 加工: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其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其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费用费用 修理修配:
9、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并收取费用修理修配: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并收取费用 (三)进口货物(三)进口货物 从境外进口从境外进口 从境内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进口从境内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进口知识点应用一 1、下列行为应按、下列行为应按“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的是(征收增值税的是( )。)。 A、电梯制造厂为客户安装电梯、电梯制造厂为客户安装电梯 B、受托加工白酒、受托加工白酒 C、企业为另一企业修理锅炉、企业为另一企业修理锅炉 D、汽车的修配、汽车的修配 2、下列项目中,应征收、下列项目中,应征收VAT的项目有()。的项目有(
10、)。A.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B.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消费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消费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四)几类特殊情况(四)几类特殊情况 1 1、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就是混合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就是混合销售行为。(判定标准:涉及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只针对一项销售行为;销售行为。(判定标准:涉及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只针对一项销售
11、行为;二者之间是从属关系。)二者之间是从属关系。) 注:这里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注:这里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征收范围的劳务。 税务处理:税务处理: A、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12、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这里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这里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以货物销售为主的,一并缴纳增值税,以提供劳务为主的,一并缴纳以货物销售为主的,一并缴纳增值税,以提供劳务为主的,一并缴纳营业税。营业税。
13、B、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
14、税的征收范围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2、兼营行为、兼营行为纳税人经营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就是兼营行为,二种行为之间没有从属关系。恒大、雅戈尔、海尔等税务处理: A A、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 B、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核定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3、免税项目、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 (4)直接
15、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四、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四、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 纳税主体: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纳税主体: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
16、户和其他个人。 根据增值税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一般纳税根据增值税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当经过税务部门的依法认定方能获取相应资格。一般纳税人应当经过税务部门的依法认定方能获取相应资格。(一)小规模纳税人(一)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超过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超过50%),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
17、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人(生产性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下同)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商业性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商业性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本数万元(含本数,下同)以下的。下同)以下的。四、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四、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 3、几种特殊情况、几种特殊情况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税;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
18、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但须符合以下条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四、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四、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 4、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情况、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情
19、况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二)一般规模纳税人(二)一般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
20、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的;万元以上(不含本数)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商业性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商业性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万元(不含本数)以上的。元(不含本数)以上的。四、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四、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 (三)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辅导管理(三)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辅导管理 1 1、辅导对象、辅导对象 A、新开业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注册资金、新开业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注册资金80万以下,职工人数万以下,职工人数10人以下,人以下,均含本数),经申请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应接受纳税辅导。均含本数),经申请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
21、纳税人后,应接受纳税辅导。 B B、有下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也需辅导:、有下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也需辅导: a.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在10万元以上的;b.骗取出口退税的; c.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d.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2、辅导期限、辅导期限 A A类辅导对象为类辅导对象为3 3个月;个月; B B类辅导对象为类辅导对象为6 6个月。个月。五、税率、征收率与起征点五、税率、征收率与起征点(一)税率(一)税率1 1、基本税率、基本税率17%17%2 2、低税率、低税率13%13%a、粮食、食用植物油;、粮食、食用植物油; b、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自来水、暖气
22、、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c、图书、报纸、杂志;、图书、报纸、杂志;d、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e、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等)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等)3 3、零税率、零税率a/a/物物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3、。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五、税率、征收率与起征点五、税率、征收率与起征点(二)征收率(二)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税款抵扣制度,不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税款抵扣制度,不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直接按销售额的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直接按销售额的3%征收率计税。征收率计税。(三)起征点(三)起征点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幅度规定如下: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幅度规定如下: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元;
24、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元。五、税率、征收率与起征点五、税率、征收率与起征点 (四)特别规定(四)特别规定 以下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措施,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以下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措施,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照、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6%征收率简易计算缴纳:征收率简易计算缴纳: A、县级及以下小型水利发电单位(、县级及以下小型水利发电单位(5万千瓦)生产的电力
25、;万千瓦)生产的电力; B、建筑用和生产建材所用的砂、土、石料;、建筑用和生产建材所用的砂、土、石料; C、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心砖瓦); D、用微生物或其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用微生物或其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制品;五、税率、征收率与起征点五、税率、征收率与起征点 E、自来水(包括自产和购进);、自来水(包括自产和购进); F、商品混凝土(限于水泥原料)、商品混凝土(限于水泥原料) 上述情形下,一旦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缴,上述情
26、形下,一旦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缴,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个月内不得变更。 4、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以下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以下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征收率计缴:计缴: A、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 B、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C、经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寄售的免税品、经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寄售的免税品。六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一)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
27、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项税额 = 销售额销售额 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1+税率或征收率)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这里所称价外费用 ,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六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
28、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六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采取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1)折扣销售:如果销
29、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2)销售折扣:为鼓励客户尽快偿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一种折扣优待,实际上是一种融资成本。 (3)实物折扣:视为赠与他人 (4)销售折让:货物销售后,由于品种、质量等原因销货方给与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 (5)销货退回六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3、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 纳税人为促销或筹集资金而采取还
30、本销售,在销售后一定时期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 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六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5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包装物是指纳税人包装本单位货物的各种物品。包装物是指纳税人包装本单位货物的各种物品。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又未逾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的,
31、且又未逾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逾期(以一年为期限)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逾期(以一年为期限)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注意:所有押金均为含税价,要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率计算销项税额。注意:所有押金均为含税价,要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征税。入销售额征税。 包装物押金不应混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作为价外费用并入包装物押金不应混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从从19951995年年6 6月月1 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
32、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对销售啤酒、黄酒收取的押金按上述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税;对销售啤酒、黄酒收取的押金按上述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六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6、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应按下列顺序确定:、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应按下列顺序确定: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
33、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成本+利润利润=成本(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 例:宝钢公司将成本价为例:宝钢公司将成本价为16万元的钢材,用于对外投资,假设成本利润率万元的钢材,用于对外投资,假设成本利润率为为10%,应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应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 16 (1+10%) 17%=2.992(万元万元) 如果该货物还要缴纳消费税,则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如果该货物还要缴纳消费税,则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成本+利润利润+消费税消费税 =成本(成本(1成本利润
34、率)(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六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进项税额的计算(三)进项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只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用以计算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或完税凭证: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农产品收购与销售发票 4、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六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于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
35、书外,按照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注:(1)“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具体为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 (2)农产品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3)对烟叶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买价计算扣除。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13% 其中:烟叶税=烟叶收购金额税率(20%) =烟叶收购价款(1+10%) 税率(20%)六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
36、计算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注: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六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
37、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5、前述第1-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7、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条例
38、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抵扣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案例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算 某工厂(一般纳税人)采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价款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发生运费支出20000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发票上注明运费16000元,保险费3000元,装卸费1000元。款项已付。增值税税率17%。 支付运费计算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000030001000)7%=1120元 借:原材料 1188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
39、税(进项税额)18120 贷:银行存款 137000 这批原材料3个月以后被盗,属于非正常损失,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要转出,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137000 贷:原材料 1188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8120六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四)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二、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案例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计算 某个体经营者从食品厂购进各种小食品用于销售.8月份购进各种小食品15000元,食品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为2550元.该个体经营者采用合并定价的方法销售小食品,当月售出18000元,计算其当月应纳增值税. 解:计算不含税销售额: 18000/(1+3%)=17475.73(元) 应纳税额:17475.73X3%=524.27(元)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