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合 同 的 原 理 合 同 法 律 风 险 防 范宣讲人:XXX 时间:20XX.XX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目录CONTENTS01合同的原理04成立与生效02合同的订立05合同的履行03合同的条款06合同的解除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PART 01 合 同 的 原 理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合同的原理合同的概念:合同 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
2、给另一方。 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的概念权利义务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合同的原理无名合同“是”有名合同“的对称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PART 02 合 同 的 订 立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合同的订立要约对象要约:要约的对象,是受要约人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合同常见的要约形式,包括标价陈列、自动售卖机、构成要约的商业广告。商业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
3、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合同的订立假设甲公司发出的上述函件在XX月XX日到达乙公司处,让于XX月XX日前答复,乙公司于当日答复,理论上应当在XX月XX日到达甲公司处,但由于快递人员的失误(第三人原因)导致乙公司的承诺于XX月XX日才到达,甲公司收到后未答复,此时合同依然成立。若甲公司收到承诺后,立即回电告知乙方,因为承诺逾期到达不能接受承诺,这是合同就不成立了。假设甲公司发出的上述函件在XX月XX日到达乙公司处,让于XX月XX日前作出承诺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PART 03 合 同 的 条 款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合同的条款缺乏必要条款,
4、合同不能成立;缺乏重要条款,漏洞可以补充。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红框中的条款为必要条款),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行规定或者当事人另行约定的除外。对合同欠缺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合同的条款【合同内容的补充】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合同内容不明时的履
5、行原则】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PART 04 成 立 与 生 效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概念。合同生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合同一成立,合同就生效”特殊情况,合同虽成立,合同未生效:附延缓条件和附始期;特殊实践合同;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成立与生效合同效力
6、有瑕疵的合同:所谓效力有瑕疵的合同,是指在合同成立后,由于缺乏某些有效要件而不能如当事人所愿生效的合同。按其效力瑕疵的严重程度排列依次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无效的合同因行为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而效力待定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PART 05 合 同 的 履 行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合同的履行有先后履行债务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合同的履行【不安履行抗辩
7、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PART 06 合 同 的 解 除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合同的解除类型形 式解除方法类型约定解除约定
8、解除条件、解除期限条件成就、期限届满、合同自动解除自动解除协议解除协议达成、合同解除双方解除约定解除权(约定解除事由发生)行使解除权,合同解除单方解除(解除权解除)法定解除一般法定解除权特别法定解除权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合同的解除技术材料等重要文件资料应当进行全面、安全、长久保存,以保证原始证据不丢失。出现法律纠纷时第一时间通知法务人员,并且将事件的前因后果全部无保留的告知。法务人员根据风险发生的真实原因,采取对应的应急预案,提出专业的补救意见。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合 同 的 原 理 合 同 法 律 风 险 防 范宣讲人:XXX 时间:20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