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学习目标与术语学习目标与术语】v【学习目标学习目标】v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充分认识贸易术语的含义、作用及相关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与主要内容,特别是要了解、领会并掌握2020通则中主要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的义务,以便为将来的商务运作打下基础。v【关键术语关键术语】v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惯例、2020通则、EXW、FOB、FAS、FCA、CFR、CIF、CPT、CIP、DAT、DPU、DDP 第一节第一节 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Trade Term),又称“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 它是以简明的外贸语言、或缩写的字母、或国
2、际代号,来概括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易中交货的地点,货物交接的责任、费用,以及风险的划分和表明价格构成等诸方面的特殊用语。 二、贸易术语的作用 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是用来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时各自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另一方面又用来表示该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这两者是紧密相关的。 综上所述,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它的出现又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这是因为贸易术语在实际业务中的广泛运用,对于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洽商时间和节约费用开支,都具有重
3、要的作用。三、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三、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 。仅对CIF进行了解释。 (二)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90年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90) 。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6种, 分别为EXW、FOB、FAS、CFR、CIF和DEQ。 (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英文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缩写形式
4、为INCOTERMS,它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最早的通则产生于1936年,后来为适应国际贸易业务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先后进行过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以及2010年共七次部分修改和补充。 现行的2020年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21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和运输方式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尤其是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所带来的影响,在2010年通则的基础上修订产生的,并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2020通则是目前国际贸易惯例出版物中包括的内容最多、使用范围最广的国际规则。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愿意采纳2020通则,应在合同中特别注明“本合同受
5、2020通则的管辖”。 2020通则是在2010通则的基础上修正和补充而成的,其主要变化如下: 1、买卖双方义务的表述方式的变化。2020通则中的每个术语对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方法变成了现在的分为两个标题的镜像对照式,即将各个术语的当事人的相关义务编列为10个标题,便于比较和对照。 2、贸易术语数量与分类没有变化, 维持了按照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分为两类的11种术语,但对DAT和DAP进行了两处修订。首先,将二者的顺序颠倒过来,将卖方无需卸货交付的DAP排在卖方需要卸货交付的DAT之前; 其次,将DAT术语修改为DPU,强调目的地可以是任何地方,而不仅仅是“运输终端”。v 3、2020通则的副标
6、题中明确写明“国际商会制定的适用国内和国际贸易的术语通则”,即这些术语对国内和国际销售合同都是适用的。v4、贸易术语中可以使用自己的运输工具的安排运输。2020通则规定,在FCA、DAP、DPU、DDP四个术语进行进出口业务时,买卖双方不仅可以自行订立运输合同,而且允许自行安排必要的运输。例如,在FCA术语时,不再推定使用第三方承运人进行运输,买方可以使用自有运输工具;而在DAP、DPU、DDP术语时,卖方则可以使用自有运输工具运送货物。v5、2020通则延续了2010通则中关于“链式销售”的提法,同时也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的相关规定相符合。序号序号Incote
7、rms2020A1/B1一般义务 A2/B2交货/收货A3/B3风险转移 A4/B4运输 A5/B5保险 A6/B6交货凭证 A7/B7进出口通关 A8/B8查对-包装-标记 A9/B9费用分担 A10/B10通知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的术语适用于海运及内河水运的术语适用于海运及内河水运的术语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DAP(Delivered At
8、Place):目的地交货DPU(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目的地卸货后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FOB(Free On Broad):船上交货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第二节第二节 EXW和和FAS术语术语 按这些术语成交时,卖方要在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地点,按约定的方式完成交货。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至目的地,运费也由买方承担。 一、EXW 意
9、为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就算完成交货义务,卖方无须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上。而买方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因此,工厂交货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小的一种贸易术语。 工厂交货,本属按国内贸易的办法进行交货,但也可用于国际贸易、特别是在陆地接壤国家之间,应用得比较普遍。该术语的适用范围很广,它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其中包括多式联运。如果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货物出口手续的情况下,就不应当使用该术语,而应选用FCA术语。 二、FAS 意为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地点)。它是指卖
10、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就算完成交货义务。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该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FAS 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使用该术语与美国贸易时应注意:美国为FAS 是Free Along Side的代表,意为将货物交到各种运输工具旁边,故而含义较广。 为此,只有在FAS后面加上“Vessel”字样,例如FAS(vessel)Seattle , 才能表示西雅图港船边交货,对此,应多加注意。 第三节 FOB、CFR、CIF术语 一、FOB 意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是指卖方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装船后,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就算完成交货义务。
11、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者内河运输。 (一)买卖双方的责任 1、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上之前的费用和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提供证明卖方已按规定交货的清洁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2、买方义务 (1)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口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 (2)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3)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上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
12、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二)使用FOB时应注意的事项 1. 关于风险划分问题:以装上船为界。 2. 关于船装衔接问题 3. 关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 FOB 的变形,它们主要有: (1) FOB Liner Terms (班轮条件) (2) FOB Under Tackle (吊钩下交货) (3) FOB Stowed (理舱费在内) (4) FOB Trimmed (平舱费在内) 4. 个别国家对FOB 的不同解释 FOB(Vessel) San. Francisco 二、CFR 意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是指卖方在装运
13、港将收到货物装上船,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就算完成交货义务。 1、卖方义务 (1)签订从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及自费向买方提供为买方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2、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以后的一切风险。 (3)
1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3、CFR变形卸货费承担问题 (1)CFR Liner Terms(班轮条件)。 (2) CFR Landed (卸至岸上)。 (3)CFR Ex Ships Hold(舱底交接)。 (4)CFR Ex Tackle (吊钩下交接)。 三、CIF 意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的港)。它是指卖方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此外,卖方还必须办理海运货物保险。 1、卖方义务 (1)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的
15、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须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按照约定,自负费用办理水上运输保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5)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2、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3、
16、关于不宜将CIF称为到岸价的问题 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港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 不是“到岸价”。 4、 关于保险的问题 卖方只须投保最低(C险)的险别,但在买方要求时,并由买方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可加保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 5、 关于核算运费的问题 以班轮运费作为报价依据。 6、 关于象征性交货问题 从交货方式上来看,CIF 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Phy
17、sical Delivery)而言。 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港,买方仍有权拒收单据并拒付货款。 还需指出,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义务只是得到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履行交货义务。 第四节 FCA、CPT、CIP术语 一、FCA 它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就算完成交货义务。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根据2020年通则的规
18、定,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它地点交货,卖方则不负责卸货。 1.卖方的基本义务 (1)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在指定地点按约定日期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给予买方货物已交付的充分通知。 (2)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以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向买方提供约定的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2. 买方的基本义务 (1)自负费用订立自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并将承运人名称及时通知卖方。 (2)从卖方交付货物时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3) 受领交货凭证或电子信息,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二)使用FCA时应注意的事项 按照2020通则的解释,交货地点的选择直接影响到
19、装卸货物的责任划分问题。 如果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在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把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承运人所提供的运输工具即可,因为承运人很难将装卸工具都随车带来,而在卖方的所在地,卖方通常能较容易的找到装卸工具。 所以,这种规定是为了便于合同的履行。同理,如果交货地点是在其他地方,卖方就要将货物运交给承运人,在自己所提供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义务,而无须负责卸货。 二、CPT 意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并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而买方承担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该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如果买卖双方使用接运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地,则
20、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 采用CPT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如下: 1、卖方义务 (1)订立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承运人控制之下,并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5)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向买方提供在约定目的地提货所需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2、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自
21、货物在约定交货地点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3、使用CPT应注意的事项 1) 关于风险划分界限的问题 2) 关于CPT与CFR差异的问题 按这两种术语成交,卖方承担的风险都是在交货地点随着交货义务的完成而转移,卖方都要负责安排自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事项,并承担其费用。另外,按这两种术语订立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卖方只需保证按时交货,而无须保证按时到货。 CPT与CFR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界限也不相同。除此之外,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以及需提交的单据等方面
22、也有区别。 三、CIP 意为运费 、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并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 的运费,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和支付保险费,而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该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如果买卖双方使用接运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的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 1、卖方义务 (1)订立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承运人的控制之下,并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 (4)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负费
23、用投保货物运输险。 (5)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6)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约定目的地提货所需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2、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自货物在约定地点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3、使用CIP应注意的事项 1) 关于保险的问题 卖方须投保最大(A险)的基本险,且在买方要求时,并由买方承担
24、费用的情况下,可加保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 2)应合理确定价格 与FCA相比,CIP条件下卖方要承担较多的责任和费用。他要负责办理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承担有关运费;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这些都应反映在货价之中。所以,卖方对外报价时,要认真核算成本和价格。在核算时,应考虑运输距离、保险险别、各种运输方式和各类保险的收费情况,并要预计运价和保险费的变动趋势等。从买方来讲,也要对卖方的报价进行认真分析,做好比价工作,以免接受不合理的报价。 3) 关于CIP与CIF差异的问题 第五节第五节 DAP、DPU、DDP术语术语vD组有三个贸易术语,即D
25、AP、DPU和DDP。v它们是在进口国港口或进口国内地完成交货义务。v属于到货合同。 一、一、DAP术语术语 DAP即“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该术语是指卖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按照通常航线和惯常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装载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卖方负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交货点为止的一切风险。 该术语的交货地和到货地是一致的,并适合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v使用DAP术语应注意的问题v1. 预先确定交货地点 根据2020通则规定,术语的交货地和到货地是相同的,因此,买卖双方最好尽可能清楚地说明目的地的交货点,原因是:第一,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和运输过程
26、中的费用在具体交货点转移;第二,卖方必须订立合同或安排将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的地点或交货点,如果卖方未能这样做,则卖方违反其承担的义务,并将对买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v2.卖方的风险控制问题 选用这一术语要求出口方必须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有明确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完备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系统,将可控风险降低到最小,最大程度地避免可能的损失。 二、二、DPU术语术语 DPU(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后接指定目的地。该术语是2020通则中唯一新增加的术语,并由其取代了2010通则中的DAT。它适合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DPU是指卖方负责将合
27、同规定的货物按照通常航线和惯常方式,在规定期限内运至目的地指定的交货点, 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载,并承担卸货费用。 它是在2020通则唯一要求卖方在目的地卸货的术语。因此,卖方应确保能在指定交货地点卸载货物。如果卖方不希望承担卸货的风险和费用,应避免使用DPU规则,而应选择使用DAP。v 使用DPU术语应注意的问题v1. 根据卖方义务选用合适的术语 由于卸货的地点可以是任何地点,而这一地点又能保障卖方卸货安全与便利,因此,买卖双方应当事先达成一致,对这一地点进行尽可能详细的具体描述,谨慎地确定该交货点的具体位置。v2.关于DAP和DPU的差异问题 DPU是新增加的术语,它与DAP在排序上
28、调换了位置。实际上,二者的差别并不大,主要在于卸货费的分担上。DPU术语规定卖方有义务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交买方处置,而DAP术语则规定买方需履行卸货义务。因此,如果使用了合同条款明确这一问题,则两个术语在使用上的区分就意义不大了。 三、DDP 意为完税后交货 (指定目的地)。它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处置,并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就算完成交货义务。此间,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为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进口税捐。而买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领货物。 该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大的一种术语。因为卖方是在办理好进出口报关
29、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质上是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他与其他在当地市场就地销售货物的卖方并无多大区别。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DDP术语。v关于进口清关问题vDDP术语是唯一由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术语。以该术语成交,卖方服务到家,最具竞争性,但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或进口通关手续,或当事方希望买方承担进口的风险和费用,则不宜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DAP术语。【思考题思考题】v1何谓贸易术语?其作用如何?v2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哪些? v3试比较FOB、CFR和CIF三种术语的异同。v4试比较FCA、CPT和CIP三种术语的异同。v5试比较DAP和DPU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