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管理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实务 合同管理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实务1 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大家好4公司合同管理1.1对合同设计、管理的认识误区认识误区签不签合同不重要 合同本身不能解决纠纷 合同设计管理就是修改合同 合同设计管理降低效率 错误理由君子协定更可能履行,不签合同的情况很多,多增一道手续而已。合同即使约定解决纠纷方法,多数没用,更多靠协调解决。修改合同文本或在履行中变更合同内容而已。合同是业务问题与合同管理无关。合同设计与管理徒增很多不必要的程序,时间和人力成本主高,且效率低。且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最重要的规则,除了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外,有明确的规则有利于减少纠
2、纷。没有合同,当协商不成时,双方的重大权利义务便处于空白状况。合同设计与管理是包括签订、履行、解除等内容的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割裂开来。没有安全的利润不是利润,没有安全的经营效率,谈不上效率。应当在二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而不是偏废哪一点。大家好5公司合同管理1.2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最基础 最核心 最易忽视最根本提升企业形象监控经营风险创造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外界往往以合同的管理水平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通过严谨科学的合同管理,明确企业收益与风险,运用适当的合同条款防范、规避风险,确保收益实现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合同设计,以及对履行中具体问题的妥善处理,可以使企业以最小的成本获得
3、最大的收益。合同是企业对外开展业务的主要依据、凭证,合同管理水平是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2 合同管理大家好7公司合同管理2合同管理移交签字大家好8公司合同管理2合同管理u电子文档 编写电子版合同管理登记表编写合同电子管理文档的必要性和作用:1、便于统一管理合同(信息归口、标准化)2、便于合同查阅(有保管及存档信息)3、便于合同管理总结及提升(合同订立、履行过程及评价)4、便于应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监督大家好9公司合同管理2合同管理u分类管理u按部门分类(以经办部门为例)u按合同性质分类 合同法法定分类:1、买卖合同 2、承揽合同 3 、建设工程合同 4、技术合同 5、运输合同 6、保管合
4、同 7、借款合同 8 租赁合同 9、委托合同 10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11、融资租赁合同 12、 行纪合同 13、居间合同 14、仓储合同 15、赠予合同大家好11公司合同管理2合同管理公司合同管理资质审查合同审查合同签订合同归档合同履行业务部门法务人员按合同审批流程业务部门办公室3合同法务审核中的常遇问题大家好13公司合同管理3合同审查中常遇的问题1、合同文本开头的主体未填写或书写错误;2、合同存在空白条款未填写或未划除;3、履约要求和违约责任过于简单笼统;4、经办人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5、合同签约日期、地点未填写;6、合同归档资料不齐全,集中管理不及时。大家好14公司合
5、同管理3合同审查中常遇的问题7、合同未签订时已经过了付款时间,一签定就违约;8、对合同事项进行变更、终止时,常以电话、Email、传真方式作出,缺少书面变更/补充协议、签字的会议纪要、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传真回函等。9、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依据法律规定,视为未约定,建议约定为我方所在地法院(即盘龙区人民法院); 合同管理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实务 主 体合同权利合同义务争议解决违约责任时间地点 签字盖章 名称或姓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等明确、具体、可操作预付款、定金、托收、担保明确、具体、可操作质量、回款率、保质期、履行期限协商仲裁诉讼明确责任主体以便追究明确时间地点以便确权根据合同法某条款,
6、协商某事宜。合同法概述合同全貌1.1合同概念合同法概述主体相对性,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内容相对性,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相对性,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相对性原则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对象特定;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内容具体确定;明确标的、价款、数量等主要条款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
7、在承诺期间内作出。1.2合同成立要约承诺合同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1.2合同成立甲与乙是否成立合同关系?甲:“我公司急需A级绿色豆100吨,如你们有货,请速来函电。”乙: 向甲回复了函电,告知甲都备有现货,且告知了绿豆的价格。 在发出函电后,即时派车给甲送去了100吨A级绿色豆。甲与丙是否成立合同关系?甲:“我公司急需A级绿色豆100吨,如你们有货,请速来函电。”丙: 向甲回复了函电,告知甲都备有现货,且告知了绿豆的价格。甲:“我公司愿意购买贵厂100吨A级绿色豆,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承担。”丙: 丙回函告知已准备发货。要约阶段,合同尚未订立合同已订立 某食品公司甲因生产需购置一批A级绿色豆,
8、特向乙、丙两家供应商发出函电。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合同法合同法概述概述1.2合同成立情形一:后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情形二:后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有该种零件出售,甲就向丙公司采购了一批零部件,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制造了该种零部件后,通知甲公司商谈购买事宜,甲公司以已向丙公司购买为理由拒绝商谈。案例合同成立过程中,一方反悔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成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
9、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1.2合同成立合同法概述缔约过失责任 它指在合同成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2合同成立合同法概述 1)订立合同所支出,如交通费、通讯费、餐饮住宿费等; 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如仓储费、人工费、运费等; 3)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 4)上述费用的利息损失; 5)丧失与他人签约机会等情形下产生的间接损失。 订立 合同时 ,对方明确知
10、道的。赔偿范围构成要件返回案例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须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违反者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违反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案例1.3合同生效合同法概述某食品公司与某设备厂签订协议:食品厂支付10万元购买一台BYSJ-2型号的豆渣除湿机,设备厂同意并送货上门。甲(男22岁)与乙(21岁)是男女朋友。某日,甲说:“等你满二十二岁时,我送你一部iphone5作为生日礼物,乙表示乐意。”某食品公司与某厂签订协议:如果该厂能在2014年1月1日取得鸭血生产加工的相关资质,那么食品公司就委托该厂以4元/盒的价格贴牌加工鸭血。某中国公司
11、与某外资企业签订协议:约定该中国公司将其持有的某设计公司40 %的股权以19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某外资企业。合同成立即生效吗?返回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应具备实施法律行为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1.3合同生效合同法概述1.3合同生效合同法概述缺少合同生效要件时,合同并非当然无效,根据缺少的要件不同,合同的效力也不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无效合同1.3合同生效合同法概述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12、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效力待定合同(一)无、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二)无权代理人以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代理人追认的;(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合同(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4小结合同法概述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谈不上合同有效与无效的问
13、题。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其回答的问题是“有没有某一合同存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合同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合同成立过程中,过错当事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生效是一个价值判断,回答的问题是“已经存在的某一合同是否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合同一旦生效,就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合同法实务 合同管理 合同法概述1企业法人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委托代理人 主体审查合同主体身份认不清张某和王某是朋友,王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1年3月,王某向张某借款十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并加盖了某公司公章。事后,王某拒绝还钱。张某把王某告上了法庭。
14、王某辩称是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的是公司公章,他只是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字。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张某的起诉。张某随后起诉王某所在公司,法院判决胜诉。可该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王某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张某的借款,最终得不到偿还。 案 例一合同法实务张某王某借款人收款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1主体审查合同相关方的法律地位认识错误A公司为大型企业集团,实力雄厚;B公司为该大型企业集团的子公司;甲根据B公司发出的订单,向B公司供应货物,并按照A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安排从A处回收货款,交易一直较为正常。考虑到A的优良资信,甲与B公司签订了一系列
15、合同。后B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所欠货款不能支付,于是甲向A集团追讨,A集团以其非交易合同主体为由拒绝还款,为此造成甲损失惨重。案 例二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1主体审查甲甲Diagram 2Diagram Diagram 3BA交交易易母子公司母子公司回回收收货货款款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我国某钢铁公司A计划引进一套铸造设备,国外的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1千万美元以上,A难以接受。某国商人S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A报出500万美元的价格,保证按要求的技术水平供货。A对S虽了解不深,但仍与其签订了供货合同。到年底S只交齐了203万美元的货物。随后经过多次交涉,到期仍未交齐货物。经过调查发现,S只是一
16、个小商人,其下属的几家小公司早已先后倒闭,并欠缴了制造商很多货款。A起诉并胜诉,但无实质收获,同时工期拖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案 例三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1主体审查合同法实务1主体审查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u资信能力(履约资格、履约素质)能否独立签约?有无履约能力?明确你在和谁交易?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1主体审查合同主体存在哪些法律风险点?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合同相对人为法人职能部门,无授权;非法人单位,并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委托人签订合同无代理权或
17、超越代理权。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签约资格: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特殊行业的还需审查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或其他相应的资质;履约能力:供货业绩、商业信誉、公司盈利等情况。1.1 企业法人(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关键:对方是否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主体审查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签订合同,合同是否有效?u结论:一般地,企业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有效,特殊情况下无效。 某食品厂与某经销商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食品厂向经销商供应一批肉制品,总计价款20万元。签订合
18、同后,经销商觉得食品厂的肉制品供应价格过高,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后该经销商发现食品厂的经营范围中不包括肉制品的销售,于是该经销商以食品厂销售的肉制品超出经营范围为理由主张合同无效。案例民法通则第 42 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但是最高法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法条解析1主体审查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1.2 法人职能部门 不具有法人独立人格,是法人的一个内部组成部分。u签约资格:一般不具有签约资格,以职能部门名义签署的合同无效。u
19、但是,如果职能部门具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实质仍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则可认定该合同有效。1主体审查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1.3 分支机构 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通常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如保险分公司、银行分行等。依法设立且领取营业执照依法设立但未领取营业执照u签约资格:分支机构本身是否 取得营业执照u履约能力:同时需要核实其上级法人,因为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先以该机构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开办法人承担。1主体审查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1.4 委托代理人 在委托授权的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从事民事行为的主体。u签约资格:须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u审查内容:审查代理人的代
20、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及代理权限。u 没有代理权u 超越代理权u 代理权终止1主体审查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仅指没有代理权的行为。无权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表见代理法律后果: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取得代理人追认后有效,否则无效。法律后果:表见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无需代理人人追认。1主体审查2标的条款预付条款风险转移条款争
21、议解决条款违约条款生效条款 合同签订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2合同签订标的条款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通俗来说,标的就是目的。一般的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物”,当然标的也可能是“行为”,如服务合同中的标的是“提供服务”。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具体物体。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比如,在服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标的与标的物风险点:标的不具体不明确或是不合法。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等,以使其特定化。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2合同签订预付条款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2合同签订风险转移条款这里指的风险是非
22、当事人原因致使标的物毁损、灭失。但是,如果是买方违约拒收标的物,即使标的物未交付,风险也由买方承担。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风险。可见,标的物的风险转移采用交付主义: 动产-交付 不动产-交付=占有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直接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风险点:风险转移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2合同签订风险转移条款风险点:风险转移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案例:食品企业甲向供应商乙购买了一批包装盒,合同约定:标的物风险自交付时发生转移。后乙方某日深夜将包
23、装盒运至甲方工厂内,由于气候干燥,不小心发生火灾,致使该批包装盒被烧毁。后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甲方认为包装盒虽运输至厂区内,但由于是深夜到厂,还没经员工接收确认,不能视为交付,乙方认为包装盒进入了厂区即表示交付了。对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交付指定人员签收后,风险发生转移。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2合同签订争议条款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2合同签订1、选择法院:u法定管辖:法律规定只能由法院管辖的案件(三种情形)。u约定管辖: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管辖法院,并且只能约定 一个法院管辖,否则约定管辖无效。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 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2、选择仲裁: 仲裁机构具体明
24、确、唯一,否则无效; 注意:如果当事人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的,该条款无效。u两种方式的主要区别: 法院:两审终审;有利执行,周期较长 仲裁:一裁终局;专业性强,周期较短争议条款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2合同签订违约条款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法律规定时,依法或依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u违约责任的三种基本形式: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赔偿损失;u除此之外,合同可约定违约金或定金或赔偿金。u违约金u违约条款应便于操作,有具体内容,否则等于没有约定,一旦发生纠纷,不利于索赔。(如约定:“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百分
25、比(通常以合同标的或总金额作为基数)日万分之几(按实际违约天数累计)固定金额(如工程或采购类合同,常用固定金额)风险点:违约条款过于简化,不利于操作。2合同签订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合同生效签章时间地点双方签、章生效签字人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公章不倡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涉及异地签约时,签约地点影响争议时法院管辖的选择或合同履行。 生效条款风险点:1 ) 要 求 代理人签字生效的未签字;2 ) 签 约 时间不明确;3 ) 异 地 传真签约。3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点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合同履行中的债权债务转让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要求 合同履行合
26、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3合同履行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根据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参照右边所列规则:价款不明确的,按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地点不明确,按接受货币一方,不动产所在地或履行义务乙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可随时履行履行方式不明确,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方式;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3合同履行甲甲乙乙一手交货一手付款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1互负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合同法合同法实务
27、实务3合同履行互负债务,有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履行不符约定后履行一方可拒绝履行甲甲乙乙先交货再付款乙乙不交货甲甲拒绝付款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辩权2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3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不安履行抗辩权3可可中中止止履履行行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
28、情形。 二次效力:仍不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可解除合同。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3合同履行债权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转让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丙丙乙乙甲甲债务人 债权人欠100万第三人债权转让通知第三人丙丙乙乙甲甲债务人债权人欠100万欠100万债务转让同意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3合同履行u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u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u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u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
29、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u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定解除解除后果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签订时或履行过程中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3合同履行 1、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坚持诚信信用原则。 2、充分利用合同履行中的各种权利,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 3、合同变更时应签订书面协议,需要履行通知、登记等法律程序时,需及时履行。 4、合同转让时需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5、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
30、,需要履行通知等法律程序。4造成违约的风险点违约责任案例分析债权保全 违约处理合同法实务4违约处理当事人造成违约的主要法律风险点有哪些?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价款。2、逾期交付、提取标的物。3、未按约定的方式、地点、数量、质量等履行合同。4、未尽到通知、保密、协助等附随义务。5、对方违约时,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6、我方未充分行使违约救济权利。1、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2、关注合同履行进展,一旦发现异常状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3、及时搜集和保存好各种证据。4、充分利用合同法和合同赋予自身的权利。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4违约处理如果对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我们该怎么办?合同法合同法
31、实务实务4违约处理违约金违约金 赔偿金赔偿金VS可主张赔偿金约定违约金实际损失12VS预违约性质,合同前收收方违约:双倍返还支付方违约:不予返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定定 金金u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不可并用。u违约金和法定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可以概括为:原则上不并存;就高不就低;优先适用违约金责任条款。u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可以同时适用,但不得超过合同的总标的额。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4违约处理 A食品企业跟B设备公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0万元的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先向B支付1万元作为定金,同时
32、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如果一方违约的,应支付30%的违约金。后A食品企业因为设备质量问题与B设备公司发生争议,由于设备不合格造成A食品企业损失2.5万元,现在A食品企业要求B设备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请问这一要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4违约处理如果选择定金,可以获得:1 X2=2万,2+2.5=4.5万元如果选择违约金,可获得:30%X10=3万2.5万元,3+1=4万元如果选择实际损失,可获得:2.5+1=3.5万元BA10万元设备买方卖方支付定金1万违约金约定30%违约方守约方实际损失2.5万【分析】定金VS违约金 定金VS赔偿金 违约金VS赔偿金 适用定
33、金罚则: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4违约处理 债权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撤销权与代位权。撤销权代位权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除外。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撤销权4违约处理次债
34、务人乙乙甲甲丙丙债务人欠100万放弃100万欠100万债权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对债权人债权有危害。行使条件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行使范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行使时间请求法院撤销甲的行为合同法合同法实务实务乙乙甲甲丙丙次债务人债务人欠100万欠100万债权人代位权4违约处理直接起诉丙归还100万u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已届清偿期;u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危害了他人的债权实现;u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主张代位权;u但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抚养费、工伤费等。u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权利行使谢谢聆听分享完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