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 / 1313第一章 政治制度的一般理论第一章 政治制度的一般理论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政治制度含义政治制度含义1.政治制度的特征:(1)内在特征:阶级性(政治性) 、普遍效力和强制性;(2)外在特征:历史性、多样性。国家权力配置方式国家权力配置方式2.总统制:典型的“三权分立” 。典型国家:美国、巴西、韩国3.议会制:典型国家:英国(称首相) 、德国(称总理) 、日本(称首相)4.民主集中制:议行合一特征;产生于 1871 年法国的巴黎公社;典型国家:中国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5.单一制:典型国家:中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朝鲜6.复合制:包括联邦制(始于美国,代表
2、国家:德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巴西)和邦联制(欧洲联盟(欧盟)和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 )7.半总统制的国家:法国、俄罗斯。第二章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概述第二章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概述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历史发展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历史发展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时间:1949 年;(2)地点:北平;(3)文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起临时宪法作用) ;(4)内容:选举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9.从 1953 年下半年开始至 1954 年,第一次普选。1954 年 9 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3、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部宪法)毛泽东指出: “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国人民从 1949 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 ”10.1956 年 4 月, 论十大关系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正确处理的十种矛盾关系。11.1975 年,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取消了国家主席制度。12.1980 年 8 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总结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的主要弊端,包括“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13.1982 年 9 月,党的十二大,规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14.1992 年,党的十四大
4、决定不再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15.1997 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16.2013 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明确了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作了统一部署。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内涵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内涵17.国体(国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8.政体(政权组织形式) :当代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9
5、.1956 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自考押题 vx 344647 公众号/小程序 顺通考试资料2 2 / 1313当代中国政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主治制度的主要特征要特征20.(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最本质的属性,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亦构成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宗旨和根本价值取向。(3)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规范当代中国国家政权机构间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规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总体运行机制的基本原则。(4)在发展中不断改革
6、和完善第第三三章章 中国共产党组织制度中国共产党组织制度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中央组织的中央组织21.党的中央组织,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及由其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书记处、中央军事委员会。1921 年,党的一大召开,标志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正式产生。22.党的全国代表大会:(1)党的最高领导机关。(2)代表的名额与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3)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4)提前举行: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 1/3 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5)职权:听
7、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3.党的中央委员会:(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2)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4)每届任期五年。(5)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决定。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各自总数的 1/5。(6)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书记处。24.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成
8、员的提名权属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和基的地方和基层组织层组织25.党的地方组织:(1)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每 5 年举行一次。(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县以上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 5 年以上的党龄。县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 3 年以上的党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3)党的地区委员会: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26.党的基层组织:(1)人数要求:正式党员 3 人以上。(2)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
9、会每届任期一般为 3 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3 3 / 1313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均为 5 年。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纪律检查机关关27.党的纪律:对党员的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和开除党籍(党内的最高处分) 。28.有权决定开除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党籍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29.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组织体系: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纪律检查机关)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第四四章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中国共产党
10、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的领导地位30.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31.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提出了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 。32.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面临着两大历史性任务:(1)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2)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3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主要方面: (1)政治领导(2)思想领导(3)组织领导。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党组制度党组制度34.党组制度的前身是党团制度。1923 年 6 月,湖南水口山建立了水口山党团,是中国共产党党组的雏形。35.有党员领导成员 3 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
11、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36.党组成员应当有 3 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 5 年以上党龄。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工作的主要工作机关和制度机关和制度37.(1)组织部,1924 年,设立层级中央和县级及以上地方党委,主管人事、党建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2)宣传部,1924 年,设立层级中央和县级及以上地方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3)统战部,1938 年。设立层级中央和县级及以上地方党委,主管统一战线的职能部门,是党在统战工作中的参谋和助手。(4)政法委,1958 年,设立层级中央和县级及以上地方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
12、部门第五章第五章 选举制度和代表制度选举制度和代表制度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中国选举制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度的历史发展展38.现代选举制度源起最早可追溯至 13 世纪的英国。39.1953 年第一部选举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人民民主政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40.1979 年第二部选举法主要内容:直接选举的范围从乡、镇一级扩大至县级。第二部选举法共有六次修正,涉及重要内容如下:(1)1986 年“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领导”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1/3 至 1 倍。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 3 人。
13、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2)1995 年“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人大代表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 30 人以上联名;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 1/10 以上代表联名;在人大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4 4 / 1313主任会议或者常委会 1/5 以上组成人员联名。(3)2004 年,罢免代表的程序:原选区选民 50 人以上联名,可以对县级人大代表提出罢免要求;原选区选民 30 人以上联名,可以对乡级人大代表提出罢免要求。选举的基本选举的基本原则、组织原则、
14、组织和程序和程序41.选举的基本原则:(1)普遍原则。主要受到两个条件的限制:一是年龄条件的限制,即必须年满 18 周岁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政治条件的限制,即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平等原则。包括人人平等( “一人一票制” ) 、民族平等、地区平等(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 1 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人口特少的其他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代表 1 人)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结合的原则。(4)秘密投票原则。42.县乡人大代表的名额规定:(1)县级,基数 120,每 5000 人+1,人口超过 165 万不得超过 450,不足 5 万,可以少于 120(2)乡
15、、民族乡、镇,基数 40,每 1500 人+1,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 160,人口不足 2000 的,总名额可以少于 40(3)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43.选民登记确认后,选举日的 20 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之后,在选举日的 15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 7 日以前公布。44.享有提名代表候选人的主体:(1)各政党、各人民团体; (2)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4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主席团主持本级人大选举上一
16、级人大代表。46.分配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市的区、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1)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数 350,省、自治区:每 15 万人+1,直辖市:每 2.5 万人+1,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 1000(2)设区的市、自治州,基数 240,每 2.5 万人可以+1,人口1000 万的,不得超过 6504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在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 2 天对人大代表对人大代表的监督、罢的监督、罢免免48.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 1/10 以上代表联名, 可以罢免上一级代表。在闭会期间,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 1/5 以上组成人
17、员联名,可以罢免上一级代表。49.终止代表资格的条件是:(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2)辞职被接受的;(3)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4)被罢免的;(5)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7)丧失行为能力的。第六章第六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全国人民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大会5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1954 年宪法规定, 全国人大每届任期 4 年, 1982年宪法每届任期调整为 5 年。推迟选举和延长任期的条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8、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任期。51.全国人大的职权:(1)立法权: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5 5 / 1313(2)决定权(3)任免权。根据全国人大主席团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19、;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5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3 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 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的人员的罢免案;1 个代表团或者 30 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及询问。全国人民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5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的职务。5
20、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包括: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55.工作机构:(1)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2)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3)办公厅(日常工作的机构)全国人民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会56.10 个专门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十三届全
21、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新增设) 。57.10 人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可以提出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1/5 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5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主席团或者 1/10 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第七章第七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县级以上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59.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地方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权(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
22、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选举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 、保证权。6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 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大会议。会议形式:预备会议(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 、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预备会议选出的主席团主持) 、代表团会议或代表小组会议。县级以上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方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6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始于 1979 年。6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
23、常委会的职权:地方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选举任免权、决定权(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 、保障权、其他职权。乡级人民代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表大会及其机构机构6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64.乡级人大任期变化:1954 年宪法:2 年;1982 年宪法:3 年;2004 年以后:5 年。65.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6 6 / 1313级人大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主席团或者 1/
24、5 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第八章第八章 国家主席制度国家主席制度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当代中国国当代中国国家元首制度家元首制度的历史发展的历史发展66.(1)君主制国家:国家元首称皇帝、国王或苏丹等,一般通过世袭或贵族轮替方式产生,并终身任职,如英国、西班牙、日本、泰国等国; (2)共和制国家:国家元首称总统或主席等,一般通过公开选举的方式产生,实行任期制,如美国、德国、法国等国。67.只是国家的象征性首长,被称为虚位元首,如德国、印度;实行绝对君主制或二元君主制政体的国家:沙特阿拉伯、科威特、约旦等。国家主席
25、的国家主席的产生与任期产生与任期68.国家主席的任职资格中的年龄条件,年满四十五周岁。69.第一届国家主席:毛泽东;第二届、第三届国家主席:刘少奇。70.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的继任和补选程序:继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国家主席的职位。补选。补选分两种情形:其一是国家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其二是国家主席和副主席同时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国家主席职位。国家主席的国家主席的法律地职权法律地职权71.国家主席的职权: (1)对内方面:公布法律权、国务院组成人员任免权、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授予权、特赦令发布
26、权、紧急状态宣布权、战争状态宣布权和动员令发布权。 (2)对外方面:开展国事活动和接受外国使节的职权、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的职权、批准和废止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职权。第九章第九章 中央政府制度中央政府制度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国务院的法国务院的法律地位、组律地位、组成、任期与成、任期与职权职权7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的法律地位可从如下三个方面来理解:(1)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2)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3)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73.人员组成: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
27、干人、各部部长、各委会主任、计长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总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74.周恩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任期最长的国务院总理人选。国务院的机国务院的机构设置构设置75.现阶段国务院的机构设置。(1)国务院办公厅:由国务院秘书长领导,主持并负责国务院日常工作,统筹管理国务院办公事务。(2)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名称可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
28、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5)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 7 / 1313(6)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行政学院。国务院的领国务院的领导体制与工导体制与工作规则作规则76.国务院的领导体制(1
29、)国务院总理国务院的最高负责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首脑,是国家行政事务的最高领导人。每届任期为五年,现行宪法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国务院领导体制: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77.国务院会议制度:(1)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全体国务院组成人员组成,总理负责召集和主持,研究和部署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包括: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国务院的重要主要任务包括: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2)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组成,总理负责召集和主持,讨论
30、和研究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法律法规草案。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任务包括: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第十章第十章 一般地方政府制度一般地方政府制度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当代中国一当代中国一般地方政府般地方政府制度的历史制度的历史发展发展78.政务院于 1949 年 12 月 16 日决定设立大行政区,简称大区。全国共设立东北、西北、华北、华东、中南和西南 6 个大区。1952 年被改为行政委员会。1954 年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有关地方人民委员会的一系列规定,标志着当代中国一般地方政府制度的正式确立。79.1982 年宪法第 3
31、0 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80.2004 年乡、民族乡、镇在内的我国地方政府机关的每届任期均统一为五年。地方各级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民政府的组成和领导体成和领导体制制8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 (1)省级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4050 个。经济发达、人口众多的省、自治区:50 个左右;经济比较发达、人口较多的省、自治区:45 个左右;经济不发达、人口较少的省、自治区:40 个左右。 (2)市级、县级人民政府:自治州、地级市:3040 个,县、自治县、市辖区:
32、2030 个。8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 (1)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的具体职能:全面领导权;最后决定权;负全面责任( “三权一责” ) 。 (2)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本级政府的行政首长、行政首长副职、秘书长和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行政首长主持) ;常务会议(由行政首长、行政首长副职、秘书长组成,由行政首长或委托行政首长副职主持) ;专题会议。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民族区域自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治制度的历史发展史发展83.1936 年,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政权。1
33、947 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一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8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 年 10 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 年 3 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 10 月)西藏自治区(1965 年 9 月) 。85.1984 年,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86.2001 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更改为“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自治地民族自治地方方87.目前,我国共有民族自治地方 155 个,其中,省级自治区政府 5 个,自治州政府
34、30 个,自治县(旗)政府 120 个。88.在我国,自治机关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89.自治权包括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管理地方财政、管理本地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等。8 8 / 1313民族自治地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方政府的职权、组成和权、组成和体制体制90.自治区政府是自治区的行政机关,与省、直辖市平行的一级地方政府。我国有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 5 个省级自治地方。91.自治州是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域,它是和设区、县的市平行的一级行政区域单位,相当于省内行政公署一级。目前,我国共
35、有 30 个自治州政府。92.自治县政府是自治县的行政机关,是与县级政府等同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目前,我国共有自治县(旗)政府 120 个(含 3 个自治旗) 。93.民族乡,也被称为“自治乡” 。民族乡并不是民族自治地方,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必要补充形式。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的建立及其的建立及其法律地位法律地位94.“一国两制”最早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在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问题上得以实践,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先后于 1997 年和 1999 年建立。95.“一国两制”主要内容: “一国两制”是在坚持
36、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立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96.为实现国家的和平统一,1979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 ,首次宣布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1982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 ,为特别行政区的创立提供了宪法依据。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长官97.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 (1)国籍:必须是中国公民; (2)年龄:必须年满 40 周岁; (3)居住年限条件:在香港、澳门居住连续满 20 年的永久性居民; (4)有无外国居留权。98.行政
37、长官的任期为 5 年,可以连任一次。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机构政府的机构设置与职权设置与职权99.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机构设置:(1) “三司” :政务司、财政司和律政司香港第一级政府机构。(2)局:第二级政府机构。(3)署和处。分为两种类型:政府机关内部的机构等级,特别行政区各司局外部设立的较为独立的政府部门,如警务处、廉政公署、审计署。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的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与司法机关100.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101.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年满 40 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 20 年并在外国无
38、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设主席与副主席,均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 15 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102.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 2/3 多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 2/3 多数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有权提出基本法修改提案。立法会全体议员的 1/4 联合动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的 1/3 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院长、首席法官(香港)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 2/3 多数通过,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39、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监察制度监察制度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国家监察制国家监察制度的历史发度的历史发展展103.1959 年 4 月,因国家管理体制调整,撤销监察部。2016 年 11 月 7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2018 年 3 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这标志着国家监察制度在国家宪法层面和法律层面得以正式确立。9 9 / 1313国家监察机国家监察机关的职权和关的职权和组织结构组织结构104.国家监察机关在行使职权时采取的措施: (1)针对人的措施有谈
40、话、讯问、询问等; (2)针对财产的措施: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 (3)强力措施:搜查;留置(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105.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国家监察委员会名称前冠以“国家”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名称采用“行政区划名称+监察委员会”的表述方式,如“北京市监察委员会” 。国家监察机国家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关的领导体制和工作程制和工作程序序106.国家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 (1)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机关的领导。 (2)上下级监察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
41、系。107.国家监察机关除日常监督工作之外,一般要经过问题线索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立案调查、作出处置等关键环节108.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对国家监察对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机关的监督109.对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的主要途径。 (1)人大监督。 (2)司法监督。 (3)自我监督。 (4)社会监督。社会组织对国家监察权的监督,各类社会组织(包括群众团体、
42、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对国家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纪情况进行监督。社会舆论对国家监察权的监督,主要是指各类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自媒体对国家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不正当行为进行监督。 (5)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人民法院制度人民法院制度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第人民法院第人民法院的性质和法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律地位110.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2014 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111.人民法院的法律地位: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具体体现在
43、: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2) 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法院的工作监督。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的职权与组织职权与组织结构结构112.人民法院的组织结构: (1)最高人民法院(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3)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 。113.行使审判职能和管理职能的机构:专业审判庭、综合业务机构、审判辅助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114.人民法院的人员构成中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是法官。115.我国法定的审判组织形式有独任庭、合
44、议庭、审判委员会三种。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的领导体制与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工作机制116.人民法院审判的工作原则。 (1)独立审判原则。 (2)平等审判原则。 (3)依法审判和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4)公开审判原则。 (5)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6)司法责任制原则。117.人民法院审判的工作制度。 (1)合议制度(2)两审终审制度(3)审判监督制度(4)回避制度(5)陪审员制度。118.下列三类案件不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119.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45、、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 28 周岁的公民。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1010 / 1313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人民检察院制度人民检察院制度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法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律地位120.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121.人民检察院的法律地位: (1)人事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 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2) 工作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和组的职权和组织结构织结构122.人
46、民检察院的组织结构: (1)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察机关) 。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3)专门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 。123.行使检察职能和管理职能的机构分为三类:业务机构、检察辅助机构、行政管理机构。124.人民检察院采用以下三种组织形式办案: (1)独任检察官(2)检察官办案组(3)检察委员会。125.省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任免权属于省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原则和工作原则126.人民检察院上下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127.人民检察院内部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领导体制。128.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1)依法独立
47、行使检察权原则。 (2)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3)司法公正原则。 (4)司法公开原则。 (5)司法责任制原则。 (6)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原则。129.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1)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错误的,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或者依法撤销、变更; (2)可以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指定管辖; (3)可以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4)可以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军事制度军事制度知识点名称知识点名称内容内容军事制度的军事制度的历史发展历史发展130.1981 年 9 月 19 日, 邓小平在华北某地检阅军事演习部队时, 向全党
48、、 全军和全国人民发出了 “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的伟大号召。131.“全面推进军事理论现代化、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力争到2035 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军事领导体军事领导体制制132.中国的武装力量由党和国家的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13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134.中央军委 3 大委员会分别是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135.五大战区:即东、
49、南、西、北、中五个战区。军事武装力军事武装力量构成量构成136.中国人民解放军(1)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 (2)诞生于 1927 年 8 月 1 日。 (3)由陆军(陆地作战的主力) 、海军(军以舰艇部队和海军航空兵为主体、成立日 1949 年 4 月 23 日) 、空军(担负国土防空,支援陆、海军作战,对敌后方实施空袭,进行空运和航空侦察,于 1949 年 11月 11 日正式成立) 、火箭军(新的军种,战略威慑的核心,2015 年 12 月 31 日正式成立,前身是第二炮兵)和战略支援部队(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负责情报搜集、技术侦察、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心
50、理战等五大领域的作战行动)组成。军队政治工军队政治工作制度作制度137.军队政治工作的原则: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138.军队政治工作制度: (1)党委工作制度。 (2)政治委员制度(团级以上单位设立政治委员,营设立政治教导员,连设立政治指导员。政治委员必须是有五年以上党龄) 。 (3)政治机关制度(团级以上单位设立政治机关) 。 (4)党支部建立在连队的制度(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连级单位,都应设立党的支部,是 1927 年秋收起义部队在三湾改编时毛泽东提出的) 。兵役制度和兵役制度和139.兵役制度: (1)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2)现役的平时征集(征集当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