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合同模板甲 方: 乙 方: 鉴 证 方: 签订地址: 签订时间: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及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情况本评估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具体情况见附件一。第二条评估范围和内容本评估项目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见附件二。第三条 评估标准和方式本评估工作应当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为: 。第四条 评估费用及支付 (一)评估费用: 按间计费: 元/间,共 间; 按建筑面积计费: 元/平方米,共 平方米;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二)支付方式: 现金 支票 转账(三)支付
2、时间: 一次总付:支付时间为 。 分期支付: 元,时间: ; 元,时间: ; 元,时间: 。第五条 履行方式及期限受托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于现场检查检测工作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完成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工作,并提交书面安全评估报告套。第六条 异议处理委托方如对安全评估报告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报告起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提出书面异议,由受托方组织复查并于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予以书面答复。委托方对受托方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提出评估程序符合性审查或评估结论可靠性审查。第七条 双方主要义务(一)委托方义务,
3、要u 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1.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受托方提交所评估房屋的权属证明和相关技术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相关技术资料见附件三。2.在现场评估时提供工作面(如木结构平房及中式楼房应有检查口)、水电条件等必要协助,并按照与受托方商定的方案提前去除局部检查区域的建筑装修(如抹灰层)及项目检查完成后修补检查损伤部位等。3.在现场提供工人名,配带锤子、凿钎子、梯子等工具协助评估工作。4.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评估费用。5.采取措施保障
4、受托方评估工作正常进行。 (二)受托方义务1.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在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评估工作。2.按照约定完成评估任务并提交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报告。3.对评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4.按照委托方要求对在评估中掌握的有关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一)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委托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评估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金额 的违约金。(四)受托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
5、交评估报告,每迟延一日,应当承担评估费用 的违约金。(五)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的,合同履行期限顺延;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一)向 人民法院起诉。(二)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条 其他(一)本合同一式 份,委托方执 份,受托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三) (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经办人): 乙方代表(经办人):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日 期: 日 期: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