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保护第一节.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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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保护u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u 第二节著作权第二节著作权u 第三节专利法第三节专利法u 第四节商标法第四节商标法u 第五节电子商务下的知识产权法第五节电子商务下的知识产权法 第一节知识产权法概述u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三、知识产权的特点三、知识产权的特点 四、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四、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理论在我国民法理论在20世纪世纪7、80年代称之为年代称之为“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权权”。作为正式的法律用语最早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正式的法律用语最早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在台湾地区称之为民

2、法通则中。在台湾地区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智慧财产权”;日本;日本曾称之为曾称之为“无体财产权无体财产权”,现在称作,现在称作“知的所有权知的所有权”(日(日本语)。本语)。 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目前主要有三种表达方法:一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目前主要有三种表达方法:一是列举知识产权主要内容;二是下定义;三是完全列举知是列举知识产权主要内容;二是下定义;三是完全列举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或者划分的方法。识产权保护对象或者划分的方法。 一一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的概念 定义:定义: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

3、产生的权利的统称。利的统称。特征:特征: 划分了智力成果和智力劳动的界限划分了智力成果和智力劳动的界限 区分了创造性智力成果和非创造性智力成区分了创造性智力成果和非创造性智力成果果 包含了智力成果权和工业标记权包含了智力成果权和工业标记权强调知识产权依法产生强调知识产权依法产生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物权的无体财产权。物权的无体财产权。 这种区别在于:这种区别在于: (1 1)权利的标的不同;)权利的标的不同; (2 2)物权与知识产权虽然同为绝对权利,但是在)物权与知识产权虽然同为绝对权利,但是在 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都有区别;

4、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都有区别; (3 3)物权往往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物权往往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则须依靠法律的保障;则须依靠法律的保障; (4 4)当知识产权和物权发生冲突时,两种权利互相)当知识产权和物权发生冲突时,两种权利互相限制;限制; (5 5)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6 6)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其价值无论质的规定)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其价值无论质的规定性还是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性还是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在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规定,知识在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项目

5、的权利:产权包括以下项目的权利: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 (3)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 (4)科学发现;)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 (7)禁止不正当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 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在与贸易有关

6、的知识产权协议(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知)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识产权保护的范围: (1)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 (2)商标权;)商标权; (3)地理标记权;)地理标记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权;)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权; (8)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商业秘

7、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目前已为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计权等各种权利;目前已为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所)所认可。认可。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成部分。分类:分类:一是,分为著作权和工业产权;二是,创造性一是,分为著作权和工业产权;二是,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三、知识产权的特点三、知识产权的特点v

8、 客体的无形性客体的无形性v 专有性专有性v 地域性地域性v 时间性时间性v 客体可复制性客体可复制性以信息状态存在,通过以信息状态存在,通过载体表现出来,可以被载体表现出来,可以被人们感知。人们感知。专有性更复杂,表现为强烈的排他性。专有性更复杂,表现为强烈的排他性。区分了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智力成果。区分了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智力成果。互联网带来地域确定的新问题互联网带来地域确定的新问题这是知识产权成为财产权的主这是知识产权成为财产权的主要原因。也区分了知识产权客要原因。也区分了知识产权客体与一般的科学、理论。体与一般的科学、理论。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智力成

9、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际上通行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并智力成果专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并没有独特的、仅属于它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没有独特的、仅属于它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条件。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条件。 四、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四、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第二第二节节 著著 作作 权权 法法q 一、著作权的概念一、著作权的概念q 二、著作权的客体二、著作权的客体q 三、著作

10、权的主体三、著作权的主体q 四、著作权的内容四、著作权的内容 q 五、邻接权五、邻接权 q 六、著作权的限制、保护六、著作权的限制、保护 著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依法产生的权利。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著作权法律关系得以发生的法律提和基础,是著作权法律关系得以发生的法律事实构成,著作权不是抽象的,是具体的。没事实构成,著作权不是抽象的,是具体的。没有作品就没有著作权,脱离具体作品的著作权有作品就没有著作权,脱离具体作品的著作权是不存在的。是不存在的。 一、著作权的概念一

11、、著作权的概念 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与版权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与版权是同义语。狭义上讲,是指各类作品的作者是同义语。狭义上讲,是指各类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而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依法享有的权利;而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艺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艺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视节目的制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什么是作品?(一)什么是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表述方法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表述方法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独创

12、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果。 伯尔尼公约规定:伯尔尼公约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文学和艺术作品”一词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一切作品,一词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 二、著作权的客体二、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特点: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特点:v 是思想或情感的表现,但思想和情感本身不是作品;是思想或情感的表现,但思想和情感本身不是作品;作品的表现形式与作品的载体不同。作品的表现形式与作品的载体不同。v 具有独创性(具有独创性(形式上的独创,不是思想观点的创新形式上的独创,不是思想观点的创新)或原创性,不同

13、于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各自独立完成的或原创性,不同于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各自独立完成的作品可以成立独立的著作权。作品可以成立独立的著作权。v 作品具有可复制性。作品具有可复制性。v 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只有被国家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只有被国家著作权法律认可的作品才可取得著作权。著作权法律认可的作品才可取得著作权。 (二)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二)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品 1 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 2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 3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术作品; 4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

14、品与美术作品原件不可美术作品与美术作品原件不可分离,因此应注意著作权与原分离,因此应注意著作权与原件所有权的关系。件所有权的关系。建筑物本身(具建筑物本身(具有独创性)。设有独创性)。设计图、模型(归计图、模型(归于第七类)于第七类)表演艺术作品表演艺术作品作品名称、角色、作品名称、角色、形象可否著作权?形象可否著作权? 5 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 6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计算机软件软件 9、

15、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10、其他作品、其他作品 没有明确特定的没有明确特定的作者;表现形式作者;表现形式的多样。的多样。计算机程序和文档。计算机程序和文档。数据库属汇编作品,数据库属汇编作品,不在此列。不在此列。 (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1、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进行监管、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进行监管 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及其

16、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著作权法权法修改修改案例案例:汉字组合的词组汉字组合的词组,能否成为著作权法保能否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护的对象。 著名作曲家石甲于著名作曲家石甲于19541954年年1111月创作了儿童歌曲月创作了儿童歌曲娃娃乐娃娃乐,1956,1956年首次发表。这首歌反映了祖国少年年首次发表。这首歌反映了祖国少年儿童幸福、愉快的生活儿童幸福、愉快的生活, ,其歌词简洁明快其歌词简洁明快, ,朗朗上口。朗朗上口。歌名歌名“娃娃乐娃娃乐”是作者通过对生活的感受而提炼、创是作者通过对生活的

17、感受而提炼、创造出来的造出来的, ,反映了娃娃们笑哈哈乐哈哈的意思反映了娃娃们笑哈哈乐哈哈的意思, ,是很精是很精炼的音乐文学语言。这个词组未见于词典辞书中。此炼的音乐文学语言。这个词组未见于词典辞书中。此歌发表后在全国有相当的知名度。某市成立了娃娃乐歌发表后在全国有相当的知名度。某市成立了娃娃乐营养食品厂营养食品厂, ,随后组建了娃娃乐集团公司,该公司以随后组建了娃娃乐集团公司,该公司以“娃娃乐娃娃乐”为文字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并被为文字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并被授予授予“娃娃娃娃乐乐”注册商标专用权,至今该公司在其几类产品中均注册商标专用权,至今该公司在其几类产品中均使用注册商标使用注册

18、商标“娃娃乐娃娃乐”,其产品行销全国各地。作,其产品行销全国各地。作曲家石甲认为,他拥有曲家石甲认为,他拥有“娃娃乐娃娃乐”三字的组合是此三字的组合是此歌的精华部分,表达了一定的思想内容,是构成此歌歌的精华部分,表达了一定的思想内容,是构成此歌曲的主要艺术形象,且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曲的主要艺术形象,且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第第3 3条规定的文字作品的特征,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条规定的文字作品的特征,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该市娃娃乐集团公司未经作者同意使用其作品,是对该市娃娃乐集团公司未经作者同意使用其作品,是对其著作权的侵害,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娃娃乐集团其著作权的侵害,因此,诉至法院,

19、要求娃娃乐集团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问题问题 作曲家石甲对作曲家石甲对“娃娃乐娃娃乐”一词是否享有一词是否享有著作权?著作权? “娃娃乐娃娃乐”一词,不能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一词,不能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其作者不享有著作权。理由如下:根据著作权法实施其作者不享有著作权。理由如下: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条例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乎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式复艺术和乎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娃娃乐这首歌曲是著作权法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娃娃乐这

20、首歌曲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作曲家石甲对该歌曲拥有著作权,但是的保护对象,作曲家石甲对该歌曲拥有著作权,但是“娃娃乐娃娃乐”作为一个汉字组合的词组,离开了原作品的作为一个汉字组合的词组,离开了原作品的语言环境,离开了歌词的有机整体,并且脱离了赖以表语言环境,离开了歌词的有机整体,并且脱离了赖以表现现感情氛围的乐曲旋律,充其量只是一个词汇,不能构成感情氛围的乐曲旋律,充其量只是一个词汇,不能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法律不赋予任何人对单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法律不赋予任何人对单纯一个词汇的使用享有普遍地支配和垄断的权利。所以,纯一个词汇的使用享有普遍地支配和垄断的权利。所以,娃娃乐集团公司使

21、用这三个字作为商品的标记,并经国娃娃乐集团公司使用这三个字作为商品的标记,并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行为不构成侵权。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词或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词或词组是构成文字作品的基本单位,其本身不能成为著作词组是构成文字作品的基本单位,其本身不能成为著作意义上的作品,既使某个词或词组具有独创性,因其不意义上的作品,既使某个词或词组具有独创性,因其不是作品,其创作者不享有著作权。是作品,其创作者不享有著作权。 v 著作权主体也叫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著作权主体也叫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

22、的人。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v 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及国家。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及国家。 v 著作权属于作者是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著作权属于作者是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v 著作权人和作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著作权人和作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v 未成年的作者也可以是著作权人。未成年的作者也可以是著作权人。三、著作权的主体三、著作权的主体(一)(一)原始主体原始主体作者作者 1、自然人为作者自然人为作者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署

23、名的人即为作者; (3)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品。 2 2、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二)继受主体(二)继受主体作者以外的其他著作权人作者以外的其他著作权人 继受主体著作权的取得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继受主体著作权的取得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1、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24、而取得、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而取得 2 2、因合同而取得:、因合同而取得: (1 1)委托合同:如在委托作品中,委托人因合同)委托合同:如在委托作品中,委托人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而取得著作权; (2 2)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的转让。 3 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国家国家 (1 1)购买著作权;)购买著作权; (2 2)接受赠送;)接受赠送; (3 3)依法律规定,如公民死亡,在保护期内无继)依法律规定,如公民死亡,在保护期内无继承人的;或法人等组织终止后,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承人的;或法人等组织终止后,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三)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三)特殊作品的著作权

25、主体 1 1、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 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不得损害原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不得损害原作作者的权利,且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作作作者的权利,且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作作者与演绎作品作者的同意。作者与演绎作品作者的同意。 2 2、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 (1 1)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愿望,他们对创作行为及后)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愿望,他们对创作行为及后果有明确认识,目标一致。如未经许可而在他人创作的乐果有明确认识,目标一致。如未经许可而在他人创作的乐曲上添上歌词而创作的歌曲就不是合作作品。曲上添上歌词而创作的歌曲

26、就不是合作作品。 (2 2)必须都参加了创作劳动。)必须都参加了创作劳动。 (3 3)作为合作作品,包括可以分割的(即作者对各)作为合作作品,包括可以分割的(即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合作作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整体的著作权)和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即不能单品的整体的著作权)和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即不能单独使用)。独使用)。 3 3、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 汇编作品是将已有的作品或非作品的其它材料汇集汇编作品是将已有的作品或非作品的其它材料汇集起来,经过设计、编排而形成的作品。起来,经过设计、编排而形成的作品。 汇编作品由汇

27、编人享有著作权;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汇编作品由汇编人享有著作权;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中可以单独使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用的作品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4 4、影视作品的权利主体、影视作品的权利主体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以及可单独使用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以及可单独使用部分的著作权。部分的著作权。 5 5、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 所谓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所谓

28、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1 1)特殊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特殊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 一是,一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工程设计图、产品设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作品;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作品;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 二是,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二是,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

29、他权利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2 2)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除特殊职务作品以外的除特殊职务作品以外的, ,属于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属于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自该作品完但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自该作品完成成2 2年内,享有优先权。)两年后单位仍有权无偿使用。年内,享有优先权。)两年后单位仍有权无偿使用。 案例:案例: 协助他人完成某项工作的人

30、协助他人完成某项工作的人, ,能否成为著作能否成为著作权的主体。权的主体。 19911991年夏天年夏天, ,某市教育局、文化局决定某市教育局、文化局决定, ,集资修建集资修建一座烈士群雕一座烈士群雕, ,并决定聘请本市美术学院教授王甲为创并决定聘请本市美术学院教授王甲为创作设计人。作设计人。1010月月1111日日, ,发起单位派人到美术学院正式办发起单位派人到美术学院正式办理了聘请王甲创作设计烈士群雕的有关手续。理了聘请王甲创作设计烈士群雕的有关手续。1111月月2525日日, ,在市各界代表参加的在市各界代表参加的“烈士群雕奠基典礼烈士群雕奠基典礼”仪式上仪式上, ,王王甲展示了自己创作

31、的甲展示了自己创作的3030公分高的群雕初稿公分高的群雕初稿, ,并就创作构并就创作构思的主题思想、创作过程作了说明思的主题思想、创作过程作了说明, ,获得与会者的赞同。获得与会者的赞同。同时同时, ,展示了本市公园管理处美工李乙展示了本市公园管理处美工李乙 根据有关领导指根据有关领导指示为说明群雕所处位置而制作的烈士基模型。示为说明群雕所处位置而制作的烈士基模型。19921992年年3 3、4 4月间月间, ,王甲在群雕初稿基础上王甲在群雕初稿基础上, ,又制作了一座又制作了一座4848公分高公分高的二稿。随后王甲与李乙根据初稿、二稿基本形态的要的二稿。随后王甲与李乙根据初稿、二稿基本形态的

32、要求求, ,指导木工制作了群雕放大稿骨架。这时指导木工制作了群雕放大稿骨架。这时, ,李乙作为群李乙作为群雕工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雕工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在王甲的指导下在王甲的指导下, ,参加了群雕参加了群雕泥塑的放大制作工作。王甲经常到现场进行指导和刻画泥塑的放大制作工作。王甲经常到现场进行指导和刻画修改修改, ,并对有关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并对有关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 ,对李乙对李乙提出的一些建议提出的一些建议, ,王甲认为符合自己创作意图和表现手王甲认为符合自己创作意图和表现手法的法的, ,亦予以采纳。亦予以采纳。 1993 1993年初年初, ,高高2.122.12

33、米的烈士群雕放米的烈士群雕放大稿完成。经分割成大稿完成。经分割成400400余块,由王甲等人分别按余块,由王甲等人分别按1:41:4的的比例放大制作成泥塑比例放大制作成泥塑, ,翻成石膏,交由工人用花岗石进翻成石膏,交由工人用花岗石进行行1:11:1石刻制作石刻制作,1996,1996年底群雕正式落成。年底群雕正式落成。 在此之前的在此之前的19941994年年5 5月月, ,全国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展览全国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展览会在首都举行会在首都举行, ,该市选送了王甲创作的群雕放大稿的缩该市选送了王甲创作的群雕放大稿的缩小稿参展。展览结束后小稿参展。展览结束后, ,王甲创作的群雕获得纪念铜牌。

34、王甲创作的群雕获得纪念铜牌。李乙认为李乙认为, ,自己与王甲在合作创作群雕上存在事实上的自己与王甲在合作创作群雕上存在事实上的约定关系约定关系, ,并实际参与制作了放大稿并实际参与制作了放大稿, ,因此因此, ,诉至法院诉至法院, ,主主张对群雕放大稿享有著作权。张对群雕放大稿享有著作权。 问题问题 李乙对群雕放大稿是否事有著作权李乙对群雕放大稿是否事有著作权? ?群雕放大稿群雕放大稿是合作作品还是单独作品是合作作品还是单独作品? ? 答案与分析答案与分析 李乙对群雕放大稿不享有著作权李乙对群雕放大稿不享有著作权, ,该作品该作品是王甲独立完成的作品而不是合作作品是王甲独立完成的作品而不是合作

35、作品 。 理由如下理由如下: : 所谓著作权是指作者对自己创作的科学、文学、艺所谓著作权是指作者对自己创作的科学、文学、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主体依照著作权取得的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主体依照著作权取得的不同不同, ,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主体和继受著作权主体。原始著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主体和继受著作权主体。原始著作权主体即指作者作权主体即指作者, ,是指创作完成作品的人。本案中是指创作完成作品的人。本案中, ,烈烈士群雕是有关单位聘请王甲设计创作士群雕是有关单位聘请王甲设计创作, ,并由王甲独立创作并由王甲独立创作完成了初稿和二稿完成了初稿和二稿, ,雕塑的放大稿作为诉争的焦点雕塑的放大

36、稿作为诉争的焦点, ,是在是在王甲亲自指导参加下完成的。放大稿与前二稿相比王甲亲自指导参加下完成的。放大稿与前二稿相比, ,在主在主题思想、整体结构、基本形态题思想、整体结构、基本形态, ,表现手法等方面是一致的表现手法等方面是一致的, ,没有实质的改变没有实质的改变, ,出现的一些变化也是在王甲的指导参加出现的一些变化也是在王甲的指导参加和认可下完成的和认可下完成的, ,李乙参与了放大制作李乙参与了放大制作, ,通过口头或实际通过口头或实际刻画提出过一些建议刻画提出过一些建议, , 但最终采纳与否但最终采纳与否, ,还取决于王甲还取决于王甲, ,所以所以, ,李乙的工作是辅助性的劳动李乙的工

37、作是辅助性的劳动, ,不具备原创性。另外不具备原创性。另外, ,也不存在有关单位聘请李乙参加创作雕塑的事实也不存在有关单位聘请李乙参加创作雕塑的事实, ,李乙和李乙和王甲之间也没有合作创作的口头或书面约定王甲之间也没有合作创作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所以所以, ,李乙李乙既不能单独取得对雕塑放大稿的著作权既不能单独取得对雕塑放大稿的著作权, ,也不能与王甲分也不能与王甲分事该作品的著作权。该作品的著作权应归王甲一人事有。事该作品的著作权。该作品的著作权应归王甲一人事有。 小结小结 合作作品著作权人的认定应具备两个条件合作作品著作权人的认定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应一是应有共同创作的协议有共同创作

38、的协议, ,二是各作者应对作品投入了创造性的二是各作者应对作品投入了创造性的劳动劳动, ,只是提供辅助性劳动的人只是提供辅助性劳动的人, ,不能认定为合作者。不能认定为合作者。 (一)著作权人的权利(一)著作权人的权利 1 1、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 v 是指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是指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利,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v 著作人身权具有一定的专属性,通常不得转让、继承。著作人身权具有一定的专属性,通常不得转让、继承。v 在我国,法人和其它组织视为作者的也有作者人身权。在我国,法人和其它组织视为作者的也有作者人身权。v

39、作者人身权不同于民事权利中的其他人身权。作者人身权不同于民事权利中的其他人身权。 四、著作权的内容四、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法最基著作权法最基础的理论之一是著础的理论之一是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权益的对信息获取权益的“平衡理论平衡理论” 发表权发表权 著 作 人 身 权著 作 人 身 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如果因作品而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如果因作品而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还受到第三人的制约。的,发表权往往还受到第三人的制约。可用真名、笔名、别名或隐

40、去姓名不署。可用真名、笔名、别名或隐去姓名不署。 署名权:署名权: 在自己的作品上擅在自己的作品上擅自署他人姓名,侵自署他人姓名,侵犯的是什么权利?犯的是什么权利? 保护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权完整权 修改权修改权修改权修改权和物权和物权的冲突的冲突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 2、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 是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利用给他带来的财产是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利用给他带来的财产收益权。收益权。 财产权财产权内容内容复制权复制权发行权发行权 出租权出租权通常连在一起通常连在一起不同作品的复制方式不同,我不同作品的复制方式不同,我国一般允许国一般允许“异形复制异形复制”注意计算机软

41、件复制的特点注意计算机软件复制的特点法律法律出租权的客体是:电影和出租权的客体是:电影和以类似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类似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品。财 产 权财 产 权 内 容内 容展览权展览权 表演权表演权 放映权放映权 公开表演,包括现场公开表演,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表演和机械表演原件物权人享有;原件物权人享有;受其他权利限制。受其他权利限制。客体是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客体是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与表演者与表演者权区别权区别广播权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摄制权摄制权 改编权改编权翻译权翻译权 汇编权汇编权 其他权利其他权利财产权内容财产权内容信

42、息网络传播权的主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体是:著作权人、表体是: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者。并非一项新的著作财并非一项新的著作财产权。产权。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避风港避风港原则原则信息网络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条例第条例第23条条 (二)著作权的取得(二)著作权的取得 我国采取我国采取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 。 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 。 1 1、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

43、本法享有著作权;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2 2、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享有著作权; 3 3、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依照其所属国、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权,受本法保护。 4 4、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办理著作、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办理著作权软件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条件。权软件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条件。 (三)著作权的期限(三)著作权的期限 1 1、公民的作品,为作者终生及

44、其去世后、公民的作品,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50年,至年,至第第5050年的年的1212月月3131日。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去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去世的作者去世后的第世的作者去世后的第5050年的年的1212月月3131日。日。 2 2、法人、非法人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法人、非法人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50年,一般自作品首次发表之日年,一般自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起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50年的年的1212月月3131日;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

45、权法不再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保护。 3 3、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50年的年的1212月月31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50年内未发表的,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 4、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为、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为50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后的第5050年的年的1212月月31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50年内未年内

46、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5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限为保护期限为50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50年的年的1212月月31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规定。 6 6、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10年,合同期满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可以续签。 7、录音、录像制

47、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录音、录像制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的第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的第50年的年的12月月31日。日。 8、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限为限为50年,截止于首次播放后的第年,截止于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年的12月月31日。日。 邻接权邻接权亦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亦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法律中,将其称之为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法律中,将其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

48、权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基础,然而没有邻接权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基础,然而没有邻接权的保护,著作权的保护又是不完全的。的保护,著作权的保护又是不完全的。 五、邻接权五、邻接权 1 1、主体不同、主体不同 著作权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邻接权是出版者、表演著作权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邻接权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 2 2、保护对象不同、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是传播者艺著作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是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术加工后的作品。 3 3、内容不同、内容不同 著作权是作者对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及

49、财产权;邻接权著作权是作者对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及财产权;邻接权是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是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 4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受保护的前提不同 著作权是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受保护;邻著作权是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受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一)出版者权(一)出版者权 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权利。权利。 作品包括出版者所出版的报纸

50、、图书、期刊作品包括出版者所出版的报纸、图书、期刊及其版式、装帧等。这里既涉及表达思想和感情及其版式、装帧等。这里既涉及表达思想和感情的作品本身,又涉及作品的载体。对作品,出版的作品本身,又涉及作品的载体。对作品,出版者拥有专有出版权,对载体,出版者对其出版的者拥有专有出版权,对载体,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的版式、装帧拥有专有使用权。图书、报纸、期刊的版式、装帧拥有专有使用权。我国著作权法特我国著作权法特有的邻接权有的邻接权v 作者的作品交由出版社出版,联系双方关系的法作者的作品交由出版社出版,联系双方关系的法律形式是出版合同。出版合同既是著作权人授权出版律形式是出版合同。出版合同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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