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学校(幼儿园)集体供餐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为了切实加强民办学校特别是幼儿园集体供餐单位监管,及时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民办学校(幼儿园)集体供餐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各市场监管所联合镇(街)中心学校组织专班,集中力量,重点对辖区内的民办学校特别是幼儿园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内容包括:1.民办学校幼儿园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2.供餐机构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3.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4.是否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5.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6.是否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7.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豆角、
2、发芽土豆和新鲜黄花菜行为;8.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等。在排查中,如果发现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通报,在属地政府统筹领导下及时进行查处。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要按照“双安全双抄告”要求执行,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有严重安全隐患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依法严肃查处。附件:民办学校(含幼儿园)集体供餐排查情况表民办学校幼儿园集体供餐排查情况表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序号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名称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执行人员健康管理是否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豆角、发芽土豆和新鲜黄花菜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发现的有关安全隐患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